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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南宁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现有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宁师范大学,部标代码为10603,英文名为“Nanning Normal University”。

  第三条 学校位于“中国绿城”——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注册地址为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现有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五合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邮编530299;武鸣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508号,邮编530100;明秀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长岗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燕子岭路4号,邮编530023。

  第四条 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举办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培养包括普通专科生、普通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及外国留学生等在内的各类专门人才。

  第五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科、普通专科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招生就业处合署,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七条 招生监督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和我校实际编制生源计划。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或专业类)计划以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中出现专业(或专业类)、科类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时,在总计划不变前提下,适当调整相关专业(或专业类)、科类招生计划数。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及实施细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方式: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录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批次录取。

  第十三条 提档办法:根据生源情况,由我校与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商议或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 普通类专业(或专业类)录取规则

  (一)有投档排序的,按投档成绩排序位次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或专业类)志愿录取。

  (二)无投档排序的,按以下规则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或专业类)志愿录取。

  1.文史类考生。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语文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数学科成绩。

  2.理工类考生。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总成绩(不含加分分值)→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外语科成绩(不含...

与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高考招生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简章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是一所本科独立学院,毗邻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和大王滩水库,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学校。现有财务管理等专业。在填报志愿之前,出国留学网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2022年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以及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学院是由南宁师范大学和高州市港兴实业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上级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学校全称: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

  学校代码:13642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校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5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成立学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纪检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相关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四条 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规定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六条 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投档分数线及投档办法进行录取,男女生比例及民族成份不受限制。学院招录新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七条 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在实施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对相同批次、相同科类的已投档考生,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专业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当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全部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录取到仍有缺额的专业;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考生,视考生服从调剂的专业缺额情况,实行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录取,如无缺额则作退档处理;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八条 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使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作为考生专业成绩,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需达到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艺术类专业录取过程中对已投档的考生,根据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按照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逐项比较考生成绩,优先录取成绩较优的考生。如遇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投档有多种投档成绩排序方式的情况,则按考生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语...

与南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西华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入选国家“卓越新闻传播人才教育培训计划”。现有环境科学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西华师范大学是四川省属重点大学,属于公办本科院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西华师范大学(中文名), CHINA WEST NORMAL UNIVERSITY(英文名)。学校招生国际代码:10638。

  第四条 学校地址

  学校位于四川省南充市,现有华凤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师大路1号)和行署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育英路76号)。

  第五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以普通本科、硕士研究生教育为主,兼有普通专科、各类成人本专科教育。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拟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统筹考虑各省(市、区)高考人数、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我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来源计划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经学校审定,并报经四川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学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区)的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同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与《西华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简章》中发布。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我校预留计划不超过今年本科计划1%,预留计划的使用将严格按照我校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三条 学校部分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按大类招生的学生根据我校相关规定进行培养和专业分流。

  第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分政策,认可各省(市、区)加分。

  第十五条 我校英语、商务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学校以英语、日语、西班牙语为外语安排教学,建议其他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我校进档考生在安排录取专业时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专业志愿...

安庆师范大学2018考研招生简章

考研招生简章 2018考研招生简章 安庆师范大学

  出国留学考研网为大家提供安庆师范大学2018考研招生简章,更多考研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安庆师范大学2018考研招生简章

  安庆师范大学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沿江开放城市安庆市,傍依浩瀚长江,濒临秀丽菱湖,是安徽省办学历史最悠久的一所高校,是安徽省高等教育的发源地。

  1897年,清代著名省学敬敷书院在此办学,揭开了百年育人的序幕。1901年,敬敷书院与求是学堂合并成立安徽大学堂,后更名为安徽高等学堂。1928年省立安徽大学在此创办,1946年改为国立安徽大学。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安庆师范学院,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安庆师范大学。菱湖校区现存的敬敷书院和国立安徽大学红楼,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见证了学校百年发展历程。

  学校占地总面积2845 亩,分为菱湖校区(老校区)和龙山校区(新校区)。菱湖校区坐落在安庆市秀美的菱湖南岸,整个校区错落有致,绿树葱茏。龙山校区位于大龙山风景区,依山傍水,山环水绕,校园内海拔106米的鹅公山,风光旖旎,水面面积达200亩的双龙湖波光粼粼,五座造型各异的桥梁横跨湖面,楼群点缀在青山绿水之间。

  学校于2004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07年开始独立招收硕士研究生。

  2018年我校拟招收214名硕士研究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业型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

  我校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统计学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化学工程)2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我校教育管理...

2017河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简章 高校招生章程 2017年招生章程

  本文“2017河北师范大学招生简章”,跟着出国留学网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和河北省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河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09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学校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邮政编码:050024)。

  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被列入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具有110余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学校起源于1902年创建于北京的顺天府学堂和1906年创建于天津的北洋女师范学堂。现设22个专业学院,1个独立学院(汇华学院)。现有本科专业9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可招收培养博士生的专业50余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6个,可招收培养硕士生的专业130余个;硕士专业学位点11个,涉及30多个专业领域。学科专业覆盖哲学、法学、经济学、文学、历史学、艺术学、教育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医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现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河北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2017年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校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本、专科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本、专科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就业处承担学校本、专科生招生的具体工作,未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活动。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经国家教育部审核批准,河北师范大学2017年本科计划5900人,专科计划350人。学校根据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实际办学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市、自治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及重点支持政策、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等参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

  第六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招生类别和培养类别

  第七条 学校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趣,2017年学校继续实行“大类招生、大类培养、专业自由转出、审核转入”改革。学生专业分流和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依照学校当年《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办法》和《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各招生专业(类)所属的培养大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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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伊犁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学校在2017年入选教育部首批“高校数字媒体产教融合创新应用示范基地”项目合作院校。有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伊犁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伊犁师范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764。

  第三条 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解放西路448号。邮政编码:835000。

  第四条 学校性质:伊犁师范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伊犁师范大学是省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本科基本学制为四年。

  第六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收的本科层次均为普通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七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伊犁师范大学与南京大学联合培养的应用物理学专业(培养方向为凝聚态物理),学生在伊犁师范大学就读,由伊犁师范大学负责学籍注册,其间南京大学选派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讲授核心课程,其他课程由伊犁师范大学统筹安排,优秀学生可前往南京大学插班或参加由南京大学举办的暑期学校学习。毕业和学位的审核由伊犁师范大学和南京大学共同对学生进行考核。对通过双方考核的学生,学校在教育部学信网备注栏中注明“该生为与南京大学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联合考核通过”;对未通过考核的学生,其毕业资格相关事宜按照伊犁师范大学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成立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纪检监察、各学院、有关行政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并定期调整,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还聘请社会监督员通过巡视学校考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专业加试

  第十二条 伊犁师范大学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就业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生源、政策支持、历年招生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编制学校分省、分语种、分层次、分专业招生计划,报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并公布。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相关专业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线。报考舞蹈学专业的新疆生源考生须参加我校校考并取得合格证、其他生源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线。

  第十四条 报考体育...

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贵州师范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在2017年学校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有思想政治教育等示范性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做好贵州师范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办学性质:公办 学校代码:4152010663

  办学层次:研究生、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校地址: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花溪大学城

  宝山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116号

  第二条 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组织实施本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我校2022年本科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市、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四条 录取规则

  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投档范围内,严格按照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有特殊要求的省(市、区),该地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进行录取。

  (一)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我校按照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二)非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录取原则

  1.文史、理工类

  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外语类专业相关科目:①外语、②语文、③综合;文史类相关科目: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理工类相关科目:①数学、②语文、③综合。

  2.艺术类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成绩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3.体育类

  (1)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2+体育专业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术科成绩高的考生;若专业术科成绩仍然相同;优先录取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高的考生;若去除政策加分后文化总分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录取顺序如下(按序号顺序比较,录取①成绩高的考生,若①成绩相同录取②成绩高的考生,以此类推):①语文、②外语、③综合。

  (2)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教育部、...

天津师范大学2017春季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简章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天津师范大学2017春季招生简章,更多高考招生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天津师范大学2017春季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天津市有关招生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本简章是社会了解我校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四、学校代码:10065

  五、学校地址:天津市宾水西道393号(春季招收新生在南开区双峰道校区就读)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师范大学系市属重点院校,学校践行“勤奋严谨,自树树人”的校训,培育“学思并重、知行合一”的学风和“诚实守信、勇于担当”的校风。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中心,坚持“特色立校、质量兴校、人才强校和改革创新”发展战略,争创“教学质量、科研能力、人才水平、学科实力和管理效能”国内一流,为建成国内一流的教师教育特色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学校现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建设点,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点,8个省部级设置的研究实验室(院、中心),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专任教师1487人,拥有正高级职称295人,副高级职称580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691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578人。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我校设普通本科(高职)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六条 专业介绍

  学前教育专业(高职):本专业培养学生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与技能、技巧,成为能够胜任学前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并具备初步科研能力的幼儿教师以及与学前教育相关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大学公共基础课、学前教育专业理论及职业技能课程,与学前教育相关的艺术、计算机、多媒体、外语等课程。

  第七条 我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7年天津师范大学春季招生计划共40人,招收综合能力测试为管理服务类和工程技术类的考生,具体各类别招生计划以天津市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简章公布的有关规定;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办法:在投档考生中,原则上根据考生志愿顺序,按考生春季高考总成绩(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成绩之和)由高到低,择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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