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浙江公务员考试新规:严重违纪将永不录用”,跟着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本月起,公务员考试作弊,将面临比以往更严重的后果。《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自10月1日起施行。对于考试中的作弊行为,新的办法中规定了更为严厉的处罚。
据了解,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如存在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这就意味着报考人员此后将再也没有报考公务员的机会。据了解,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都被列入“永不录用”的“特别严重违纪”行为。
同时,报考者如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将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不过,记者了解到,对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相关部门应当告知考生拟作出的处理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其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对考生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考生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市人力社保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考生在公务员考试时作弊,甚至严重作弊,暴露出其诚信意识、法律意识、底线意识的薄弱,这样的考生如侥幸进入公务员队伍,一旦承担了一定责任,拥有了一定权力,也很容易丧失原则,丧失底线。这也是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本次进一步扎紧了公考制度的篱笆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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