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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8年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内容。

(2008年第72次校长办公会通过)<?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学校全称:中央财经大学

学校性质:教育部直属的“ 211 ”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上庄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上庄路117号,邮编:100094 08级新生在该校区学习1年

语种限制: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工商管理专业国际商务管理专门化方向、电子商务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保险专业精算方向、国际政治专业国际政治经济学方向、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经济学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公司理财方向只招英语语种考生。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在重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专业按投档分数(即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定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①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②相关成绩考虑数学、英语、语文成绩较好的考生。

4、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

5、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0%-105%。

6、报考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的考生须在高考中加试英语口语。

7、考生未填报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专业志愿,学校不予调剂录取。

8、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4C、...

与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计划

2009年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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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次校长办公会通过)

学校全称:中央财经大学

学校性质: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重点建设学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学院南路校区: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邮编:102206

2009级学生一至三年级在沙河校区学习,四年级在学院南路校区学习

语种要求:1、以下各专业的培养方案仅面向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非英语考生谨慎填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工商管理专业国际商务管理专门化方向、电子商务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保险专业精算方向、国际政治专业国际政治经济学方向、经济学专业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国际金融方向、金融学专业公司理财方向、财政学专业财政理论与政策方向。


              2、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规则: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在重点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2、专业按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定专业分数级差。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进行专业调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在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录取。①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②相关成绩考虑数学、英语、语文成绩较好的考生。

4、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

5、根据各省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当地同类招生计划数的100%-105%。

6、报考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的考生须在高考中加试英语口语。

7、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8、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只招收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9、江苏省普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4C1合格,对进档考生按上述规则2、规则3确定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2B、必测为

4C1合格。

10、浙江省普通类考生考试科目应为一类科目,对进档考生按上述规则2、规则3确定专业;自主选拔录取考生考试科目应为一类科目。

学费标准:

1、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30000元/生/年;

2、艺术设计:10000元/生/年;

3、英语专业经贸英语方向:6000元/生/年;

4、统计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

与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计划

2010年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0年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内容。

(第90次校长办公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中央财经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第三条  学校有学院南路校区、沙河校区两个校区。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邮编:102206

第四条  学校现已形成以学士、硕士、博士为主的培养体系。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各类学生,颁发中央财经大学相应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生(含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学生、定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保送生(含退役运动员)、港澳台侨生等。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内容成立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退役运动员、艺术类等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八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

与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计划

2011年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1年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102次校长办公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第三条  学校有学院南路校区、沙河校区两个校区。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邮编:102206

第四条  学校现已形成以学士、硕士、博士为主的培养体系。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各类学生,颁发中央财经大学相应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生(含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学生、定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保送生(含退役运动员)、港澳台侨生等。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内容成立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退役运动员、艺术类等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协调组织新生体检复查等工作;

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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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计划

2012年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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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次校长办公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

第三条  学校有学院南路校区、沙河校区两个校区。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邮编:102206

第四条  学校现已形成以学士、硕士、博士为主的培养体系。对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各类学生,颁发中央财经大学相应学历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相应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生(含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学生、定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保送生(含退役运动员)、港澳台侨生和外国留学生等。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内容成立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退役运动员、艺术类等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八条  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4、实事求是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协调组织新生体检复查等工作;

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

与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计划

2013年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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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第 12 次校长办公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中央财经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具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学位授予权,对达到国家高等学历教育学业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毕业证书,对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本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条  学校有学院南路校区、沙河校区两个校区。

学院南路校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邮编:100081

沙河校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邮编:102206

第四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生(含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类学生、定向生、内地西藏班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保送生(含退役运动员)、港澳台侨联合录取学生、台湾免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和外国留学生等。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并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内容成立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退役运动员、艺术类、台湾免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等招生专家评审委员会。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

第七条  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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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央财经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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