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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北京印刷学院招生计划章程

北京印刷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招生计划章程

  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北京印刷学院招生计划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具体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印刷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北京印刷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考生、社会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北京印刷学院。办学类型: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含专业硕士)、本科以及成人高等教育。办学地点:校本部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程庄路,西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盛街206号。

  第五条 学校隶属于北京市,是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经过50多年的发展建设,学校已经成为学科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科学研究创新、办学格局开阔的传媒类大学。

  第六条 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北京印刷学院”。

  第三章 招生机构

  第七条 为了做好招生工作,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相关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教务处、招生办公室、纪委、发展规划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八条 北京印刷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北京印刷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和学校对普通类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及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分文理科招生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非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对于进档范围内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专业间无级差。

  第十一条 学校在提阅考生档案和确定专业时,均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在高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文科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文科综合,理科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和理科综合。第十二条 限于目前师资条件,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 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须通过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校考及生源地艺...

与北京印刷学院招生计划章程相关的高考招生

北京印刷学院招生计划

2013高校招生计划 高考招生计划
俗话说“高考考的好,不如高考报的好”。由此可见,高考志愿填报在高考中的作用是举足轻重的,为了帮助大家选择一个适合自己的学校和专业,我们特意为给位考生和家长收集了2013高校的招生计划,最后预祝各位考生迈入理想学府。
北京印刷学院2013年招生计划
  科类 合计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与北京印刷学院招生计划章程相关的招生计划

北京印刷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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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北京印刷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希望能帮助你,更多相关资讯请关注本网站更新。

  北京印刷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

  北京印刷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与2017年总体持平。2017年学校在京招收本科生647人,其中双培是80人(文科16人,理科48人,艺术16人);外培是10人(文科4人,理科4人,艺术2人);本科一批是42人,其中文科32人,理科10人;本科二批是427人,其中文科193人,理科234人;艺术类专业是88人,包括数字媒体艺术,绘画、动画和摄影4个专业,其中数字媒体艺术是43人,其他3个专业分别是15人。另外还有一个艺术专业是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是全国排队招生200人,根据全国近30个省市考生报考的情况,综合分全国排队,按照排队的情况来录取前200名。编辑出版学专业本科一批招生。

  近年来,学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师资队伍、育人环境等方面均取得了重大成就。学科特色逐步彰显,形成了印刷包装、出版传播、设计艺术三大优势学科群。设计学、新闻传播学、美术学、材料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榜上有名;获批独立招收和培养博士后资格。统筹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培育计划。生源质量不断提升,在20个省市实现了一本招生;师资力量持续加强,柔性引进了“****”、“长江学者”等高层次人才与团队,获批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师资结构中硕士以上教师比例达到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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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北京印刷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北京印刷学院招生章程

  北京印刷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学院,学校隶属北京市,现已公布招生标准,招生分数线要求,采取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各项专业的年资费也已公布,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印刷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印刷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印刷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北京印刷学院。学校隶属北京市,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共建。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四条 学校层次:研究生(含专业硕士)、本科。办学类型: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类型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名称为“北京印刷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点:主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北程庄路,西校区位于北京市大兴区兴盛街206号。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有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八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本科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和学校对普通类招生计划编制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及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等,编制学校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议、校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规则

2014年北京印刷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印刷招生简章
05月12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4年北京印刷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一、学校概况

学校隶属于北京市,是由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北京市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经过50多年的发展建设,学校已经成为学科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科学研究创新、办学格局开阔的传媒类大学。

二、招生机构

为了做好招生工作,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全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录取原则

1.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非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对于进档范围内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专业间无级差。

2.学校在提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3.限于目前师资条件,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通过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及生源地艺术统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各占50% 的加权综合分”录取。

5.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同等条件下有美术基础者优先录取。

6.报考学校的考生具有文艺、体育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根据专业要求,色盲或色弱考生不能报考学校所有专业(管理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英语专业除外)。

8.实行高考新方案的个别省市录取规则:(1)江苏省按照该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我校普通类要求选测科目为:理工类选测物理,文史类选测历史;另一选测科目不做要求。对符合江苏省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的考生(选测2B、必测4C、技术合格)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对符合江苏省报考基本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的考生按照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择优录取。(2)北京地区高职录取执行高会统招政策,各专业要求的会考科目及等级执行北京市相关规定。在会考科目及等级达到要求的条件下,按照高考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录取。

9.为落实教育部卓越工程师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开设印刷工程(毕昇班)、机械工程(卓越班)。毕昇班、卓越班学生从新生中进行选拔。

10.为提高编辑出版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开设编辑出版学(韬奋班)。韬奋班学生从新生中进行选拔。

四、录取与入学

1.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录取方式。录取通知书均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同时通过学校网页及各省市招生办予以公布。

2.学校各招生专业学费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学费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本科:外语类5000元/学年,文史类4200元/学年,理工类4600元/学年,艺术类10000元/学年;高职:文史类、理工类6000元/学年,艺术类12000元/学年。

3.学生入学后全部要求住校,宿舍实行公寓化管理。根据北京市有关物价标准,按照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为750元/学年-150...

2010年北京印刷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印刷招生简章
小编神速转载《2010年北京印刷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一、学校概况

我校是由新闻出版总署与北京市政府共建的北京市市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过五十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工、文、管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强办学实力和特色鲜明的教学型大学。
    二、招生机构

为了做好招生工作,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长任组长、主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全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录取原则

1.我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非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对于进档范围内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专业间无级差。

2.我校在提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北京地区体育二级运动员,需到我校体育部登记并通过测试。

3.限于目前师资条件,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及生源地艺术统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规定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加权综合分”录取,并根据专业需要,参考高考单科成绩。

5.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高考成绩及格,并需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

6.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同等条件下有美术基础者优先录取。

7.报考我校的考生具有文艺、体育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根据专业要求,色盲或色弱考生不宜报考我校所有专业。

9.实行高考新方案的个别省市录取规则:

(1)江苏省按照《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我校普通类要求选测科目为:理工类选测物理,文史类选测历史;另一选测科目不做要求。对符合江苏省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的考生(选测2B、必测

4C、技术合格)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对符合江苏省报考基本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的考生按照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2)北京地区高职录取执行高会统招政策,各专业要求的会考科目及等级执行北京市相关规定。在会考科目及等级达到要求的条件下,按照高考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录取。

2013年北京印刷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印刷招生简章
小编神速转载《2013年北京印刷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一、学校概况

学校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与北京市政府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过5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工、文、管、艺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强办学实力和特色鲜明的传媒类大学。

二、招生机构

为了做好招生工作,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领导任组长、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全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录取原则

1.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非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对于进档范围内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专业间无级差。

2.学校在提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北京地区体育二级运动员,需到我校体育部登记并通过测试。

3.限于目前师资条件,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通过学校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及生源地艺术统考,文化成绩达到规定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 的加权综合分”录取。

5.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同等条件下有美术基础者优先录取。

6.报考学校的考生具有文艺、体育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根据专业要求,色盲或色弱考生不能报考学校所有专业(管理类、计算机类、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专业除外)。

8.实行高考新方案的个别省市录取规则:(1)江苏省按照该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我校普通类要求选测科目为:理工类选测物理,文史类选测历史;另一选测科目不做要求。对符合江苏省规定的基本报考条件的考生(选测2B、必测4C、技术合格)按照考生的投档分择优录取。艺术类对符合江苏省报考基本条件(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的考生按照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择优录取。(2)北京地区高职录取执行高会统招政策,各专业要求的会考科目及等级执行北京市相关规定。在会考科目及等级达到要求的条件下,按照高考科目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录取。

9.为落实教育部卓越工程师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开设印刷工程(卓越班)、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卓越班)。卓越班学生从新生中进行选拔。

10.为提高编辑出版学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我校开设编辑出版学(韬奋班)。韬奋班学生从新生中进行选拔。

四、录取与入学

1.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录取方式。录取通知书均以特快专递方式寄达考生,同时通过学校网页及各省市招生办予以公布。

2.学校各招生专业学费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学费标准相关规定执行。本科:外语类5000元/学年,文史类4200元/学年,理工类4600元/学年,艺术类10000元/学年;高职:文史类、理工类6000元/学年,艺术类12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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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印刷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印刷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8年北京印刷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一、学院概况<?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我院是由新闻出版总署与北京市政府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经过五十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工、文、管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较强办学实力和特色鲜明的教学型大学。学院是全国首批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教育部印刷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包装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单位、全国高职高专印刷与包装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现有6个硕士研究生专业,19个本科专业,7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7600余人。学院以“立足北京,服务首都,贴近行业,面向全国”为办学宗旨,担负着为我国印刷、包装、出版等媒体和传播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基础扎实、适应性强、素质高,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重任。

二、招生机构

为了做好招生工作,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办公室。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主管院领导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全院的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三、录取原则

1.我院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所报志愿择优录取。平行志愿间各志愿同等对待;非平行志愿按照考生志愿顺序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生源不足时依次录取后续志愿的考生。对于进档范围内考生,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专业间无级差。

2.我院在提阅考生档案时,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特殊考生的加分或降分政策。北京地区体育二级运动员,需到我院体育部登记并通过测试。

3.限于目前师资条件,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我院单独组织的专业加试及生源地艺术统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地规定分数线。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按照“专业成绩占60%、文化成绩占40%的加权综合分”录取,并根据专业需要,参考高考单科成绩。

5.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英语高考成绩及格,并需参加外语口试,外语口试办法和口试成绩、听力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为准,学校在录取时参照各地规定执行。

6.报考工业设计专业的考生,同等条件下有美术基础者优先录取。

7.报考我院的考生具有文艺、体育特长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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