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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实务复习笔记:应付债券

初级会计职称实务考点解析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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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应付债券

  (一)应付债券概述

  应付债券是指企业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发行的债券。

  购入方:可能是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债券发行有面值发行、溢价发行和折价发行三种情况。

  票面利率>市场利率 溢价发行

  票面利率=市场利率 面值发行(等价发行)

  票面利率<市场利率 折价发行

  债券溢价或折价不是债券发行企业的收益或损失,而是发行债券企业在债券存续期内对利息费用的一种调整。

  (二)应付债券的账务处理

  1.发行债券

  企业发行债券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借:银行存款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折价)

  贷:应付债券—面值

  应付债券—利息调整(溢价)

  2.债券利息的确认

  票面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

  应付利息:分期付息

  应付债券—应计利息:一次还本付息

  3.债券还本付息

  长期债券到期,企业支付债券本息时

  借:应付债券—面值

  —应计利息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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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讲义相关的初级会计职称实务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实务长期应付款考点讲义

初级会计职称实务考点解析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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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点】: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款,是指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及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长期应付款具有款项主要形成固定资产并分期付款的特点。

  (一)应付融资租赁款

  应付融资租赁款,是指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应付款,是在租赁开始日承租人应向出租人支付的最低租赁付款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会计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初始直接费用)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二)具有融资性质的延期付款

  企业延期付款购买资产,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所购资产的成本应当以延期支付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延期支付购买价款的现值)

  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贷:长期应付款(延期支付购买价款)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账务处理:

  借:财务费用

  在建工程等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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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讲义相关的初级会计职称实务

2017初级经济法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考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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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导航】: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一章总论第一单元法律基础的内容。

  【知识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特别强调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

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讲义相关的初级经济法基础

2017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解析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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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导航】:

  1.平等主体

  2.不平等主体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经济法基础》科目第一章总论第二单元经济仲裁的内容。

  【知识点】: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1.平等主体

  (1)仲裁与民事诉讼均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横向关系)的经济纠纷(如公司之间出现合同纠纷),但二者不可并用。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经济纠纷时,采取“或裁或审”的原则,当事人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

  (2)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仲裁。

  (3)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双方当事人均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4)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不平等主体

  不平等主体之间(纵向关系)出现纠纷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与诉讼的性质有关:

  (1)一般情况下(如甲公司对工商局的罚款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时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免费申请),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提起行政诉讼。

  (2)特殊情况下(如甲公司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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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考点讲义相关的初级经济法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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