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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务员招录专题:180个公务员职位取消招录

湖南公务员考试

2013年湖南省公务员招考报名工作已经结束,其中少数单位部分职位未达到最低笔试开考比例。昨日,湖南省公务员局发布了《关于调整2013年公务员招考部分职位计划的公告》,全省共有180个职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被取消招录,另有95个职位核减招录计划。考生须在3月29(星期五)日17:00前改报职位。

2013年,全省共有省核工业地质局地质矿产处科员、省直监狱单位监狱民警(医学类)职位四、湖南警察学院英语教师、望城区公安局物证检验及鉴定、株洲市地方海事局船舶检验(参照管理)等180个职位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招录,其中省直的有18个,长沙市的有2个。市州中,常德市被取消招录计划的职位最多,达到44个。

全省核减计划的职位共95个,其中,省直监狱单位监狱民警(医学类)职位八由原计划招录8人,核减为5人;邵阳市公安局特警一由原计划招录10人,核减为7人。

根据《湖南省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一般职位1:5,公安学类、法医、狱医职位1:3)的职位将取消招录或核减招录计划。

湖南省公务员局提醒,报考了取消招录计划职位的人员,请于3月29日(星期五)17:00前与报考职位所在省、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填写《2013年湖南省公务员招考改报职位申请表》(见附件),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不跨区域,即原来报省直的,只能继续改报省直未取消的职位,原来报某市州的,只能继续改报该市州未取消的职位。逾期未联系改报职位的人员,视同为放弃改报申请退费。退费请联系报考职位所在省、市州人事考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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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务员招录系统相关的公务员考试

2013辽宁省监狱系统公务员招录公告

2013辽宁省公务员考试
  2013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

  按照《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辽人社发[2013]4号)要求,现将报考2013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2013年辽宁省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公务员)的考生,除符合《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1日(含)至1995年3月11日(含)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报考医学、护理职位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1日(含)至1995年3月11日(含)期间出生)。

  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评

  (一)身体基本条件检查。请报考者按下列身体基本条件检查标准进行自测,确认符合标准后报名。

  1.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2.色盲,不合格。

  3.有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的;外观存在明显疤痕(指面部和手臂)或存有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的,不合格。

  4.文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8.色弱,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不合格。

  (二)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报考面向辽宁生源公安院校公安司法专业毕业生职位的考生,由于入学时已按规定标准进行了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评,且经历了公安院校的专业训练,所以不再安排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评项目。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的同时将对报考监狱劳教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将取消面试资格,责任自负。因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须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从报考同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体检

  报考监狱劳教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于面试后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凡不符合报考人民警察身体条件的,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四、考察(政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少年管教的。

  2.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盗等不良行为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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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务员招录系统相关的公务员考试

上海司法行政系统招录公务员的通知

公务员 公务员考试
海政法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传出信息,本市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和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升学考试并轨的方式,招考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学员100名,由上海政法学院负责两年的监狱学专业“专升本”培养,相关笔试将于4月13日举行。笔试科目包括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法理学。据悉,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4月28日公布。

校方招办负责人介绍,考生被录取后,将于当年9月进入上海政法学院监狱学专业“专升本”学习,毕业后由上海市司法局进行定向分配。此外,该项目与本市普通专升本入学考试在时间上错开,考生若发挥失常,还可以参加5月份的本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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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辽宁省公安系统公务员招录公告

2013辽宁省公务员考试
  2013年辽宁省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和《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报考2013年辽宁省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公务员),除符合《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招考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招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年龄条件

  报考辽宁省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公务员)职位的考生,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1日(含)至1995年3月11日(含)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报考我省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公务员)职位,以及报考公安法医职位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1日(含)至1995年3月11日(含)期间出生);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考生(即报考巡特警大队特警职位的考生)年龄需在2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1日(含)至1995年3月11日(含)期间出生)。

  二、公安系统加考专业科目

  报考公安系统的考生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公共科目外,加考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包括公安机关的性质、职能和宗旨,公安机关的任务和职权,公安工作的内容、特点、原则、路线和方针政策,公安执法与行政执法等内容,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

  公安部政治部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试专业科目考试大纲》编写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唯一指定用书《公安基础知识》,考生如有需求可到省公安厅、各市公安局购买。

  三、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与体能测试

  面试前,集中组织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与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对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职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对考生报考的基本条件、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以及人民警察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等进行全面审查。考生报名时须准确把握报名条件,因所填报的报考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身体基本条件检查

  1、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狱医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检查矫正视力的职位已在职位信息表备注一栏中注明)。

  2、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3、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4、文身,不合格。

  5、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6、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7、嗅觉迟钝,不合格。

  8、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男子组按265厘米标准,女子组按230厘米标准,测试不超过...

湖南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2013湖南省公务员考试

为满足全省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下同)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规定,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湖南省2013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全省共计划招考公务员7154名。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考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湖南省2013年公务员招录职位表》。...

2014年公务员招录简章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 国家公务员职位表

2014定西招录公务员公告

2014定西公务员考试报名 定西公务员招考职位表

  出国留学网公务员招生简章频道讯:2014定西招录公务员公告已公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

  2014年度定西市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

  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我市2014年度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全市招考计划为176名。其中:机关公务员157名(市直单位13名,县区14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19名(市直单位19名),具体职位条件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21日至1996年7月21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毕业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74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警察职位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21日至1996年7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职业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网上开始报名之日已正式取得毕业证书人员)。

  8.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9.根据《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中组发〔2011〕31号),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10.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计算时间为2014年7月21日以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和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可作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自报到之日算起...

2013吉林公务员考试预计招录5513名公务员

吉林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计划录用5513名

  7月17日8时30分开始报名

  吉林省各级机关面向社会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5513名

  报名时间为7月17日8时30分至7月23日14时30分,考生(含2013年选调生)通过登陆吉林省公务员考试网进行报名。

  其中,报考公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考生的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19日14时30分,按招录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或专业考试,未能通过人民警察体能测试及特殊职位专业考试的考生,7月22日可改报其他职位。

  据介绍,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具体时间为9月15日8时至9时30分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农村工作常识》(《街道工作常识》),10时10分至12时10分考《申论》。

  据悉,普通专业职位的专业考试由招录部门负责在面试前组织;特殊职位的专业考试于7月20日前组织实施,专业考试成绩将于7月21日前通知考生。

吉林公务员考试公告原文 2013吉林公务员职位表 吉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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