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公务员体检安排:
体检和考察人选确定: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体检:体检内容和要求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符合要求,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我单位承担。
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及与职位匹配情况等。如考察对象的重要档案材料不真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不能进行有效考察的,不作为拟录用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