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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目前学院是省、市重点打造的数据中心运维人才培养基地,有智能物联网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的统一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80

  学校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办学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科技新城天玑路

  学院简介: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于2016年3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为贵州省电子工业学校,始建于1979年,占地面积1000余亩,规划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投资规模超20余亿元,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学院位于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处于国家大数据产业集聚区中心地带,毗邻“腾讯数据中心”“华为全球数据中心”“苹果中国(贵安)数据中心”、三大通信运营商数据中心等大数据前沿阵地,这些为学院与产业园区深度融合,实现教学链与产业链、人才链的深度衔接创造了条件。

  学院开设了以大数据为引领的智能物联网、电气自动化、智能网联汽车、电子商务等五大专业群共25个专业,其中大数据技术专业群获批贵州省“兴黔富民”行动计划骨干专业群立项建设、获批贵州省高水平专业群立项建设。学院获得国家发改委立项批复“大数据产教融合基地项目”、获批“贵州省大数据人才实训基地”,目前学院是省、市重点打造的数据中心运维人才培养基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任双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纪委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录取和监督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委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八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

与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高考资讯

2017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80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简介: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贵州贵安新区管委会,以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非学历教育。学院位于国家级新区贵安新区马场科技新城,东邻“七星湖湿地公园”,南邻青山,西邻“富士康小镇”,北邻“011基地300医院”,生活方便,校园环境优美,隔路相邻“贵安新区电子信息产业园”、“贵安新区高端制造产业园”等西南地区产业企业集中的园区,是职业院校学习、实习及就业的典型优化模式。

  学院校园规划占地面870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办学规模10000人,学院建安投资15.2亿。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共有专兼职教职工400余人。其中,专职教师近300人,其中高级职称28%,中级职称近46%,“双师型”教师比例达70%。

  学院地址:贵州省贵安新区马场科技新城龙潭路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委员会以及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纪委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查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五条 学院2017年招生专业有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信服务与管理、数控技术、汽车电子技术、软件技术、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通信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应用等12个专业,分专业计划以各省招生考试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六条 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时实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偱志愿”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七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含平行志愿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即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录取,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第八条 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九条 学院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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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出国留学网为你整理了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供你参考,更多相关资讯本网将持续更新,请及时关注。

  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以及《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18年学校招生章程发布的通知》的规定,为规范招生行为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制定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统一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580

  办学类型:国有公办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院简介:贵州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贵安新区管委会直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作为贵安新区唯一的一所直属高职院校,学校将站在新起点,肩负新使命,以全日制高等教育为主,中等职业教育为辅,同时举办非学历教育,紧紧抓住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优势与特色,以“产、教、学、研”的高度融合为目标,坚持以学科专业建设为龙头,加强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等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采取“校政合作,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素质教育,创业教育”等模式,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办学,立足贵安,大力培养紧扣贵安新区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人才,为贵州经济的发展作贡献。

  学院 2016年9月完成第一届高职招生录取,截止2018年3月,学院在校生7001人,其中:高职2615,中职4386。学院共有专兼职教师317人,正高级职称3人,副高级职称35人,具有硕士学位的36人。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的副校长为副组长,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纪委(纪检监察室)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及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招生和监督录取工作。招生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六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各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按照各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录取时实行按照“分数优先、遵偱志愿”的原则,即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普通高考(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0858

3、学校性质:公办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亦庄校区)

5、学校简介:我校是北京市教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开设七大类48个高职专业。学校总占地1000亩以上、教职工1200人,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是北京市规模最大的高职院校之一。2005年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20个“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之一。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北京市“高会统招”的录取是在会考科目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相同的情况下取指定会考科目成绩高的学生。

3、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志愿优先,按照报考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 收费

1、学费:普通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2、住宿费:900/学年

第七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第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00176

咨询电话:010-87220709、87220979

网址:www.dky.bj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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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代码、类型与地址。

学院名称: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4122

办学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地 址:湖南省长沙(雷锋镇)高新技术开发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三条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讨论决定有关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四条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五条学院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 招生办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长办公会研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并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2016年学院共有23个专业面向湖南省、湖北省招生,详细招生计划请查阅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一览表或各省考试院印制的招生计划专辑。

第七条 语种要求: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毕业证发放

第九条 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实施。

第十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时,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按照“专业清、志愿清”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录取专业不能满足考生志愿时,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文史、理工类进档总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高低顺序进行录取。

第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的要求,除专业录取要求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原则上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毕业证发放:达到专科培养要求的毕业生,颁发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文凭。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及各项代收费等费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学院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十四条学院建立奖、贷、助、勤、补等多渠道较完善的资助体系。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同时,学院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采取勤工助学、特困补助等措施予以资助。学院倡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鼓励学生通过获得各级各类奖、助学...

2022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五月马上就要过去了,六月即将如期而至,高考它来了,这是一个紧张又刺激的时刻,高考的结束就是填报志愿的开始,不管分数多与少都希望各位学子能上一个好的大学,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高校全称、主管部门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主管部门:北京市教委

  第三条 学校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教育学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四条 校址、办学地点

  学校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小组

  学校设有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第七条 实施机构

  学校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监督机构

  学校纪委、监察室作为招生监察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与各省协商经北京市教委批准,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招生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北京市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符合所报志愿要求的考生按照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外埠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成绩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外埠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志愿...

2014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05月12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4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14年普通高考(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10858

3、学校性质:公办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校地址:(1)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亦庄校区)(2)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芍药居校区)(3)北京市朝阳区将台路2号(将台路校区)

5、学校简介:我校是北京市教委直属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开设七大类48个高职专业。学校总占地1000亩以上、教职工1200人,全日制在校生1.2万人,是北京市规模最大的高职院校之一。2005年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的光荣称号。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百所示范性高职院校之一。 201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全国20个“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单位”之一。

第三条  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四条  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北京市“高会统招”的录取是在会考科目达到要求的前提下,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文化课相同的情况下取指定会考科目成绩高的学生。

3、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前提下,志愿优先,按照报考专业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外语公共课程只开设英语。

5、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

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  收费

1、学费:普通专业学费60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学年。

2、住宿费:550—900/学年

第七条  学生资助相关政策

1、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和学生困难补助。

第八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

邮政编码:10...

2008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8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2008年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学校全称: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1)北京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

       2)北京朝阳区将台路2号

                     3)北京海淀区翠微路4号        

                     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一街9号

学校性质:北京市属公办普通高职院校
录取原则
    1、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录取过程中对于上线人数太少不能开班的专业,我院将根据专业上线情况进行院内调整,并依据考生志愿顺序调剂至其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新生入学后,本校将对已经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违法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4、只招英语考生,文理兼收。
    5、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在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录取结果,并直接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收费标准:

文理类专业每学年每人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学年每人8000元。

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大学生待遇。如:奖学金、副食补贴、困难补助等。

 

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朝阳区太阳宫芍药居甲1号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

邮政编码:100029

咨询电话:01084614990    01084614991

网址:www.dky.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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