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股东会议通知【篇1】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云南xx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xx年11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相关事宜。据此,公司现发出关于召开20xx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xx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xx年11月22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xx年11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xx年11月21日15:00至20xx年11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①于股权登记日20xx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②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③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市环城东路455号本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改部分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xx年11月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20xx年11月18日15: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2、登记时间:20xx年11月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点:昆明市环城东路455号xx信息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xxx
联系地址: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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