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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9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院校代码:10853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全国招生,隶属于北京市教委。
一、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无分校。
二、办学层次:专科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全部住校学习
六、外语语种:除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外,其余专业不限
七、男女比例:不限
八、录取规则: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有关省(市)招生办规定执行。
九、学费标准:6000元/人.年
十、住宿费:900元/人.年〈6人间〉;550元/人.年〈8人间〉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十二、证书种类: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给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国家政策协助贷款,满足学生的学习要求;安排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或发放困难补助款。
十四、学院设立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院智育奖学金、学院日常量化考核综合奖学金和单科奖学金。
十五、其它:
招生咨询电话:010-88903872
联系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2
网址:http//www.bgy.org.cn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0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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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北京工业职业技术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0年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第一条、章程制定原则:为了保证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招生,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贯彻落实“阳光工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学习形式:全日制、全部住校学习。

6、学校校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门路368号,无分校。

7、外语语种:除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外,其余专业不限。

8、男女比例:不限

9、基本概况: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一所以工科专业为主、面向全国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北京市教委,是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学费标准:6000元/人.年

第四条、住宿费标准:900元/人.年(6人间);550元/人.年(8人间)

第五条、招生机构:

1、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依法制定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学院设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2、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者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的个人、中介机构或者单位,我校将保留所有权利。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招生计划:

1、根据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学院按照相对稳定规模、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走“内涵式、精品化”的发展道路,突出学院办学特色的指导思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2、学院高招招生计划分为普通高考文理科类、单考单招类、自主招生选拔类。

3、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有关省份的生源、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学院自身办学条件和学院《专业结构调整方案》编制。

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七条、录取规则:

1、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招生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额的情况下,招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加分或降分的处理按有关省、市招生办的规定执行。

3、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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