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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南京工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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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16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南京工业大学2016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高校代码:10291(国标)1110(省内)1610(省内中外合作办学)

高校名称:南京工业大学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丁家桥校区(南京市鼓楼区)

虹桥校区(南京市鼓楼区)

江浦校区(南京市浦口区)

一、学校概况

第一条 南京工业大学是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百强高校,国家首批14所“2011计划”高校之一(“2011计划”即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我国高等教育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首批通过认定的有全国14所高校)。

学校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名,中国工程院院士4名, 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8人,国家“973”计划项目首席科学家8人,国家“****”人选19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1人。学科齐全,特色鲜明,拥有84个与社会和市场需求紧密结合的专业,与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7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的合作关系,学校培养的学生中近20人成为“两院”院士。

二、组织机构

第二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中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录取规则

第五条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的学生。我校以“广招天下英才而育之”为理念,坚持阳光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六条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其中建筑学和城乡规划专业为5年),学业合格者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第七条 我校各专业(语言类专业除外)入学后外语教...

与南京工业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08年南京工业大学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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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高校代码:10291(国标代码)   1110(省内代码)

高校名称:南京工业大学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模范马路校区(南京市鼓楼区)

          江浦校区(南京市浦口区)

 

一、学校概况

第一条  南京工业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跨工、理、管、经、文、法、哲、医8个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是江苏省"十一五"重点建设高校。学校的前身最早可追溯到1902年建立的三江师范学堂,已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明德、厚学、沉毅、笃行"的校训,铸就工大独特的办学理念和优良校风,学校正阔步迈向一流的创新型工业大学。

 

二、组织机构

    第二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落实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录取规则

    第五条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对象为: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的学生。

    第六条  南京工业大学本科专业标准学制4年(其中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为5年),学业合格者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

    第七条  广招天下英才而育之,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八条  本校各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均为英语课程。

    第九条  我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考生身体状况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与南京工业大学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3年南京工业大学招生章程(省外)

招生简章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3年南京工业大学招生章程(省外)》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南京工业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江苏省以外各省、市、区适用

 

高校代码:10291(国标代码)

高校名称:南京工业大学      

高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模范马路校区(南京市鼓楼区)

          江浦校区(南京市浦口区)

 

一、学校概况

第一条 南京工业大学具有百年办学历史,是一所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于2001年由原南京化工大学与原南京建筑工程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首批试点高校、教育部国家创新人才培养试验区、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是江苏省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和重点建设高校。

学校共有学院(部)26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学科培育点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个,一级学科博士点6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07个,本科专业80个,跨工、理、管、经、文、法、哲、医8个学科门类。

学校现有各类学生3万余人,教职工2800余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学校设有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1个;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3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入选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1篇。

近年来,学校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170余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4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8项,承担了包括7项国家“973”计划项目在内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7000余项,科研到款近30亿元。

“明德、厚学、沉毅、笃行”的校训,铸就了工大独特的办学理念和优良校风,学校已为国家培养了10余万名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其中包括16位院士,院士校友数居全国高校第46位。围绕有特色、高水平大学的建设目标,学校正阔步迈向一流的创新创业型工业大学。

二、组织机构

    第二条 我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科生招生工作。

   

第三条 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落实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高考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南京工业大学纪委和监察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三、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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