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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通知函10篇

企业通知函

企业通知函(篇1)

  尊敬的女士先生:

  您好!为增强企业活力,拓宽国际市场,提升企业竞争力,润达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第五次董事会会议,特请您出席会议。

  一、 会议安排

  开会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其他安排: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游玩新加坡主要景点

  二、 会议地点

  新加坡富丽华城市中心酒店会议室

  三、 会议内容

  1、 分析公司在经营上对外开拓近况

  2、 研究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策略

  四、 与会人员

  1、 董事长李先生;

  2、 副董事赵先生;

  3、 公司各经理和重要合作伙伴。

  五、 报到时间地点

  20xx年XX月XX日早上八点润达公司大厅。

  六、 注意事项

  与会人员请事先将抵达本市的车次、时间通知会务组。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会务组组长孟婷,联系电话0512-XXXXXXXX。

  七、 接到本通知后,请于三日内回复,联系人:李明 电话:XXXXXXXXX 。

  特此通知

  润达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企业通知函(篇2)

  没有影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五)其他合理情形。

企业通知函(篇3)

  各位同事大家好!

  值此祖国XX岁生日到来之际,为让大家有个好心情度过八天长假,就业指导处全体老师(其实就三位),隆重的、郑重的、热情的邀请大家共进午餐!现将午餐事宜通知如下:

  午餐时间:9月30日中午11:30集体出发

  午餐地点:一期丫咪食街的天一竹火锅(之所以选择此地,是经过我们深思熟虑过的,考虑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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