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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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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参加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小伙伴要注意啦,出国留学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2017年度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务安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考〔2016〕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 2017年5月举行。现就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⑷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⑸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安排相关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宿迁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宿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安排通知

宿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安排 初级会计职称报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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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宿财会〔2016〕24 号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宿迁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社厅《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16]53号)要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7年5月13-16日举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网址

  2017年我市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至30日网址链接: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二、考试报名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报名资格条件如下:

  1.报考人员学历条件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2016年9月30日前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三、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时间

  考生网上报名后应到各地设立的审核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间为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审核期间双休日正常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2.审核材料

  考生参加现场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网上报名信息表(报名网站打印)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3.审核地点

  全市共设立现场审核点5个,分别为:

宿迁市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时间11月1日至30日

  4.审核原则

  参加报名审核的...

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安排相关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2017年江西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安排通知

江西初级会计考试安排 江西初级会计考试通知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2017年江西省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安排通知”由出国留学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栏目整理发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会考[2016]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经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研究决定,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方式,定于 2017年5月举行。现就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⑴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⑵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⑶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⑷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⑸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时长

  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安排相关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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