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身份认知之我见
陕西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向勃
常思“我是誰”,是做人之本分。娶了老婆、生了孩子就是家长,要为一家三口的幸福美满负责;依靠工作平台创造价值就成为单位一员,应为单位建设发展尽职尽责;领取国家薪水便是公务员,应承担起为人民服务的义务和责任。普通群众尚是如此,何况是党员。 党员虽有不同的身份地位和价值追求,却有共同的义务和责任,不能以社会地位论高低。党章第一章第二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
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党员从宣誓的那天起身份就已经确定。我们不只是积极进取、自强不息的有志青年,不只是热爱生活、不乏帅气担当的幸福家长,更应是具备优良品格、有着远大目标的共产主义先锋队队员。无论身处何时何地,不管工作性质怎样,我们都应牢记宗旨、牢记誓言。
党章第一章第三条规定:“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可见,为人民服务的水平是以能力素质高低和工作政绩来衡量,并非处于较高的社会地位,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就一定高。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的确,自省才能自励、自励才能自觉。党员不能把自己等同于普通群众,无论身份贵贱,无论在哪个岗位,无论领取多少薪水,都应时常自我认知、自我反省。只有牢记安身立命之本,才能更好地认清自己、定位自己,自觉承担起分内的责任。在革命战争年代,毛泽东等革命领袖带领中国共产党用鲜血和生命换来了新中国的成立,洗刷了中华民族的百年耻辱。与革命前辈们不怕牺牲、无畏艰难险阻的英雄事迹相比,我们完成的任务、做出的贡献、所尽的责任犹如沧海一粟,显得如此渺小! 谁是真正的共产党员?听了“进藏英雄先遣连”的事迹,以李狄三为代表的英雄人物气慨不得不让人潸焉出涕、为之灵魂震撼。
1950年5月,正当人们享受战争之后和平安宁、幸福美好生活的时候,“进藏先遣连”139人为保卫祖国领土胜利进军藏北高原,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就有63名官兵光荣牺牲。在没有道路、遍地皑雪、氧气稀薄、海拔6420米的巍巍昆仑山上,官兵们仅凭指南针与地图侦察前进、徒步跋涉千里,到达和驻守在被称为全球“十大生命禁区之一”的藏北高原,途中不知经历了多少个日夜饥寒交迫的煎熬。与这些英雄前辈们相比,当今社会有几人能担得起共产党员这个高尚的称谓? 现实中,信仰危机在中国净土上也时有发生。
有的党员缺乏表率意识,思想政治水平与普通群众无异;有的对违法乱纪现象不制止,想做“老好人”;有的还为诸如评功评奖等琐事而“争风吃醋”,等等。受这些不良思潮的影响,产生了大官小官都想贪、老人摔倒无人扶乃至青少年畸形好奇等不良社会现象。这些不良现象虽不能代表党员队伍发展的主流方向,但也在一定程度揭示了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实际上,我们依靠国家公职创造价值、完成自我,也依赖工资薪酬得以生存、享受生活,如果不从本质上认知自己,就会忘本,就会走错路而不自知。当前,各级都在轰轰烈烈地开展“两学一做”活动,我们应畅迎党建工作新风,抓住机遇、真心修行,通过抄写党章、向党旗宣誓、缅怀革命烈士、向组织汇报思想等活动,真正将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