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6山西事业单位工资调整方案细则”,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
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实施意见》《关于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的实施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是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基本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优化工资结构的具体措施,有利于调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积极性。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把好事办好;要严格执行实施意见,把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统筹考虑相关群体尤其是困难群体生活保障,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要在提高基本工资标准的同时,按纳入额度相应降低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标准,防止出现明纳实不纳或边纳边涨的情况;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和财经纪律,加强舆论引导,避免引发误读和炒作,确保各项工作平稳顺利进行。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10月25日
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
标准的实施意见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62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2016年7月1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同时将部分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150元至377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别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薪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别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