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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经济师基础考点: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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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是权利人在一定时期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是权利人丧失胜诉权,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义务关系并不消灭,而是变成一种不受法律强制力保护的“自然债权”。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

  1.普通诉讼时效:2年。

  2.特别诉讼时效:1年、4年

  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4年因国际货物买卖和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

  3.权利的最长保护期限。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三)诉讼时效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1.中止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有:须有法定的中止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两种情形;中止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

  2.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法定事由的发生,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全部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引起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有3种:起诉;以请求、通知和催告等方式主张权利;承认或者认诺。

  3.延长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例题·多选题】(2013年)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说法,正确的有( )。

  A.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必须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B.诉讼时效中止后,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

  C.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D.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

  E.权利人起诉至法院将导致诉讼时效中止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诉讼时效的中止。诉讼时效中断后,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权利人起诉至法院将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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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经济师基础考点: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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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1.概念

  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2.民事责任的法律特征

  (1)是因为违反民事义务而承担的法律后果。

  (2)主要是财产性责任。如赔偿损害、恢复原状等。但也不排除有一部分民事责任属于非财产责任。

  (3)民事责任的范围与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范围相适应。

  (二)民事责任的分类

  1.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约行为(首要条件)就违约行为发生的时间分为实际违约和预期违约。

  ①实际违约是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发生的违约。

  ②预期违约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履行期限届满前的违约。(明示违约、默示违约)

  主观过错只要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就推定其主观上有过错。

  (2)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注意】定金VS违约金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双倍返还。

  (3)免责事由

  免责条款无效:

  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②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侵权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可以将其分为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

  (1)一般侵权责任

  概念因为故意或者过失而造成他人财产或者人身损害而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构成要件①违法行为(违反了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定)

  ②损害事实

  ③因果关系

  ④主观过错(故意、过失)

  (2)特殊侵权责任

  概念并不需要具备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而是根据法律的特别规定所应负的民事责任

  包括的情形①因特定主体致人损害

  【例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

  ②因特定活动致人损害

  【例如】高度危险作业、地面施工致人损害。

  ③因特定物件或物质因素致人损害

  【例如】产品、环境污染、建筑物、饲养动物致人损害。

  【例题·多选题】(2008、2010年)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

  A.继续履行    B.违约损害赔偿

  C.支付违约金   D.罚款

  E.拘留

  『正确答案』A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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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初级经济师基础考点: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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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关注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代理的终止。

  (一)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1.概念

  2.代理的法律特征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活动。

  (2)代理人在代理活动中必须有独立意思表示。

  (3)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行为。

  (4)代理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二)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委托代理,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法定代理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

  的法定代理人。

  指定代理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

  (三)无权代理和滥用代理权

  无权代理滥用代理权

  (1)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3)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1)自己代理: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与自己为民事法律行为。

  (2)双方代理:一个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为法律行为的情况。

  (3)恶意串通: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四)代理的终止

  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例题·多选题】(2015年)下列代理情形中,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有( )。

  A.超越代理权限的行为

  B.自己代理

  C.双方代理(环球网校分享的2017年初级经济基础考点预习:代理)

  D.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代理行为

  E.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

  『正确答案...

与初级经济师基础考点相关的初级经济师

2017年初级经济师基础考点:消费者行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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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经济师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初级经济师基础考点:消费者行为理论”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初级经济师基础考点:消费者行为理论

  1、效用:商品或服务满足人们某种欲望的能力,或是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所感受到的满足程度。效用是人们的一种心理感觉,是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满足自己的欲望的能力的主观心理评价,因此

  效用没有客观标准。基数效用论和序数效用论是分析消费者行为的不同方法,基数效用理论是运用边际效用论分析的,而序数效用理论是无差异曲线和预算约束线来分析的。二者得出的分析结论基本是相同的。

  效用可分为总效用和边际效用。一般来说,总效用取决于消费数量的多少,在一定范围内,消费量越大,则总效用就越大。边际效用就是总效用函数的斜率。在一定时间内,随着消费某种商品数量的不断增加,消费者从中得到的总效用是在增加的,但以递减的速度增加的,即边际效用是递减的。

  2、无差异曲线:描述消费者的偏好。

  消费者偏好的基本假定:1 完备性,2 可传递性,3 消费者总是偏好于多而不是少。

  无差异曲线:表示能够给消费者带来相同满足程度的两种商品的所有组合的曲线,在这条曲线上的所有各点的两种商品的组合带给消费者的满足程度是完全相同的,消费者对这条曲线上各个点的偏好程度是无差异的。

  无差异曲线特征:1 离原点越远的无差异曲线,消费者的偏好程度越高。2 任意两条无差异曲线都不能相交。3 无差异曲线从左向右倾斜,凸向原点。无差异曲线某一点的边际替代率就是无差异曲线上该点的切线斜率的绝对值,无差异曲线是凸向原点的。

  决定预算线变动因素:商品的价格、消费者收入。收入改变,会使预算线出现平行移动,收入增加使预算线向右平移,收入减少使预算线向左平移。预算线的斜率取决于商品的价格。一个消费者关于两种商品的预算线只能有一条,但该消费者关于两种商品的无差异曲线由于偏好的不同却有无数条。商品价格的变化会产品两种效应,即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对于正常物品而言,替代效应与价格成反方向变动,收入效应也与价格成反方向变动,从而总效应必定与价格成反方向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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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初级经济基础考点:目标与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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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经济师考试与11月份开始,最后的冲刺阶段,要多加做题,巩固知识点。出国留学网经济师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6初级经济基础考点:目标与战略”,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6初级经济基础考点:目标与战略

  考试内容:组织目标的含义

  组织目标是组织宗旨或目的的具体化,表明组织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对组织发挥着多种作用。

  (一)对目标的要求

  考试内容:对目标的要求(掌握)

  1.目标必须适应需要

  2.目标必须是多样的

  3.目标必须是可实现的

  4.目标必须有明确的时间期限

  5.目标必须是具体的

  (二)目标管理

  考试内容:目标管理

  美国著名管理学家德鲁克提出了目标管理(MBO)的思想。

  1.目标管理的含义(掌握)

  目标管理是组织的主管人员及其下属共同参与目标的制定,从而形成一个目标体系,并以这些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依据,促使组织的每个成员自觉工作,努力完成工作目标的一种管理制度或方法。

  2.目标管理的特点

  (1)实施“参与管理”;

  (2)建立“目标体系”;

  (3)强调“自我控制”;

  (4)注重“成果第一”。

  3.实施目标管理的基本过程

  (1)设置目标;

  (2)实现目标;

  (3)检查评价。

  目标管理被认为是一种科学合理的现代管理方法,而不仅仅是计划或目标的设定方法。

  (三)组织的主要战略

  1.总体性战略:表明企业选择的总体势态。

  总体性战略包括稳定战略、增长战略和收缩战略。

  2.对策性战略:表明企业选择的具有针对性的重点发展方向。

  对策性战略包括成本领先战略、差别化战略和专一化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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