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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本科和非全日制本科的区别

关于非全日制本科 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的区别 自考本科怎么报名

  全日制本科与非全日制本科学历虽然都是国家承认的学历,但是两者之间有些方面还是存在区别。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全日制本科和非全日制本科的区别”,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全日制本科和非全日制本科的区别

  1、定义不同。全日制,顾名思义就是整个白天都在上课,而非全日制当然就是不用全天上课,这是最简单的区分方法。

  全日制:一般来看,从小学一直到高考,都算是全日制。所谓的全日制是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各高校通过省一级招办录取进入各高校就读而获得的学历。全日制的学习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基本待在学校,一般课程都是安排在周内的,该上就去上。

  非全日制:非全日制就是除全国统招外,也就是常说的是社会在职学历。常见的非全日制学历有自考、电大、函授等。就是一边工作,一边上课。

  2、而到了考研阶段,就会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全日制当然就是作为一个普通学生每天都去上课,而非全日制则需要边上班边上课,也就是说上课的时间很少了。

  3、学习时间上的差别。全日制实行走班制,只要有课的时候才需要去上,没有课时就可以自由安排时间,和高中是有区别的,不用上自习课。非全日制则是在有空的时候去上课,尽量不占用上班时间学习。

  4、学习地点上不同。全日制地点比较固定,而非全日制有的在家里上网就可以学。

  5、社会认可度不同。全日制的在社会认可度相对高一点,而非全日制的适合在职人员进修的一种方式。

  拓展阅读:自考本科怎么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登陆自考网进行报名。

  2、到自考办网站规定的指定银行办理一张缴费用银行卡。

  3、办理银行卡后的新生,和有银行卡的老考生按照报名网站规定的报名流程完成网上报名。

  4、网上报名成功后的新生需要在考办规定时间到自考办进行摄像制作准考证。

  (二)现场报名

  1、新生携带身份证、(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未满18岁凭户口本)到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

  2、同时携带2B铅笔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涂机读报名卡用)、并交一寸同底免冠照片若干张(大约4-5张)。

  3、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进行缴费,得到打印的考试通知单,通知单上有考试日期、考场和座位号。

  4、在考办规定的时间领取新制作出的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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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相关的成人高考资讯

湘潭大学2017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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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湘潭大学2017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湘潭大学2017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招生、保送生招生、艺术类招生、贫困地区定向计划招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职高对口招生。

  第三条 学校校名:湘潭大学(国标代码:10530),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英文译名:Xiangtan University,邮政编码:411105,招生咨询热线:0731-58293275、58293451,传真:0731-58293452,湘潭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xtu.edu.cn/,电子邮箱:zhaosheng@xtu.edu.cn。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 学校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与教育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首期入选高校,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以“三个有助于”为指导思想,即“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并培养其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湘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组织对部分类别考生的考核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总计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本科招生总计划的1%预留部分本科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预留计划执行学校统一的录取规定...

与全日制普通教育本科相关的招生简章

生理健康教育(全日制)

2016年湘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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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湘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招生、保送生招生、艺术类招生、贫困地区定向计划招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职高对口招生。

  第三条 学校校名:湘潭大学,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英文译名:Xiangtan University,邮政编码:411105,招生咨询热线:0731-58293275、58293451,传真:0731-58293452,湘潭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xtu.edu.cn/,电子邮箱:zhaosheng@xtu.edu.cn。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 学校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与教育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首期入选高校,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以“三个有助于”为指导思想,即“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并培养其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湘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组织对部分类别考生的考核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总计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制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普通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教育...

扬州大学2018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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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扬州大学2018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我校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性质、办学地址、办学层次、学制和颁发证书

  学校全称:扬州大学

  学校性质:公办普通高校,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办学地址:江苏省扬州市大学南路88号

  基本学制:四年、五年

  颁发证书:按照国家规定颁发扬州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颁发扬州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1.2018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2.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要求执行,并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如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4.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学习成绩和社会需求,参加大类的分流,双向选择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三、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所有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3.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最低要求:

  ⑴选测科目等级:

  代码为1381的文理科均为2B;

  代码为1382的理科(农科类专业)为1B1C;

  代码为1514的理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为2B;

  代码为1646的文理科(中外合作办学)均为1B1C;

  代码为1794的文理科(中美大学生双向交流项目)均为2B;

  体育、艺术类考生只对必测科目提出等级要求。

  ⑵必测科目等级: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等级均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技术科目须为合格);

  体育、艺术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4.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

武汉大学2018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2018招生章程 武汉大学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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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大学2018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2018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普通高考学生、保送生、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称为农村学生“自强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

  第三条 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招生委员会要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

  招生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九条 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www.aoff.whu.edu.cn)、武汉大学主页(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区别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区别

  学历通常有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这两种分别,社会上也常常会对这两种学历作比较。出国留学网认为,这两种学历虽然都是国家认可的,但却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区别有哪些?本文将为大家介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这两种学历的辛苦程度不一样。

  如果想要取得全日制学历,其中一种方式就是参加高考,另一种方式是高职扩招。参加完高考,你还要经历大学三年/四年,才能拿到毕业证。扩招学生则可以选择弹性学习方式,三年内不低于2500学时即可。然而,非全日制学历就要轻松很多。自考、网教、成教、国开等都可以获得非全日制学历。

  第二,这两种学历的时间成本不一样。

  想要获得一个全日制大专学历,就需要走进一所全日制专科院校读三年书,才能够拿到全日制学历。想要获得全日制本科文凭,需要在一所全日制高校读四年。但是,非全日制学历所需要的时间成本,也许会大大缩减。比如,你想通过自考获得本科文凭,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最快1.5年)考完所有的科目。

  第三,这两种学历的市场接受程度是不一样的。

  当你拿到的是全日制文凭,找工作的时候,市场更容易认可。如果你仅仅只有高中或者非全日制文凭,很多用人单位都是不认可的。

  甚至在考公务员的时候,非全日制毕业生都没有办法报考。在一部分用人单位,调薪的时候,只认全日制文凭,如果你的文凭是非全日制,哪怕你读了在职研究生,都不会因此涨工资。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区别大致有如上三点,可以为正在求学中的朋友提供参考。总的来说,全日制学历的含金量要高很多,也是受社会所广泛认可的一种学历,如有获得全日制学历的机会则尽量选择全日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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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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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整理了湘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2018招生章程,供你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湘潭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主要类别有:普通高考招生、保送生招生、艺术类招生、贫困地区定向计划招生、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职高对口招生。

  第三条 学校校名:湘潭大学,学校地址:湖南省湘潭市,英文译名:Xiangtan University,邮政编码:411105,招生咨询热线:0731-58293275、58293451,传真:0731-58293452,湘潭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haosheng.xtu.edu.cn/,电子邮箱:zhaosheng@xtu.edu.cn。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第五条 学校座落在毛泽东同志的故乡、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湘潭市,是湖南省与教育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首期入选高校,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以“三个有助于”为指导思想,即“有助于高等学校选拔人才”、“有助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录取原则,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并培养其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学校成立湘潭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并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科学研究;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组织对部分类别考生的考核和实施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等因素制定年度招生总计划,经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条 学校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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