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工作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新生最重要的依据。
第二章 学校概要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12833
3.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4.总校校址:兰州市安宁区刘沙公路37号
5.办学特点:兰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兰州市政府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现有总校区、教育学院校区、师范校区、火车站校区四个校区,占地面积462亩,建筑面积13余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8000余人,设52个专业,12个系部,教职工771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224人,硕士以上研究生209人。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兰州教育学院、兰州师范学校三所院校合并成立新的兰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以培养高素质、高技能、零适应期的应用型人才为主,兼及中学教师继续教育、教育行政管理干部培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建设紧密结合市场和企业发展需求,模具设计与制造、电子商务、动漫设计与制作3个专业为省级教改试点专业,数控技术为省级特色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为省级专业教学团队。已建成汽车发动机结构与原理、汽车电子控制技术、计算机网络实用技术、点NET平台Web程序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概论等5门省级精品课程。学院教师有70多人次荣获全国职业教育杰出校长、曾宪梓教育基金奖,“五一”劳动奖章,园丁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国家、省级荣誉称号。12人入选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151”人才工程。有178名学生在国家、省级各类专业技能竞赛中获奖,学生就业率连年保持在95%以上。2011年,根据省政府甘政函(2011)60号文件,成立技师学院。主要承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教育,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学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12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经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