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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冬季启东市部分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更好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加强医疗单位卫生人才储备和建设,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冬季启东市部分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2月至1999年12月期间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2月至1999年12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2月至1999年12月期间出生);
(三)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冬季启东市部分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2日。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带电子照片的《启东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稿一份(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其中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4)研究生学历中有专业方向要求的需提供学校专业方向证明;
(5)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qdwsj2005@sina.com,邮件主题为:应聘+姓名+应聘岗位代码。请及时与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确认收件情况,联系电话:0513-83312379,逾期未收到邮件的视为未提交报名材料。由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如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岗位者,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snt.lss.gov.cn)和启东人事人才网(http://www.qdrc.gov.cn/)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启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