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12万算高收入吗?本文“2016年个税改革方案:年收入12万非高收入标准”,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今年以来,全国居民收入增长放缓,城镇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速降至5.7%和6.5%,两者均低于GDP6.7%的增速。在经济增长放缓的大背景下,居民收入增长放缓不可避免,如何提高居民收入?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从多个层面布局居民增收,包括七类重点人群激励计划等。其中,关于个税改革原则性的表述遭到误读引起公众关注,财政部专家回应称,国际和我国均没有法律确定的标准,税法上也从未界定过高收入标准,有关媒体报道中所称“年所得12万元是高收入者”或“对年薪12万元的纳税人要加税”的说法是一种推演和误传。
10月21日,国务院一旨在激发群体活力,重点在增加重点群体收入的文件,部分内容牵涉到个税改革,一句“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很快在公众舆论引发热议,被解读为“高收入人群要加税”,进而又引申为“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要加税”。
实际情况如何呢?“年收入12万元以上”,这一标准源自2005年个税法修订时,以此为界限试点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旨在为后续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铺平道路。
财政部、国税总局相关权威专家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当时12万元标准的确定,主要从如何方便征管、把控住重点人群、减轻征管成本、不给中低收入者增加负担的角度来考虑,在当时12万元也并不是高低收入划分标准。
现实中,税务机关加强高收入群体征管,主要针对那些持有公司大量股权、从事房地产、矿产投资、私募基金、信托投资等高收入群体。工薪阶层,即便是年收入超过12万元者,由于公司代扣代缴税收充分,也不存在通过加强征管补税的空间。
财政部相关专家表示,由于税务机关不掌握高收入群体实际收入状况,信息不对称,有大量现金交易,存在偷逃漏税的现象,加强该群体税收征管,主要针对资本利得和财产性收入,演艺界和金融保险业部分人群。至于有媒体报道个税改革分三步走,相关权威专家表示,个税要朝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方向进行改革,未来要逐步增加扣除额,引入赡养、教育、房贷利息等费用扣除。个税改革只能根据现实条件一步步走,成熟一步推一步,“三步走”属于空穴来风。
何谓高收入人群?
“年入12万者要加税”的传闻,立马在坊间炸开了锅。
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重点为营造激励奋发向上的公平环境,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各类社会群体依靠自身努力和智慧,创造社会财富,共享发展红利。
在“进一步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一节,提到要“健全包括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税收体系,逐步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进一步减轻中等以下收入者税收负担,发挥收入调节功能,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
“适当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经部分媒体转载解读,变成“年收入12万元以上者”。
财政部相关专家表示,国务院该文件重点在于培养中等收入阶层,扩大消费,促进经济增长。涉及到税收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