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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含录取规则、各省录取分数线汇总)

中国传媒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既是211大学,也是双一流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在高考生心中的认可度处于国内纯211大学的前十位置。对其关注度也是挺高的,以下是关于2023中国传媒大学各省录取分数线一览表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3年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传媒大学章程》,结合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中国传媒大学,英文名称为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英文缩写为CUC,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直属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培养包括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条 学校注册的办学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同时,学校设立了中国传媒大学海南国际学院,办学地址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23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类型包括普通类专业、非通用语专业、艺术类专业、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等。学校本科标准学制为四年。学生取得我校学籍,并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中国传媒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中国传媒大学相应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书记、校长任组长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九条 招生处作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协调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 中国传...

与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7年中国传媒大学国际预科招生报考指南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预科招生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

  2017年中国传媒大学国际预科招生报考指南

  第一章 院校简介

  中国传媒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已正式进入国家“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行列,前身是创建于1954年的中央广播事业局技术人员训练班。1959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学校升格为北京广播学院。2004年8月,北京广播学院更名为中国传媒大学。学校位于中国北京城东古运河畔,校园占地面积46.3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9.98万平方米。

  中国传媒大学坚持“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相互支撑”的学科建设思路,充分发挥传媒领域学科特色和综合优势,形成了以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为龙头,文学、工学、艺术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交叉渗透的学科体系。目前,学校设有6个学部、1个协同创新中心,5个直属学院,拥有新闻学、广播电视艺术学2个国家重点学科,传播学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新闻传播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3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通信与信息系统、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动画学4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35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95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8个专业硕士类别,85个本科专业。

  第二章 项目背景

  中国传媒大学美加英澳国际本科(预科)项目,经全新打造以模块式教学方式,为学生提供高品质的课程。课程为国内+国外的复合型培养模式,即由国内培训和国外课程学习两个阶段组成。学生首先进入中国传媒大学全日制学习一年,完成国内课程且雅思成绩符合海外大学录取标准,进入海外项目合作大学继续学习,完成国外学业后获得国外大学颁发的本科。

  中国传媒大学美加英澳国际本科(预科)项目自2007年开办以来,已有500多名学生由此踏上了海外求学之路,升入美国华盛顿大学、旧金山艺术大学、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英国莱斯特大学、伦敦艺术大学等海外名校深造。项目凭借丰富的教学经验、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优质的海外大学资源,获得了家长和学生们的认可。

  第三章 招生计划

专业方向

海外就读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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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传媒大学国际本科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国际本科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中国传媒大学于2012年3月8日正式签署协议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中国传媒大学依托自身的优质教育资源,借鉴国际先进的教学模式,致力于为我国学生顺利出国留学提供全方位的教学和服务。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对出国留学预备课程项目的建设予以政策性指导并提供相关服务,中国传媒大学负责项目的招生、教学和学生管理。

  中国传媒大学概况

  中国传媒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坚持“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相互支撑”的学科建设思路,充分发挥传媒领域学科特色和综合优势,形成了以新闻传播学、艺术学、信息与通信工程为龙头,管理学、经济学、文学、工学、艺术学、法学、理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相互交叉渗透的学科体系。目前, 学校与200多所国外知名大学、科研与传媒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SCSE)

  在邓小平同志提议和关怀下,1989年正式成立,是教育部直属事业单位,以事业单位法人注册,主要从事出国留学、留学回国、来华留学以及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等领域的相关服务,并面向全国开展对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高等教育文凭的认证工作。

  项目介绍

  为了满足更多学生留学海外的求学需求,在中国传媒大学和中国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支持与指导下,学部和国外多所高校签署协议,开设出国留学预备课程项目,学生在中国传媒大学学习2年,主要以语言培训为主、涉及个别基础技能的培训课程,及少量可获外方院校学分豁免的非核心课程/专业课程等,在中国传媒大学的阶段性学习结束后,成绩合格并符合国外大学入学要求的学生将可赴国外学习,注册国外大学学籍后,攻读国外院校相应的课程,成绩合格取得国外大学学士学位。

  学业规划

  第一、二年:在中国传媒大学进行(全日制)英语强化课程、预备课程、以及少量可获外方院校学分豁免的非核心课程。

  第三、四年:符合国外大学入学要求的学生赴海外注册国外协议大学学籍,攻读学位课程,成绩合格可获得国外大学的学士学位。

  专业设置及国外大学对接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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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国传媒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单独招生简章

  2015年中国传媒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我校2015年通过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的方式,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数为我校2015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二、招生专业

  文理兼招的专业为:工商管理类、经济学类、行政管理、社会学。

  只招文科的专业为: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

  只招理科的专业为:通信工程、通信工程(无线多媒体广播技术)、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演艺工程与舞台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网络工程、应用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信息安全、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的报名条件;

  2、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身心健康,志存高远,自强不息,品学兼优,有培养潜质;

  4、少数民族考生应为“汉语言”考生。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考生于2015年4月20日—5月5日期间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网上要求进行报名。

  (2)每个考生最多可报考三个专业。

  (3)上传材料

  a.中国传媒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

  b.学生学籍证明、在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户籍首页、学生姓名页);

  c.高中阶段成绩单和学业水平测试证明;

  d.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没有可不上传)。

  2、材料初审

  报名截止后,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5年6月3日在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上公布,同时在阳光高考(课程)平台及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初...

与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0年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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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原北京广播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第三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10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中国传媒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含艺术类、自主招生、非通用语本科等)和高职学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含艺术类本科、自主招生、非通用语本科等)和高职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学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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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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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原北京广播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第三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11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中国传媒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含艺术类、自主选拔录取本科、非通用语本科等)和高职学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含艺术类本科、自主选拔录取本科、非通用语本科等)和高职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学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中国传媒大学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与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08年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8年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原北京广播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街一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第三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08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中国传媒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含艺术类、非通用语本科等)和高职学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含艺术类本科、非通用语本科等)和高职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学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八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九条 外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录取时考虑英语口语加试成绩。其它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第十条 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第一款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当地重点本科录取线。 第二款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可操作的情况下,按不低于40分的分数级差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的10%。 第三款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在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设定专业志愿级差,第一、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的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的专业志愿之间按并行专业志愿考虑;同等条件时,依次按英语(文、理科)、语文(文科)或数学(理科)、文综(文科)或理综(理科)科目成绩排队录取。 第四款 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在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尚未录满,且与所报专业志愿相近的专业,...

与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3年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3年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第三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13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中国传媒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专业(含普通类、艺术类、非通用语类、自主选拔录取、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等)和高职专业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专业和高职专业招生的日常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人才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本科年度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依据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坚持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按照“以发展促公平”的原则,结合学校办学条件、考虑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科学、合理地编制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将教育部批准后下达的生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校招生办公室,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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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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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中国传媒大学本科、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传媒大学(原北京广播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一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第三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2009年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中国传媒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含艺术类、自主招生、非通用语本科等)和高职学生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含艺术类本科、自主招生、非通用语本科等)和高职学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落实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制定本校招生章程、招生工作管理制度及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组织学校艺术类专业的专业考试工作;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的遗留问题;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完成与招生相关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六条 中国传媒大学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与中国传媒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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