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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内蒙古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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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满洲里校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性质

地方综合性大学,国家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大学,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满洲里校区所属各专业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哲学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交通学院等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北校区学习。  

(七)办学特点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04年全国本科教学水平评估结论为优秀。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2016年我校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为重点支持率先进入国内一流大学行列,争取早日达到世界一流大学水平的高校。学校现为“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学校和教育部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建设学校。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0个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八)办学定位  

有特色、高水平的综合大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内蒙古大学2016年招生总数为4730人。其中本科4080人,高职高专650人。

(二)录取批次

1.国防生:本科提前批录取(随军事院校一同录取),政审、体检等按军事院校相同的标准进行,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的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

2.艺术类本科:本科提前批录取;

3.国家专项、地方农村专项:本科提前批录取;

4.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

5.高职高专:专科一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

与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8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内蒙古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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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大学2018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满洲里校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1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类型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201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高校,2017年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学校成为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即部建高校,纳入直属高校排序。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满洲里校区所属各专业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哲学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体育学院、交通学院等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北校区学习。

  (七)颁发毕业证书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取得应修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大学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分省来源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以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查询。

  网址:

与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22年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

  内蒙古大学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建于1957年,校区位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是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办学体系完备。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内蒙古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蒙古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为确保学校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意见》(教学〔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蒙古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49号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类型

  内蒙古大学(公办)创建于1957年,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家教育部共建大学,2012年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综合实力计划”高校,2016年被国务院确定为中西部“一省一校”重点支持建设高校。2017年学校被国家确定为“双一流”建设高校,2018年成为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学校是“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经过60多年的发展,学校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11个门类,已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五)学习形式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

  (六)学习地点

  呼和浩特市(距北京2.5小时高铁)。

  (七)颁发毕业证书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取得应修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大学毕业证书。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分省来源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以在内蒙古大学招生网查询。

  网址:。

  (二)录取批次

  1.艺术类:本科提前批录取;

  2.国家专项、地方专项:本科提前批录取;

  3.普通本科:本科一批录取(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政策执行);

  (三)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要求应试语种为英语,俄语专业要求应试语种为英语或俄语,日语专业要求应试语种为英语。

  (四)外语口试要求

  英...

2016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内蒙古师范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第二章办学地点及层次

第二条学校名称: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135

第三条学校校址:

赛罕校区:呼和浩特市昭乌达路81号。

盛乐校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盛乐经济园区。

青年政治学院: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内蒙古青少年生态园。

人民武装学院:呼和浩特市海拉尔西路军区教导大队。

兴安学院:乌兰浩特市乌察公路160号。

二连浩特国际学院:二连浩特市南环西路1085号。

第四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专科。

第五条办学性质:国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自治区重点大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学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成立了学校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招委会”),重大问题由学校招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本、专科生招生录取的日常管理工作。招生办公室和各学院参与招生录取工作的人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参与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选拔和培训,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学校成立了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监察审计处有关领导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招生工作全过程。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

第九条招生专业与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我校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并由我校和各省市招生办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录取批次

1.艺术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2.体育类:区内本科提前录取,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

3.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区内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区外按各省(市、自治区)具体要求安排,专科在高职高专批次录取。

4.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科本科专业:区内本科二批录取。

青年政治学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专科专业:区内高职高专批次。

5.人民武装学院普通文理科:高职高专批次。

6.兴安学院:对口中职本科。

7.二连浩特国际学院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区内本科二批。

第五章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招生条件按照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各省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同等条件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各科成绩和报考其他院校的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到其他相关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体检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1.英语专业及方向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2.英语(汉语授课)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口语达到合格...

2009年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内蒙古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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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9〕2号)、《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内蒙教招考普发〔2009〕1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内蒙古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校本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呼清公路零公里处
鄂尔多斯校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满洲里校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中段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性质
地方综合性大学,国家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鄂尔多斯学院所属各专业录取学生在鄂尔多斯市学习,满洲里学院所属各专业录取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其他学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学习(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哲学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艺术学院、交通学院等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校本部学习)。  
  (七)办学特点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100所大学之一,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2004年本科教学工作在教育部评估中获“优秀”结论。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九大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八)办学定位  
  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内蒙古大学2009年招生总数为6390人,其中本科5490人、高职高专900人。本科学生中,普通文科(文史类)1425人、普通理科(理工类)2451人、蒙授文科402人、蒙授理科200人、蒙授艺术138人、汉授艺术874人。
本科招生计划5490人,按校区分布情况是:校本部1788...

2016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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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内招考办【2015】99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4199

(三)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24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六)上级主管部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二、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非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时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同一个志愿中,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录取,如果某专业录取不足,在候补的考生中顺延录取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如生源仍然不足,调剂录取其他专业志愿考生,专业之间不设专业志愿级差。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分数线;报考我院其他艺术类专业,必须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其他艺术类相关专业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

1. 绘画、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本科专业,按照美术类统考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本科专业按专业联考成绩×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40%相加后的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录取批次

(1)艺术类本科:本科提前B录取;

(2)普通文、理类本科:本科二批录取。

(三)计划公布

分省来源计划与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可以同时在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内蒙古大学网站查询,或登陆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信息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imuchuangye.cn)、(http://www.imu.edu.cn)(http://nm.zsks.cn)

(四)提档比例

在所有省区所有录取批次所有类别均按不超过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五)男女比例

艺术类部分专业男女分别招生,在招生计划中注明。其他专业无性别要求。

(六)优惠加分政策与分数排序

(1)优惠加分

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加分和降分投档优先录取的政策和做法。

(2)分数排序

依据政策加分后的分数排序确定录取优先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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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内蒙古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内蒙古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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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教学〔2005〕4号)和《2010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实施办法》(内蒙教招考信发〔2009〕12号)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内蒙古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126
(二)学校校址
校本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呼清公路零公里处
鄂尔多斯校区: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
满洲里校区:满洲里市华埠大街中段
(三)办学层次
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教育等。
(四)办学性质
地方综合性大学,国家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
(五)学习形式
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六)学习地点
鄂尔多斯学院所属各专业录取学生在鄂尔多斯市学习,满洲里学院所属各专业录取学生在满洲里市学习,其他学生在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学习(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哲学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艺术学院、交通学院等学院学生在内蒙古大学南校区学习,其他学院学生在校本部学习)。  
(七)办学特点
内蒙古大学创建于1957年,是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创建最早的综合大学。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97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100所大学之一,2004年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学校。2004年本科教学工作在教育部评估中获“优秀”结论。2008年被批准为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校。经过5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较为齐全的学科门类,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九大门类,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高职高专等教育层次,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和地区特色,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综合性大学。  


(八)办学定位  
具有鲜明民族特色、地区特色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综合大学。  
二、招生计划与录取批次、录取要求
  (一)招生计划
内蒙古大学2010年招生总数为4920人。其中本科4020人,高职高专900人。本科学生中,普通文科(文史类)736人、普通理科(理工类)1578人,蒙授文科459人,蒙授理科220人,蒙授艺术141人,汉授艺术886人。
高职高专学生中普通文科(文史类)80人,普通理科(理工类)...

2016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内蒙古财经大学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内蒙古财经大学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内蒙古财经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招生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条 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内蒙古财经大学

2、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

4、学校代码:10139

5、学校地址:西校区:呼和浩特市北二环路185号

       东校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47号

  6、学校概况:学校始建于1960年,现已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理学、法学、工学、文学融合发展,具有鲜明地区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多科性财经大学。现有4个一级学科、2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MBA(工商管理硕士)、MPACC(会计硕士)、MF(金融硕士)3个专业硕士授权点。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国家和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处。

第六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期间全过程、全方位监督、检查工作,受理考生和家长投诉意见,依据相关规定对行为违规考生和工作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办学条件,制定学校2016年招生计划。2016年学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投放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并向考生公布。在录取过程中,根据生源及招生计划执行情况,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省份,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来源计划可作适当调整。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本招生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结合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第九条 对于享受各种优惠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化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录取和专业安排以考生投档成绩为准。

第十条 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清为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依据投档成绩顺序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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