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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大学2019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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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南大学2019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已公布,今年东南大学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150人。一起来看看吧!祝大家备考顺利!

  东南大学2019江苏省综合评价录取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选拔”考试招生模式,结合学校办学特色及人才培养目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2019年东南大学在江苏省继续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招生工作,选拔志向远大、成绩优异的高中毕业生,着力培养成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

  一、机构与原则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在东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我校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招生对象

  具备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江苏高中毕业生。志向远大、成绩优异、全面发展、身心健康、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在高中阶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获得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含)及以上的理科考生; 2、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排名位于年级前列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不超过150人。具体招生专业(类)和招生计划如下:


招生专业(类)

具体专业(类)

招生计划

文科类

文科试验班类(郭秉文班)

文科试验班类(郭秉文班)

25

理科类

建筑类

建筑学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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