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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东南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东南大学招生章程

  东南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并与江苏省共建的全国重点本科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创建于1902年,教学历史悠久,师资雄厚,共有35个院系、87个本科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东南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东南大学2022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也是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学校法定住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街道四牌楼2号。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东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强基计划、综合评价、高校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年班、艺术类、西藏高中班、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

  第五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担任主任。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和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监察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担任组员。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经本科生招生委员会授权,负责学校本科生日常招生工作的决策。

  第七条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在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和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统筹开展本科生招生的各项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四)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地区招生宣传组。各地区招生宣传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和招生咨询,并协助招办完成所负责地区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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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南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东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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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东南大学章程》,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我校全称为东南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高校,学校法定住所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四牌楼2号。

第三条我校培养的本科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东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外语类保送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少年大学生、艺术类、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等。

第五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东南大学组建本科生招生委员会,由校长担任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主任。本科生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本科生招生工作主管副校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学生处、纪委监察处、教务处、本科生招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本科生招生委员会委托,统一领导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二)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三)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四)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组织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六)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七)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完成新生复查工作;

(八)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教育部等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考生对我校各专业的认可度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我校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05%。

第十二条我校将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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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东南大学招生章程

东南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结合2012年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东南大学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占地面积5880亩,建有四牌楼、九龙湖、丁家桥等校区。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素以“学府圣地”和“东南学府第一流”而广受赞誉。东南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1921年经近代著名教育家郭秉文先生竭力倡导,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正式建立东南大学,成为当时国内仅有的两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之一。郭秉文先生出任首任校长,他周咨博访、广延名师,数十位著名学者、专家荟萃东大,遂有“北大以文史哲著称、东大以科学名世”之美誉。1928年学校改名为国立中央大学,设理、工、医、农、文、法、教育七个学院,学科之全和规模之大为全国高校之冠。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学校文理等科迁出,以原中大工学院为主体,先后并入复旦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金陵大学等校的有关系科,在中央大学本部原址建立了南京工学院。1988年5月,学校复更名为东南大学。2000年4月,原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与东南大学合并组建新的东南大学,南京地质学校并入东南大学。

经过一百多年的创业发展,如今的东南大学已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要特色,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二、办学特色

1、注重学科专业建设,优质教学资源丰富。我校现设有75个本科专业,主要依托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经过包括11名院士、30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近600名博导在内的2500多名教师的辛勤耕耘,形成了丰富的专业办学资源。各专业在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平台和大类学科基础课程平台的基础上,以二级学科口径为主,按照专业内核要求,精炼教学内容,追踪学科前沿和实际应用,构建专业主干课程(群);按照灵活专业适应的原则,构建专业方向课程,形成了科学先进的课程体系。学校共有23个专业入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0门课程入选国家精品课程,6个实验中心入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建设点,11个团队入选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正在建设1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8项改革荣获近两届国家教学成果奖。

2、注重教学改革,培养模式先进。充分利用我校以工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的优势,按照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融合的理念,以 “加强通识基础,拓宽学科基础,凝炼专业主干,灵活专业适应”的总体思路,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培养模式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主研学、网络助学”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精炼课堂教学,强化实践教学,活化自主研学,拓宽网络助学,强调学生获取运用知识与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大力推进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作等活动,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学校的优质资源条件,多学习,多实践,提早进入科研活动,使学生具有明显的专业特长和创新能力。

3、实行灵活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权和选择空间。学生在教学计划的框架内,可根据自身的学...

与东南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2年本科专业--东南大学招生章程

东南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本着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结合2012年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东南大学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东南大学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南京,占地面积5880亩,建有四牌楼、九龙湖、丁家桥等校区。

东南大学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学府之一,素以“学府圣地”和“东南学府第一流”而广受赞誉。东南大学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1921年经近代著名教育家郭秉文先生竭力倡导,以南京高等师范学校为基础正式建立东南大学,成为当时国内仅有的两所国立综合性大学之一。郭秉文先生出任首任校长,他周咨博访、广延名师,数十位著名学者、专家荟萃东大,遂有“北大以文史哲著称、东大以科学名世”之美誉。1928年学校改名为国立中央大学,设理、工、医、农、文、法、教育七个学院,学科之全和规模之大为全国高校之冠。1952年全国院系调整,学校文理等科迁出,以原中大工学院为主体,先后并入复旦大学、交通大学、浙江大学、金陵大学等校的有关系科,在中央大学本部原址建立了南京工学院。1988年5月,学校复更名为东南大学。2000年4月,原南京铁道医学院、南京交通高等专科学校与东南大学合并组建新的东南大学,南京地质学校并入东南大学。

经过一百多年的创业发展,如今的东南大学已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要特色,理学、工学、医学、文学、法学、哲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

二、办学特色

1、注重学科专业建设,优质教学资源丰富。我校现设有75个本科专业,主要依托5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0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经过包括11名院士、30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近600名博导在内的2500多名教师的辛勤耕耘,形成了丰富的专业办学资源。各专业在通识教育基础课程平台和大类学科基础课程平台的基础上,以二级学科口径为主,按照专业内核要求,精炼教学内容,追踪学科前沿和实际应用,构建专业主干课程(群);按照灵活专业适应的原则,构建专业方向课程,形成了科学先进的课程体系。学校共有23个专业入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40门课程入选国家精品课程,6个实验中心入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及建设点,11个团队入选国家级教学创新团队,正在建设12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8项改革荣获近两届国家教学成果奖。

2、注重教学改革,培养模式先进。充分利用我校以工科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的优势,按照科学教育与人文教育融合的理念,以 “加强通识基础,拓宽学科基础,凝炼专业主干,灵活专业适应”的总体思路,实施通识教育基础上的宽口径专业培养模式和“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主研学、网络助学”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精炼课堂教学,强化实践教学,活化自主研学,拓宽网络助学,强调学生获取运用知识与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大力推进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鼓励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创作等活动,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学校的优质资源条件,多学习,多实践,提早进入科研活动,使学生具有明显的专业特长和创新能力。

3、实行灵活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给学生更多的选择权和选择空间。学生在教学计划的框架内,可根据自身的学习基础选择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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