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现有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宁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3,英文名为“Nanning Normal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中国绿城”——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注册地址为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现有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五合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邮编530299;武鸣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508号,邮编530100;明秀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长岗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燕子岭路4号,邮编530023。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举办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专科生、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普通专科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招生就业处合署,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招生监督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和我校实际编制生源计划。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或专业类)计划以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中出现专业(或专业类)、科类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时,在总计划不变前提下,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或专业类)、科类招生计划数。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及实施细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方式: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批次录取。
第十三条 提档办法:根据生源情况,由我校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商议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或专业类)录取规则
(一)有投档排序的,按投档成绩排序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或专业类)志愿录取。
(二)无投档排序的,按以下规则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或专业类)志愿录取。
1.文史类考生。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语文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数学科成绩。
2.理工类考生。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