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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语言大学2019自主招生简章

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语言大学2019自主招生简章已经公布,报名结束后,未确认志愿的考生报名无效;已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得更改。请广大考生及时报名!

  北京语言大学2019自主招生简章

  北京语言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是一所以语言文化教育和语言文化研究为特色和优势的综合类国际型大学,素有“小联合国”之称。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要求,我校以培养外语水平突出、专业基础扎实、综合素质优秀的复合型人才为目标,2019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在全国范围内招收具有外语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品学兼优,符合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2.高中阶段外语研习能力和专业素养等方面表现突出,对我校自主招生专业有充分了解和浓厚兴趣,具备相关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提供充分证明材料。

  二、招生计划

  2019年计划招生41人,招生专业包括英语、英语(英西复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日语、日语(日英复语)、朝鲜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俄语、翻译(英语)、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

  其中,翻译(本地化)报考科类限理科(浙江省、上海市不限),其余专业报考科类不限。各专业均招收中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其中翻译(本地化)、翻译(汉英法)还可招收中学外语语种为法语且具有一定英语水平的考生。

  三、网上报名

  1.3月21日9:00至4月1日17:00,登陆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完成注册报名,不需邮寄纸质材料。报名结束后,未确认志愿的考生报名无效;已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得更改。报名材料须在系统中打印,由考生签字、中学审核盖章并拍照或扫描后,回传到报名系统中。

  2.报名材料

  (1)必报材料:①个人基本信息;②高中课程成绩和排名、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③个人陈述;④社会实践证明、获奖或等级考试证书;⑤所在中学出具的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对考生综合素质评定意见。

  (2)选报材料:①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提供的实名推荐材料;②其他能够证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材料(论文和专利不作为报名材料上传)。

  3.考生报名信息应填写完整、真实有效。上传证明材料时,请使用材料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并确保页面完整、文字清晰。由所在中学或社会团体出具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专家个人提供的实名推荐材料须本人签字;竞赛或等级考试证书须为颁发机构盖章原件。

  4.考生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不调剂。考生不得同时报考自主招生与志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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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相关的自主招生

2015年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

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简章

  以下2015年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发布由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为您精心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2015年,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精神,我校将在全国范围开展自主招生工作。自主招生工作本着“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原则,结合我校学科、专业特色及培养要求,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进入我校学习。

  一、报名标准和条件

与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相关的自主招生

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我校2013年将在全国范围开展自主选拔招生工作,通过“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选拔英语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

  一、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我校自主选拔招生的学生必须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1. 经我校认定为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所推荐的高中阶段英语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并由所在中学提供具体证明材料者;

  2. 非优质生源基地中学的具备英语学科特长的学生,如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奖者、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获奖者或其他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具有英语专长者。

  二、招生规模与专业

  2013年自主选拔计划为年度招生计划的5%,报考专业为: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俄语。

  三、报名程序

  1. 请所有报名考生于2013月1月20日前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2013年自主选拔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考生信息,制作并上传《申请报告》。

  2. 请自荐考生从自主选拔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申请报告,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于2013月1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EMS特快专递寄送至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申请材料”字样)。

  3. 校荐考生无需邮寄个人纸质材料,请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填写《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13月1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EMS特快专递寄送至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即可。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 由评审专家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申请者可在1月31日后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审核结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考核,地点在北京语言大学,时间为2013年2月22日,内容为:语文笔试、英语笔试、英语口试和面试。具体事宜请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

  3.选拔以笔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口试和面试成绩、高中成绩、平时表现、特长和奖励情况等,从高分到低分认定入选学生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5.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书,资格认定书上将注明认定的专业和优惠政策。

  五、自主选拔优惠政策

  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江苏省合格生源还需达到我校等级要求),由我校审查、录取。高考志愿中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所报第一专业志愿非资格认定书认定专业,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考生未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入选学生将不再享受自主选拔招生优惠政策。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010-8...

与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3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自主招生

  我校2013年将在全国范围开展自主选拔招生工作,通过“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选拔英语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进入我校学习。

  一、选拔标准和报名条件

  我校自主选拔招生的学生必须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绩优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

  1. 经我校认定为优质生源基地中学所推荐的高中阶段英语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并由所在中学提供具体证明材料者;

  2. 非优质生源基地中学的具备英语学科特长的学生,如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获奖者、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奖者、中央电视台“希望之星”英语风采大赛获奖者或其他能够提供资料证明具有英语专长者。

  二、招生规模与专业

  2013年自主选拔计划为年度招生计划的5%,报考专业为:法语、德语、西班牙语、阿拉伯语、俄语。

  三、报名程序

  1. 请考生于2013月1月20日前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2013年自主选拔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考生信息,并上传一寸证件照、五寸近期生活照片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电子版。

  2. 请优质生源基地中学填写《北京语言大学自主招生报名汇总表》并加盖学校公章,于2013月1月20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EMS特快专递寄送至北京语言大学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自主选拔申请材料”字样)。

  四、选拔程序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专家组,具体负责实施自主选拔招生工作。

  1. 由评审专家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申请者可在1月31日后登陆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审核结果,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学校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考核,地点在北京语言大学,时间为2013年2月22日,内容为:语文笔试、英语笔试、英语口试和面试。具体事宜请留意我校本科招生网。

  3. 选拔以笔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口试和面试成绩、高中成绩、平时表现、特长和奖励情况等,从高分到低分认定入选学生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入选学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示后,报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5.对于入选学生我校将邮寄资格认定书,资格认定书上将注明认定的专业和优惠政策。

  五、自主选拔优惠政策

  入选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高考实际考分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江苏省合格生源还需达到我校等级要求),由我校审查、录取。高考志愿中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所报第一专业志愿非资格认定书认定专业,或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区考生未在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入选学生将不再享受自主选拔招生优惠政策。

  六、监督机制

  1.学校在自主选拔录取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自主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电话:010-82303020。

  3.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自主选拔资格和生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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