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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照异地办理新规 居住证可办理护照

护照异地办理新规 居住证可办理护照

  护照异地办理新规,居住证可办理护照。跟着出国留学网一起来了解下吧,欢迎阅读。

  为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保障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居民同等的出入境权益,公安部决定自2016年4月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民利民措施。

  申请材料与当地人一致

  从公安部获悉,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受理后30日内签发证件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安部委托居住证持有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代其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收申请材料,并制发出入境证件。出入境证件申请仍由居住证持有人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在受理申请后的30日内签发出入境证件。

  申请人不必两地奔波

  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在当地申办出入境证件的便利,使异地工作、学习、生活的申请人不必往返奔波于居住地和户籍地之间,这是公安部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具体措施,也是进一步推进出入境管理改革创新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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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办理新规相关的护照办理

2017云南居民身份证办理新规

云南居民身份证办理新规 身份证办理新规
2017云南居民身份证办理新规

  自今年3月1日起,云南省将全面开展省内居民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工作。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政策栏目小编整理的2017云南居民身份证办理新规,欢迎查看。

  2017云南居民身份证办理新规

  2月27日,位于昆明市西山区安康路的云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办证接待大厅正式启用,省公安厅同步推出全国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丢失招领,省内居民身份证申领,省内居民省内异地领证等多项便民服务。

  针对在户籍地办理完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后,欲即刻前往昆明或途经昆明到省外务工、就学、出差、旅游等的办证群众,只需在办理居民身份证申领手续时向民警表明需在“云南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办证接待大厅”领取居民身份证,受理成功后,即可根据短信提醒到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办证接待大厅领取证件。办证群众领取证件时,需要出具申领地派出所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经指纹核验后方可领取证件。

  外省群众异地申领身份证成为现实。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办证接待大厅受理全国异地群众对身份证件“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的请求。同时,为方便省内居民申领居民身份证,受理包括异地换领、补领在内的省内居民身份证申领业务。遗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提供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即可办理,居民身份证损坏或到期需要换领的,需提供损坏或到期的居民身份证。

  省公安厅还将原“绿色通道”居民身份证寄往受理派出所的做法,改为可以按照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指定的地址寄发居民身份证。办证群众只须向民警提供详细的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在收到邮寄的居民身份证后,按照提醒及时到就近的派出所核验指纹,就可使用证件。

  下一步,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办证接待大厅还将开通24小时自助取证服务,方便不能在工作时间内取证件的群众。

  据悉, 自今年3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开展省内居民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工作。凡是常住户口登记在云南省内的公民,离开常住户口登记地跨县(市、区)的,可在实际居住地公安户政窗口或办理户籍业务的公安派出所办证窗口申请办理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同时,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申领工作也将由试点转为全面开展,3月1日起,全省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受理点将达到730个,全面覆盖全省129个县(市、区),将全面受理常住户口登记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民的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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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起在渝西藏自治区群众 可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服务

  昨日,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发布消息称,按照公安部部署,我市通过系统升级,已具备少数民族文字双语版居民身份证生产条件,在2月15日先期开通在渝居住的广西、内蒙古自治区和吉林、黑龙江、辽宁、四川、青海省少数民族自治州(县)群众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基础上,再添便民举措,经与少数民族自治区(地区)公安机关对接联系、联调测试,在受理条件、申办流程不变的前提下,从3月1日起将增加开通西藏自治区在渝群众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工作,并继续向全国其余少数民族自治区(地区)全面推进,使市外来渝群众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此项公安改...

与办理新规相关的政策

美国护照办理新规:不能戴眼镜拍护照照片

美国护照办理
  据美国中文网援引纽约每日新闻消息,今年11月1日起,美国护照上面的照片将有新规定,不能戴眼镜拍照。除了护照之外,所有持外国护照办理赴美签证的外国申请人,申请材料中提供的照片均不得佩戴任何眼镜。

  美国国务院特别强调护照照片须符合规定。国务院去年收到超过20万张无效的护照照片,导致申请拖延,可能影响旅行。这些“不能接受”的护照照片主要问题包括照片太亮、太暗或照片阴影照在脸上、照片是超过六个月以前的旧照、照片大小不符规定、照相时太靠近或距离太远,或是模糊,粗糙,像素分辨率低,或是照片印在低品质的纸上。

  眼镜往往会产生反光,不管相机是否有闪光灯,这是一个大问题。国务院表示,将来护照照片不能再有戴眼镜的情况。

  国务院建议若一定要戴眼镜,就戴隐型眼镜,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附:美国护照及签证照片要求

  美国护照申请人需提交1张证件照。照片必须满足下列基本要求,否则申请不予受理。

  1. 照片必须于最近6个月内拍摄

  2. 照片尺寸为 2x2英寸 (5x5厘米)

  3. 申请者头部的垂直尺寸必须在1英寸到1又3/8英寸(2.5-3.5厘米)之间

  4. 照片必须为白色背景。

  5. 必须正对照相机,露出双耳。

  每位护照或签证申请人的照片必须为近期(最近6个月)无边框正面照片。“正面”照片指申请人拍照时要正对照相机。申请人不能向下看或斜视,面部需占整张照片的50%。尽管由于发型或头巾的不同,很难严格对“面部”进行定义,但总的来说,是指申请人的头部,包括脸和头发,上下从头顶到下巴,左右至两边发际。 如露出耳朵则更佳。关键要求是通过照片可以清晰地辨别申请人。

  照片的尺寸为2x2英寸(边长大约为50毫米的正方形), 头像居于正中。头部(从头顶至下巴)在1英寸至1又3/8英寸之间(即25毫米至35毫米),眼睛到照片底部的距离为1又1/8英寸至1又3/8英寸(即28毫米至35毫米)。须为白色背景的彩色或黑白照片。照片应无边框。照片应被订在或粘贴在 DS-82 (PDF-303KB)或DS-11(PDF-380KB)(美国护照申请)表格上,或相应的DS-156(非移民签证申请)(PDF-159KB)表格上。如照片是被装订的,钉子必须尽量远离申请人脸部。如照片背景杂乱,有花纹或图案, 或呈深色, 将不予接受。

  头巾或帽子只有出于宗教信仰原因必须佩戴时才予以接受,即便如此,也不能遮掩申请者面部的任何部分。太阳镜或其他装饰品遮挡了面部,将不予接受,除非是由于医疗原因要求佩戴(如眼罩)。如照片中的人佩戴传统的面罩或面纱致使面目难以辨认,此类照片概不接受。军人、航空公司或其他人员戴帽子的照片不予接受。申请人穿戴不具有明确宗教性质的部落、国家传统服装或佩戴其他头饰的照片不予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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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办理新规相关的护照办理

云南护照办理出新规

云南 护照 办理新规
从现在开始,公民在申请护照和港澳通行证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免费加急办理,5天发证。一、出国出境奔丧的;二、探望危重病人的;三、出国出境留学开学在即的;四、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的;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为了提醒和方便居民来取办理好的证件,出入境管理部门还开通了移动、联通短信提醒业务和特快专递业务,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可自由选择。如果您不慎遗失、损毁或护照被盗,申请补发也不又再等3个月,而且不用登报申明作废,只需在办证机关受理之日起15天就可以拿到新证。

与办理新规相关的护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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