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须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签发盖章的《录取通知书》,于2013年9月1日到各录取学院(研究院)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请假并说明原因,并在规定报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寄送到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二、新生资格审核
新生应携带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同等学力报考博士者携带学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报考硕士者携带大专毕业证书)和复印件一份。新生入学后,由各学院(研究院)对新生进行政治表现、学业、健康等方面的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户口迁移和暂住证办理
新生入学自愿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非委托培养的新生,在报到前持录取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地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或“
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