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中国音乐学院招生章程栏目,提供与中国音乐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22年中国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中国音乐学院招生章程

  中国音乐学院坐落于北京朝阳区,是公办全日制本科音乐学院,学院创办9大音乐院系,致力于培养音乐方面的才;在招生工作方面对高考改革省份做出不同录取要求,对音乐感兴趣的同学可以了解一下,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中国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国音乐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中国音乐学院。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办学层次、类型及性质:本科,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艺术院校。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第五条 中国音乐学院本科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组成部分,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1.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校长办公会领导,对校长办公会负责,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校领导班子相关成员、教育教学中心主任、招生办公室主任组成。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主任由招生办公室主任担任,秘书由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

  2.学校设各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各院系本科招生工作,受校长办公会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对校长办公会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接受学校招生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和业务领导。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系行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副系主任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第七条 实施机构与决策咨询机构

  1.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长办公会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2.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为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咨询机构。主任委员由校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教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副校长、分管教学服务的副校长担任,委员由教育教学中心主任、招生办公室主任、各系(中心)行政主要负责人、附中校长及1名教师代表组成。秘书由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主任由招生办公室主任担任,秘书由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担任。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依照...

与中国音乐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高考资讯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