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栏目,提供与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内政字[2010]248号),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12]70号),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具有独立颁发国家承认学历证书资格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一所高等美术专业院校。

2016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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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全 称: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
14387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在内蒙古、山西、甘肃招生。
校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骊山湖小区东侧
院简介: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是2010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高等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颁布的有关2016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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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年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内蒙古美术职业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3年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2013年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全    称: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 14387
    招生代码: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在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山西、甘肃招生。
    校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骊山湖小区东侧
    学院简介: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是2010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高等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颁布的有关2013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各省、自治区具体投档比例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要求确定。

     3、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业录取办法:

     (1)各专业间不设级差,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录取。

     (2)投档成绩相同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我院认可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6、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7、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8、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三、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四、通讯方式

学校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骊山湖小区东侧

邮政编码:015000
    联系电话:0478—8315444   8315536  13947894367  0478--8230456(传真)   

  学校网址:www.nmgmsxy.net

  电子邮件: 2...

与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22年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院致力于培养艺术类人才,为切实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特别制定了招生章程。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相关规章政策和文件的要求,我院继续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全称: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4387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校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双河新区三封路甲一号

  学院简介: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是2010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高等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颁布的有关2022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3、专业录取办法:

  (1)各专业间不设级差,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录取。

  (2)投档成绩相同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依次优先考虑其语文、外语等单科成绩。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4、我院认可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5、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6、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7、《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报考要求:

  ①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②身高要求:女,160~4300px;男,170~4575px;

  ③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加减[身高(cm)-110]乘10%;

  ④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⑤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的疤痕,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⑥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不低于5米;

  ⑦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无精神病史、癫痫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和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⑧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

  8、艺术类考生需参加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其他艺术类专业统考及联考并且成绩合格,录取时依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9、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2012年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2年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2012年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全    称: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 14387
    招生代码: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生中心公布的计划为准,内蒙古自治区区内招生。
    校    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骊山湖小区东侧
    学院简介: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是201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独立颁发高等专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二、录取原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及内蒙古自治区颁布的有关2012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规定,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投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2。

     3、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专业录取办法:

     (1)各专业间不设级差,依据考生投档成绩,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录取。

     (2)投档成绩相同的多个考生进入同一专业时,参考相关科目的成绩进行专业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时,如服从调剂,学校将依据高考成绩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如不服从调剂或因高考成绩低无法满足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我院认可享受政策性照顾考生的加分或降分。
     6、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7、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限制,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
     8、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三、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

四、通讯方式

学校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骊山湖小区东侧

邮政编码:015000


    联系电话:0478—8315444    8315536      13947894367(传真) 0478--8230456   

  学校网址:www.nmgmsxy.net

  电子邮件: 2319290632@qq.c...

2016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基本情况

为更好地实施高考招生“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048;志愿填报代码E18(内蒙古自治区)

校 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学习形式:所有计划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计划

外语语种: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男女比例: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对各专业的要求执行。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对其进行健康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体检要求或在体检表中未能真实反映出实际情况,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录取规则:

(一)我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我院鼓励考生报考第一志愿,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开始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三)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自治区投档考生成绩择优录取。

(四)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安排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三、招生专业:护理、学前教育、工艺美术品设计、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检测与维修、会计、审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旅游管理(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2016年招计划》公布为准)

四、收费标准:

学 费:会计、审计、旅游管理为6200元/学年,其他各专业均为6600元/学年。

五、招生工作领导机构

(一)学院成立由院长任主任、学院主要职能部门负责人、学生代表、家长代表及学院法律顾问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对整个招生录取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学院对招生办公室、下设在各盟市的招生办公机构与招生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三)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四)积极实施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欢迎社会各界对我院的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六、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七、通讯方式

学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机场高速路44号(机场南辅路)

邮 编:010011

咨询电话:0471—2315188 、2315288 、51011...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民办)2017单独招生成绩已公布

单独招生成绩查询 内蒙古单独招生成绩查询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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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民办)2017单独招生成绩已公布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科类名称 专业代号1 专业名称1 专业代号2 专业名称2 专业代号3 专业名称3 是否服从调剂 考生号 姓名 总分
J63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民办) 普通文科 03 艺术设计 03 艺术设计 03 艺术设计 服从 17152801134803 马星 81
J63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民办) 普通文科 03 艺术设计 03 艺术设计 03 艺术设计 服从 17152824132185 李众杰 80
J63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民办) 普通文科

2016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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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三)、办学层次及计划形式:国家计划内统招高职高专。

(四)、学制:三年。

(五)、学费、住宿费:学费6500­­—7000元/年,住宿费650-1200元/年。(青城分院护理、学前教育专业学费为6800元/年,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酒店管理(航空服务方向)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6500元/年;中山分院所有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

(六)、退费办法:从报到之日起三天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从报到之日起一周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90%,从报到之日起一月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70%,从报到之日起一学期之内退全年学费住宿费50%,一学期之外不退任何费用。

(七)、学历证书类型:国家统一专科毕业证书。

发放学校名称: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

(八)、身体健康要求: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在自治区招委会监督、指导下,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完成招生计划及对社会的承诺,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录取。

2、对于考生填报的志愿,我院采取“志愿清”的原则,即在考生满足录取条件的前提下,按志愿从高分到底分进行录取,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调档比例120%。

3、对于加分、降分的考生,我院在录取时均以投档分数为准,平等对待。

4、高速铁路客运乘务、酒店管理(航空服务方向)专业考生要进行入学前面试,面试要求如下:

⑴、身高:女生163cm-172cm,男生174cm-182cm;

⑵、五官端正、体型匀称、肤色好;

⑶、身体裸露部位(面部、颈部、手臂等)无明显的疤痕和纹身;

⑷、视力: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上不低于4.8;

⑸、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准确,听力正常;

⑹、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病;

5、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执行。

(十)、奖学金、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助学金3000元/人

2、奖学金每年一评,一等1000元/年;二等500元/年;三等300元/年。比例为30%。

3、可按自治区政府有关政策帮助考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十一)、学院地址:

青城分院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59号;呼和浩特市高职园区。

中山分院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110国道警犬基地北800米路东。

(十二)、联系电话:

青城分院联系电话:0471—2658726、2658442;

中山分院联系电话:0471—2500952、2500953;

(十三)、网址:

青城分院:www.nmgfzzyxy.com;www.qcdx.net

中山分院:www.nmzsx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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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性质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具有化工行业特色和技术优势的高等职业学院,是国家首批骨干院校,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院名称: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2675。

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学制:3年。 毕业证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内全部科目并且成绩合格,获得教育部电子学籍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学院以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保留中等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职能。现有化学工程系、材料工程系、测控与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计算机与信息工程系。

第四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的原则是: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五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教务、纪检、教学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领导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七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高职招生办公室设立在学院教务处,是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组织和实施高职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录 取

第八条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相关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九条 根据相关省、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一条 在分专业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专业志愿顺序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如果提档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学校接受后续志愿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仍按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

第十三条 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因受现有师资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第十五条 录取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联合下发的教学厅(2010)2号文件的有关精神执行。考生由于身体原因,对不适合其报考的专业可按规定进行合理的调整。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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