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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中会考试《经济法》考点: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经济法考点 2017中级会计考试 公司法律制度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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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考点1:公司的概念和公司具体种类 ★★

  (一)公司的概念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公司是企业法人,主要是独立的法人财产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要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的种类

  辨析对比 子公司 VS. 分公司

  【多选题】(2008年)下列关于分公司法律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B.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分公司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D.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

  网校答案:CD

  网校解析: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管理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其民事责任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承担。因此选项A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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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法律制度相关的中级经济法

中会《经济法》章节练习:公司法律制度

经济法练习题 2017中级会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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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可以根据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 )

  正确答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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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经济法》章节练习:公司法律制度

经济法练习题 2017中级会计考试 公司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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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份,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

  正确答案:错误

与公司法律制度相关的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经济法》练习:公司法律制度规定

中级会计备考 经济法练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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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

  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故A正确。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故C正确。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故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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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公司法律制度相关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

2017中级经济师复习要点:公司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师备考要点 中级经济师备考技巧
  2017年经济师考试报名预计2017年8月份开始,大家要抓紧复习了,出国留学网经济师栏目为各位同学准备了“2017中级经济师复习要点:公司法律制度”,希望对各位考生有帮助。

  公司法律制度

  1、公司法的概念

  公司法,广义是指规定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是指以“公司法”命名的立法文件,我国公司法于93.12制定、(99.12、04.8、05.10三次修订)。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的种类、性质、法律地位、财务制度、组织机构、及其动作以及公司的设立、变更、解散与清算等。

  2、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公司,依照法定的条件与程序设立、以盈利为目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外承担民事责任的具备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其法律特征:

  ①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②公司具备法人资格;③公司以章程为存在和活动的根据。

  法人的公司特征:1)依法设立;2)公司有独立的财产,公司对公司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3)公司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章程,指公司必备的,规定其名称、宗旨、资本、组织机构等对内对外的法律文书,对内是公司的“自治宪法”,对外是公司的宣言书。

  公司的种类:分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国有独资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种特殊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的设立条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①股东资格和人数,自然人、法人,有限责任公司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②股东出资要求,1)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新修订公司法对最低注册资本无要求,但法律行政法规有要求的从其要求;2)出资形式为货币、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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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银行专业资格考试银行公司法律制度

银行专业资格考试 公司法律制度

  2016银行专业资格考试银行公司法律制度

  2016下半年银行专业考试马上就要来临了,出国留学网整理分享2016银行专业资格考试银行公司法律制度给大家,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一、《公司法》概述(★)

  2006年1月1日起新《公司法》开始实施,共219条。

  公司是指股东依照《公司法》规定出资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我国《公司法》主要以股东承担责任的范围和形式、股东人数的多少将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类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公司设立制度(★)

  设立公司必须履行公司设立的程序。设立公司应在公司登记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设立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公司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即为公司成立日期,也即为公司取得法人资格的日期。

  三、公司资本制度(★)

  公司资本是股东为达到公司目的所实施的财产出资的总额。我国公司资本制度的特点是:资本法定;强调公司必须有相当的财产与其资本总额相维持;强调公司资本不得任意变更。

  四、公司的组织机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公司经理、监事会。

  五、公司终止制度(★★★★★)

  公司因破产或解散而导致终止,丧失其企业法人资格。出现公司解散情形的,除公司合并、分立免于清算外,公司均必须进行清算,清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完成公司注销登记,公司法人资格才告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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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公司法律制度》强化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拟吸收合并乙公司。下列关于乙公司解散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但必须办理注销登记

  B、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但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C、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也必须办理注销登记

  D、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也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2、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2014年8月,董事长王某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关于董事会和董事会决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董事会应有6人以上出席方能召开

  B、在确定公司经营方针时,经表决,有6名董事同意,决定可以获得通过

  C、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决定从9月起每位董事提高30%的报酬

  D、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张某生病致短时间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会议决定将监事张某更换为本公司职工王某

  3、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2005年8月20日,公司董事长胡某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共有8名董事出席会议,其他3名董事因事请假。董事会会议讨论了下列事项:一是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工作任务加重,拟给每位董事涨工资30%;二是鉴于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张某生病,拟由公司职工王某替换张某担任监事;三是鉴于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拟将本公司与另一公司合并,组建新的公司。经表决,有6名董事同意而通过前述事项。董事会就此作出最终决定。董事会的做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

  A、公司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B、董事会决定给每位董事涨工资

  C、董事会决定公司职工王某成为监事参加监事会

  D、董事会决定公司合并

  二、多项选择题

  1、黄某作为易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一,在公司经营期间,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如果经公司催告,在合理的期限内黄某仍未返还出资,公司可以直接解除黄某的股东资格

  B、公司可以请求黄某返还抽逃的出资金额及利息

  C、公司请求黄某向公司返还出资,黄某不得以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

  D、如果公司根据股东会决议对黄某的利润分配请求权作出相应合理的限制,法院是支持的

  2、某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股东人数为4人,董事会成员为9人,监事会成员为3人。该公司出现下列情形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

  A、表决权占28万元的股东提议召开

  B、未弥补的亏损为35万元

  C、4名董事提议召开

  D、1名监事提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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