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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业保险,助力现代农业
“农民最怕的就是出现大灾,尤其在发展规模经营过程中,一旦出现大灾,就是倾家荡产的‘毁灭性打击’。”李克强总理在4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说,“我们必须发展大灾保险,这不仅可以提高农民抗灾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收入提高,也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
今年年初的一次座谈会上,一位来自安徽的农业合作社理事长向总理反映,现有的农业大灾保险理赔标准太高,“大灾不赔,小灾赔不了多少,搞不搞没意思”。李克强当即要求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适应广大农户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迫切需求。
短短一个多月后,李克强就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对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实施大灾保险,调整部分财政救灾资金予以支持,提高保险覆盖面和理赔标准,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以持续稳健的农业保险助力现代农业发展。4月26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粮食主产省开展提高农业大灾保险保障水平试点,正式发出这个“惠农大礼包”。
当天会议决定,今明两年在河北、黑龙江等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左右县,以水稻、小麦、玉米为标的,推出保障金额覆盖农资、化肥等直接物化成本和地租,面向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的专属农业大灾保险产品,将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试点县的保费补贴比例分别提高至47.5%、45%,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我们就是要创新农业救灾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切实促进农民增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总理说。
他进一步强调,在实施大灾保险试点过程中,要允许地方根据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探索,不搞“一刀切”。
“财政资金支持不能搞成‘条条框框’,还要让各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政策框架内开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的各类探索。”总理说。
李克强最后强调,农业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的重要基础。去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要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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