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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专项计划

  2022年中国政法大学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就要开始了,大家对报考条件有所了解了么?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中国政法大学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一、领导机构

  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由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不少于本科招生规模的2%,不制定分省计划。招生专业为法学。

  三、工作程序

  2022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程序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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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7高考招生简章汇总

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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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09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中国政法大学2009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招生代码:10053。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十一条 培养模式:

1.基准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可以在3-6年内完成学业。毕业时获得本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法学专业培养模式

    法学专业是学校的特色专业,该专业招生人数占招生总数近60%。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校四个法学院(即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学习,学生适用同一培养方案。

根据学院的师资规模、学生规模,将学生随机分至四个法学院学习。

    法学专业学生报考研究生时,不受所在学院的限制,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不同的研究方向进一步深造。

3.法学(实验班)培养模式

    学制为6年。分为两个阶段连通培养,第一阶段为四年基础学习阶段,此阶段学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进入第二阶段即两年应用学习阶段学习,应用学习阶段合格后授予法律硕士学位。

4.通识+专业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和商学院采取按类招生的院内通识培养模式。入学时,政治学类、公共管理类学生进入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学生进入商学院。学生学习一年半通识课程后,根据考核和学生志愿,政治学类学生在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学中选择自己的专业,公共管理类学生在行政管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学专业中选择自己的专业,工商管理类学生在工商管理学、国际商务专业中...

与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中国政法大学2010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招生代码:10053。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十一条 培养模式:

1.基准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可以在3-6年内完成学业。毕业时获得本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

学制为5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在第三学年开始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两个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毕业时可以获得记载两个专业学习经历的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修读的两个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获得一个学位证书)。

  3. 辅修专业培养模式

学制为4年。学校在四年基准学制基础上实施本科生辅修专业制度,符合规定条件学生,从在第二学年开始辅修专业学习。学生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必修课程学分,可以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中国政法大学辅修专业结业证书”。学生辅修专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获得辅修专业相应的学士学位(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获得一个学位证书)。

4. 学科通识加专业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采取按类招生的院内学科通识培养模式。入学时,政治学类、公共管理类学生进入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学习一年半通识课程后,根据考核和学生志愿,政治学类学生在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中选择自己的专业,公共管理类学生在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选择自己的专业进入专业培养。选择院内学科通识培养模式的学生,在第三学年仍可以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与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1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招生代码:10053。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十一条 培养模式:
1.基准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可以在3-6年内完成学业。毕业时获得本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
学制为5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在第三学年开始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两个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毕业时可以获得记载两个专业学习经历的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修读的两个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获得一个学位证书)。
  3. 辅修专业培养模式
学制为4年。学校在四年基准学制基础上实施本科生辅修专业制度,符合规定条件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辅修专业学习。学生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必修课程学分,可以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中国政法大学辅修专业结业证书”。学生辅修专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获得辅修专业相应的学士学位(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获得一个学位证书)。
4. 学科通识加专业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部分专业采取按类招生的院内学科通识培养模式。入学时,公共管理类学生进入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学习一年半通识课程后,根据考核和学生志愿,公共管理类学生在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选择自己的专业进入专业培养。选择院内学科通识培养模式...

与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2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招生代码:10053。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十一条 培养模式:

1.基准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可以在3-6年内完成学业。毕业时获得本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

学制为5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在第三学年开始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两个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毕业时可以获得记载两个专业学习经历的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修读的两个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获得一个学位证书)。

  3. 辅修专业培养模式

学制为4年。学校在四年基准学制基础上实施本科生辅修专业制度,符合规定条件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辅修专业学习。学生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必修课程学分,可以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中国政法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学生辅修专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获得辅修专业相应的学士学位(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获得一个学位证书)。

4. 学科通识加专业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与社会学院部分专业采取按类招生的学科通识加专业培养模式。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类学生,学生在学习一年半通识课程后,根据学生志愿、日常表现和考核,在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选择自己的专业进入专业培养;社会学院的社会学类学生,学生在学习一年半通识课程后,根据学生志愿、日常表现和考核,在社会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中选择自己的专业进入专业培养。选择院内学科通识培养模式的学生,在第三学年仍可以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与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3年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招生代码:10053。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十一条 培养模式:

    1.基准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可以在3-6年内完成学业。毕业时获得本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模式

 学制为五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学生,在第三学年开始修读双专业双学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两个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毕业时可以获得记载两个专业学习经历的毕业证书和两个学位证书(修读的两个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获得一个学位证书)。

 3. 辅修专业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学校在四年基准学制基础上实施本科生辅修专业制度,符合规定条件学生,从第二学年开始辅修专业学习。学生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必修课程学分,可以申请获得学校颁发的“中国政法大学辅修专业证书”。学生辅修专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获得辅修专业相应的学士学位(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的,获得一个学位证书)。

 4. 学科通识加专业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与社会学院部分专业采取按类招生的学科通识加专业培养模式。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类学生,学生在学习一年半通识课程后,根据学生志愿、日常表现和考核,在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选择自己的专业进入专业培养;社会学院的社会学类学生,学生在学习一年半通识课程后,根据学生志愿、日常表现和考核,在社会学专业、社会工作专业中选择自己的专业进入专业培养。选择院内学科通识培养模式的学生,在第三学年仍可以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5.双学位加硕士连读培养模式

 选择修读双专业双学位的德语、英语专业的学生(第二专业应为法学)在获得文学学士和法学学士两个本科专业的学位后,学校对其综合考核并择优各选拔10名学生,进入比较法学研究院,学习2年,完成学业,准予毕业并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6.法学专业培养模式

  法学专业是学校的特色专业,该专业招生人数占招生总数近60%。学校根据学院的师资规模、学生规模,将法学专业的学生随机分至民商经济法学...

与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8年中国政法大学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中国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中国政法大学。

第五条 招生代码:10053。

第六条 办学性质: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

第十一条 培养模式:

1、基准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学生入学后,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学生可以在3-6年内完成学业。毕业时获得本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2、院内通识培养模式

学制为四年。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和商学院采取按类招生的院内通识培养模式。入学时,政治学类、公共管理类学生进入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学生进入商学院。学生学习一年半通识课程后,根据考核和学生志愿,政治学类学生在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中选择自己的专业,公共管理类学生在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中选择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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