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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211吗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211 关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还不清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不是211的小伙伴,赶紧来瞧瞧吧!下面由出国留学网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东南大学是985还是211”,本文仅供参考,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更多的资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21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21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涵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全国重点大学。

  拓展阅读:学校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高校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入选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简称“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区有几个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有2个校区,分别为南湖校区和首义校区,南湖校区校区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湖大道182号、首义校区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王牌专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王牌专业有法学、经济学、财政学、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学、房地产管理、投资学、民商法、政治经济学、经济史、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统计学、法律史、民商法学、经济法学、企业管理、社会保障、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哲学、公安学、新闻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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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南政法相关的高考院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章程(2016年)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全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分南湖和首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182号,邮编430073;首义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114号,邮编430064。

  第三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四条 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含自主招生、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公安类、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中韩合作办学项目、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生)和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生等。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少量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
  第十条 我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区、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录取时,我校将根据生源状况在相关省(区、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高水平运动队、法学第二学士学位2016年暂停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
  第十三条 自主招生、高校专项计划等类型考生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考核、测试。测试时间、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和我校当年相关招生简章为准。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普通学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有选考科目的省(区、市),选考科目以我校报送省(区、市)级招生考试部门并经公示的选考科目为准,当地省(区、市)级招生考试部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其中我校在江苏省普通类专业、自主招生、高...

中南财经政法考研成绩查询入口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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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考友们注意了,201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考研成绩查询入口将在2月下旬至3月上旬发布,出国留学网考研成绩查询频道将第一时间发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4考研成绩查询入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复试分数线,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本网站,以下是出国留学网考研频道为您提供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信息网网址,您可以准确掌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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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考研成绩查询注意事项

  答:(1)一般来说,各大考研院校均不再另行寄发书面成绩单,以打印的成绩单为准。

  (2)成绩为-1表示缺考,-2表示违纪。

  (3)对初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申请复查,具体时间、要求请随时关注网上通知。

  (4)如要打印成绩单,请用A4纸横向打印。(打印时,请在“文件”->“页面设置”中设置页边距的上下左右值均为15毫米。若使用非IE浏览器,请自行调节成绩单上下页边距使其为一页。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调剂信息2016

考研调剂 考研调剂信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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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调剂信息2016

  2016考研调剂信息最新公布 >>>点击查看

  201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研调剂预计于在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后开始,大家也可以在考研成绩公布后及时关注考研调剂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出国留学网2016考研调剂专题及时了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考研调剂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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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成绩过了国家线但是却没有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自划线(虽然有的大学没有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色专业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色专业

  法学:

  学院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最大的学院,学科实力雄厚。建国之初曾经是合并了武汉大学、中山大学等许多名校的法学系建立起来的,后来又成为司法部的直属学院。合并后,学校结合经济学科优势,建立起强大的相关学科体系,体现了一种强强联合的效果。现拥有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4个部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民商法学和宪法与行政法学为司法部和湖北省双重重点。民商法学更是现在法学的一大热点,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想必都愿意和商业案子打交道,收益高,也容易树立知名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民商法学在业内很有名气,许多的排行榜上都名列前茅。

  经济学:

  教育部批准的2007年度国家级特色专业、湖北省省级品牌专业。2007年,经济学院还被教育部批准成为“经济学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而且“宏观经济运行与分析实验室”也成为“国家级经济管理实验室建设示范中心”的一员。学院已具备从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各个层次的学科培养体系。经济学专业的特点是依托学校综合发展的优势,突出经济、管理和法律互相交叉渗透的特点,着眼于为经济类及其他相关学科输送硕士研究生生源,本科阶段学习优秀的学生可推荐免试升入硕士学习阶段。作为教育部下属的国家经济学特色专业,国家与学校每年还给予大量的专门资金进行支持。

  工商管理学:

  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最具优势的学科之一,已形成体系齐全、优势互补、特色突出的专业门类,在国内外均有一定影响。学科教学科研队伍结构合理,力量雄厚,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教授就有6名,而且目前已与日本福岛大学、越南国民经济大学、澳大利亚南昆士兰大学、美国罗德岛大学、乌克兰基辅经贸大学及台湾淡江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众多高校保持有长期稳定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相信学科的发展将会更加优秀!

  投资学:

  隶属于新华金融保险学院,在建国初期就开始建设,历史悠久,并在国内同类学科中居于前列,是我国高校投资学科中最早的两个学科之一,在国内享有盛誉。这里还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投资研究中心,对珠江三角洲,包括香港、深圳、广州等地的投资有着深入的分析,很多学生都会去往深圳等地的大公司就职,待遇十分优厚。

  房地产管理:

  也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很有特色的专业。由于一般国内或国外的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人才,都是以工程技术管理或是财经管理为主两大模式进行的,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则是结合学校经济、管理、法律的教学及科研综合优势,建立了以房地产财经与法规为特色的专业学科,迎合了市场需求,所以很受房地产企业的欢迎,在同行业领域也树立了较高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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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高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生章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高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工作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英文名为"ZhongnanUniversityOfEconomics&Law"。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校的国际代码为:10520。



  第三条学校是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文学、史学、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本科生、公安类学生、艺术类学生、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内地西藏高中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生、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以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学生等。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学校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员由校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八条学校学生工作部招生工作办公室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学生工作部招生工作办公室根据需要选派人员赴各省(区、市)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第十条学校纪委(监察)部全程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一条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第十二条报考艺术类美术专业的学生必须通过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考试,省统考合格者方可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美术专业考试。艺术类编导制作专业的学生必须通过所在省级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编导制作专业考试。

  第十三条报考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必须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基础课入学考试,学校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相关考核。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以生源质量为主,兼顾地区平衡”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来源计划。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预留少量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十六条学校对学生的思想政治...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考研考点须知

考研报名 考研报考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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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考研考点须知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司[2017]9号)、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简称《报名工作通知》)、《2018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简称《网报须知》,鄂高考[2017]25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报考点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就考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报名工作通知》和《网报须知》明确规定:

  (一)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各招生单位招生章程等文件对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二)我省仅接受本省高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有居住证)的往届考生报考。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报考,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

  本省户口往届考生选择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省户口往届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报考点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4206报考点生源范围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规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考点代码4206)报考点的生源范围如下:

  1.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考生。

  2.报考省外招生单位以及报考武汉地区未设报考点的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毕业生。

  3.报考外省招生单位的法律硕士﹝含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的湖北省内考生。

  4.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专硕、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湖北省内考生。

  5.其他报考我校且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报名工作通知》、《网报须知》明确规定可以在我校报考点报考的省内考生。

  (四)其他

  1.湖北省考生的报考点选择以

《关于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鄂高考[2017]25号)和《2018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须知》相关要求为准。

  有关报考点选择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研招考试”栏目(http://www.hbea.edu.cn )或相应报考点网站查询专项通知。报考点选定后不能修改,一旦选定报考点就必须到该报考点确认并参加考试。

  2.由于受考点考场容量所限,报名期间,省级教育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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