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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的秋天,我到乡下去养病,在"内河小火轮"中,忽然有人隔着个江北小贩的五香豆的提篮跟我拉手;这手的中指套着一个很大的金戒指,刻有两个西文字母:HB。
“哈,哈,不认识么?"
我的眼光从戒指移到那人的脸上时,那人就笑着说。
一边说,一边他就把江北小贩的五香豆提篮推开些,咯吱一响,就坐在我身旁边的另一只旧藤椅里。他这小胖子,少说也有二百磅呢!
“记得不记得?××小学里的干瘪风菱?……"
他又大声说,说完又笑,脸上的肥肉也笑得一跳一跳的。
哦,哦,我记起来了,可是怎么怨得我不认识呢?从前的“干瘪风菱"现在变成了"浸胖油炸桧!"——这是从前我们小学校里另一个同学的绰号。当时他们是一对,提起了这一位,总要带到那一位的。
然而我依然想不起这位老朋友的姓名了。这也不要紧。总之,我们是二十年前的老同学,打架打惯了的。二十多年没见面呢!我们的话是三日三夜也讲不完的。可是这位老朋友似乎很晓得我的情形,说不了几句话,他就装出福尔摩斯的神气来,突然问我道:
“回乡下去养病,是不是?打算住多少天呢?”
我一怔。难道我的病甚至于看得出来么?天天见面的朋友倒说我不像是有病的呢!老朋友瞧着我那呆怔怔的神气,却得意极了,双手一拍,笑了又笑,翘起大拇指,点着自己的鼻子说道:
“你看!我到外国那几年,到底学了点东西回来!我会侦探了!"
“嗯嗯——可是你刚才说,要办养蜂场罢,你为什么不挂牌子做个东方福尔摩斯?"我也笑了起来。
不料老朋友把眉毛一皱,望着我,用鼻音回答道:
“不行!福尔摩斯的本事现在也不行!现在一张支票就抵得过十个福尔摩斯!"
“然而我还是佩服你!"
“呵呵,那就很好。不过我的本事还是养蜂养鸡。说到我这一点侦探手段,见笑得很,一杯咖啡换来的。昨天我碰到了你的表兄,随便谈谈,知道你也是今天回乡下去,去养病。要不然,我怎么能够一上船就认识你?哈哈,——这一点小秘密就值一杯咖啡。"
我回想一想,也笑了。
往后,我们又渐渐谈到蜂呀鸡呀的上头,老朋友伸手在脸上一抹,很正经的样子,扳着手指头说道:
“喂,喂,我数给你听。我出去第一年学医。这是依照我老人家的意思。学了半年,我就知道我这毛躁脾气,跟医不对。看见报上说,上海一地的西医就有千多,我一想更不得劲儿;等到我学成了时,恐怕就有两千多了,要我跟两千多人抢饭吃,我是一定会失败的。我就改学缫丝。这也是很自然的一回事。你知道我老人家有点丝厂股子。可是糟糕!我还没有学好,老人家丝厂关门,欠了一屁股的债,还写了封哀的美敦书给我,着我赶快回国找个事做。喂,朋友,这不是把我急死么?于是我一面就跟老人家信来信去开谈判,一面赶快换行业。那时只要快,不拘什么学一点回来,算是我没有白跑一趟欧洲。这一换,就换到了养蜂养鸡。三个月前我回来了,一看,才知道我不应该不学医!"
老朋友说到这里,就鼓起了腮巴,一股劲儿看着我,好像要等我证明他的"不该不学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