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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考(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0858

3、学校性质:公办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亦庄校区)

5、学校简介:我校是北京市教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开设七大类48个高职专业。学校总占地1000亩以上、教职工1200人,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是北京市规模最大的高职院校之一。2005年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20个“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之一。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北京市“高会统招”的录取是在会考科目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相同的情况下取指定会考科目成绩高的学生。

3、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志愿优先,按照报考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 收费

1、学费:普通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2、住宿费:900/学年

第七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第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176

咨询电话:010-87220709、87220979

网址:www.dky.b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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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4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05月12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4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考(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0858

3、学校性质:公办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地址:(1)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亦庄校区)(2)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芍药居校区)(3)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2号(将台路校区)

5、学校简介:我校是北京市教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开设七大类48个高职专业。学校总占地1000亩以上、教职工1200人,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是北京市规模最大的高职院校之一。2005年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20个“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之一。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北京市“高会统招”的录取是在会考科目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相同的情况下取指定会考科目成绩高的学生。

3、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志愿优先,按照报考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  收费

1、学费:普通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2、住宿费:550—900/学年

第七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第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0...

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08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8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2008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1)北京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

       2)北京朝阳区将台路2号

                     3)北京海淀区翠微路4号        

                     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学校性质: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录取原则
    1、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对于上线人数太少不能开班的专业,我院将根据专业上线情况进行院内调整,并依据考生志愿顺序调剂至其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经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违法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4、只招英语考生,文理兼收。
    5、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在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并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收费标准:

文理类专业每学年每人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每人8000元。

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大学生待遇。如:奖学金、副食补贴、困难补助等。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84614990    01084614991

网址:www.dk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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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09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9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由出国留学网编辑转载,放心阅读,仅供参考!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1)北京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

2)北京朝阳区将台路2号

                    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学校性质: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录取原则

1、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对于上线人数太少不能开班的专业,我院将根据专业上线情况进行院内调整,并依据考生志愿顺序调剂至其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经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违法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4、本校只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文理兼收。

5、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在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并且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收费标准:

文理类专业每学年每人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每人8000元。

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大学生待遇。如:奖学金、副食补贴、困难补助等。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84614990    01084614991

网址:www.dk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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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3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3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普通高考(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0858

3、学校性质:公办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芍药居校区)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2号(将台路校区)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亦庄校区)

5、学校简介:我校是北京市教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开设七大类48个高职专业。学校总占地1000亩以上、教职工1200人,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是北京市规模最大的高职院校之一。2005年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20个“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之一。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北京市“高会统招”的录取是在会考科目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相同的情况下取会考成绩高的学生。

3、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志愿优先,按照报考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

5、学校各专业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  收费

1、学费:普通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2、住宿费:550—750/学年

第七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第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0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0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院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性质: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地点
    1)北京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
    2)北京朝阳区将台路2号
    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学院简介:北京市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北京市教委直属的为北京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2007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立项单位,是国家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百所高等院校之一。

录取原则

1、  志愿优先,按照报考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单独考试、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考试合格的前提下,志愿优先,按照报考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录取过程中对于上线人数太少不能开班的专业,我院将根据专业上线情况进行院内调整,并依据考生志愿顺序调剂至其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  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经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违法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5、  本校只开设英语公共外语课,文理兼收。

6、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在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并且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收费标准:

文理类专业每学年每人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每人8000元。

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大学生待遇。如:奖学金、副食补贴、困难补助等。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84614990    01084614991       网址:www.dk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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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1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1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0858

3、学院性质:公办

3、办学层次:专科(学制三年)

4、学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

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2号

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5、学院简介:学院是隶属于北京市教委,面向社会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为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学院是全国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是全国20个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

第二条  招生计划

1、学院高招招生计划分为普通高考文理科、单考单招、自主招生类。

2、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三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北京市“高会统招”的录取原则是在会考科目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相同的情况下取会考成绩高的学生。

3、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考试合格的前提下,志愿优先,按照报考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

5、不设男女生录取比例。

6、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通过学院网站在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且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五条  收费

1、学费:普通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2、住宿费:550—750/学年

第六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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