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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三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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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司法考试已拉开序幕!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发布“司法考试卷三复习要点”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民法

  民法历来是司法考试中的所占分值最多的科目,有“得民法者得天下”的说法。民法内容博大精深,要求应试者理论功底深厚,需要我们全面理解并融会贯通。司法考试考查的比较全面,并加强了知识点糅杂在一起的综合考察,并且加大了新考点的考察查,但还是重者衡重,而且这些重点在历年的考试中反复考查。

  民法总则部分,主要集中在意思表示、不当得利与无因管理、诉讼时效、代理、特殊侵权等重点内容。物权法的重点主要包括物权变动、物权的效力、共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在这个阶段是非常注重知识点的综合运用,考查难度加大,要求在知识点的掌握上要细而准。合同法中,重点是要约规则、缔约过失责任、合同的效力、买卖合同和赠与合同等。这部分的考查已经很灵活,要求对知识点的掌握准确再准确。婚姻法主要集中在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承担,继承法集中在遗产的分配这一重要考点上。知识产权法在 14分左右,《著作权法》是重心,试题难度也最大。当前的知识产权法命题越来越集中于侵权行为的认定。《著作权法》还易于考核权利主体、合理使用和权利内容。《专利法》易于考核专利的新颖性,《商标法》易于考核商标的构成条件。由于知识产权法愈来愈侧重理论考查,试题几乎都是拟制的案例,考生仅仅靠复习法条是绝对行不通的。建议在全面了解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认真阅读教材或接受培训和辅导。在复习过程中提醒大家,一定要真题、法条、教材结合起来同步复习,效果更明显。

  二、民诉

  从题型来看,无论是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还是案例分析都有考查民事诉讼法的题目。所占分值每年都在 70分左右,也是司法考试的“大户。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故掌握起来相对于其他的可能更容易一些。从历年司法考试出题的内容来看,管辖、民事行为能力、必要共同诉讼诉讼的中止、等是必然的重点。此外,第三人、共同诉讼、证据、调解、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执行等也是重要内容。仲裁法部分主要集中在诉讼和仲裁的关系、仲裁协议、仲裁程序、仲裁裁决的撤销和执行。作为程序法来说,司法考试考查的题目几乎都可以从法条找到依据,而且近几年加大了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及高检规则的考查,因此,对《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掌握非常重要,但是,随着司法考试整体上对理论考查力度的加大,对当前的理论热点也要予以关注……

  三、 商法

  商法部分考查的部门法包括:《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企业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海商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其中,《公司法》是传统的重点,其次是《保险法》和《票据法》,这两部法律还会考查基本的理论。因此,商法的学习不仅要注重法条,教材的论述或教师的讲解都是有必要参考的,尽管在08年商法的题几乎跌到最低值,仅考到了28分,到这更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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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司法考试卷三复习战略相关的司法考试三卷

2017司法考试卷三复习秘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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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司法考试已拉开序幕!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发布“2017司法考试卷三复习秘诀”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民法

  民法学在司法考试中的分值又比较大,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民法学的基本理论也是商法学与民事程序法学的基础。所以民法部分复习“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卷三乃至整个司法考试的成败。复习司法考试民法要注意以下四点:

  1、体系化的学习民法整个民法体系的关键点是民事法律关系,整个民法的内容就是围绕民事法律关系展开。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主体、客体、内容三个方面,民事法律事实则是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对照大纲,就可以发现,除了第一章民法概述以外,公民和法人两章是关于主体的探讨;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则是法律事实的探讨。物权、债权、人身权、民事责任则是具体内容的探讨。而其中又以意定的法律关系变动原因——民事法律行为最为重要,整个合同法、担保法的内容实际上就是这种意定的法律事实的进一步具体化。 感觉听了法律教育网钟秀勇老师的课以后,知识的脉络清晰了很多,脑海中也有了完整的民法知识体系。终于摆脱了混沌状态。

  2、全面复习,重点突出全面复习的原因是司法考试的题量大,分值小,细节化。前三张试卷每卷100道选择题,每一道选择题不仅考一个知识点,而是考接近四个的知识点,这就意味着试卷的内容相当零碎,因此全面复习显得尤为重要。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

  一是传统重点。就是每一门课都有它固定的重点;

  二是新增内容。新增内容主要强调每年新颁布的法律及司法解释。

  三是热点问题,主要体现在每年的论述题中,这就要求大家对每年社会的热点问题有所了解。

  3、重视法条司法考试要保证答案唯一性,这个特点决定了法条的重要性。当然,在明确法条重要性的前提下,仍然不能忽视教材的意义。因为法典化的结果就是导致法律所蕴含的价值被吸收,如果没有相关教材的解释,将无法理解法条的真正含义,故掌握法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对于复习司法考试,特别是复习法条是有助于理解的。

  4、大量演练真题通过对真题的学习和掌握,可以帮助考生把握考试重点。每年的考点在历年真题中的重复率大约在85%左右,因此通过对历年真题的把握,可以掌握今年考试的重点。法律教育网老师常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此言可谓是司法考试中的“真理”。另外可以通过对历年真题的学习,把握出题者的思路及方法。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部分实际上包括了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两个板块。从历年真题来看,主要是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命制的,脱离法条完全从理论上命制的试题比较少。因此作为复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要求,需要大家熟悉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

  1.在理解的基础上记住法条在学习和复习民事诉讼法的法条时,如果一直无法想到具体的案例,不仅无法真正理解这些规定,也很难记住这些规定。要克服上述问题,必须结合具体的案例理解和记忆民事诉讼法的法条,考生复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任务就是在理解的基础上记住在整个民事诉讼中处于原则性和基础性地位的法条, 再结合民事诉讼法部分的大纲,在理解的基础上记住所有可能会考到的法条。

  2.形成法条间的逻辑体系形成法条间的逻辑体系主要是以一个知识点为纽带,梳理相关法条间的关系。例如在...

与司法考试卷三复习战略相关的司法考试三卷

2016司法考试卷三复习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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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司法考试卷三复习策略

  对于司法考试很多考生来说,在复习之初都感觉十分茫然,不知道该如何入手。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给大家精心准备2016司法考试卷三复习策略,希望能给广大司考初学者一点帮助。

  民法

  民法学在司法考试中的分值又比较大,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同时,民法学的基本理论也是商法学与民事程序法学的基础。所以民法部分复习“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卷三乃至整个司法考试的成败。复习司法考试民法要注意以下四点:

  1、体系化的学习民法整个民法体系的关键点是民事法律关系,整个民法的内容就是围绕民事法律关系展开。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主体、客体、内容三个方面,民事法律事实则是法律关系的变动原因。对照大纲,就可以发现,除了第一章民法概述以外,公民和法人两章是关于主体的探讨;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则是法律事实的探讨。物权、债权、人身权、民事责任则是具体内容的探讨。而其中又以意定的法律关系变动原因——民事法律行为最为重要,整个合同法、担保法的内容实际上就是这种意定的法律事实的进一步具体化。 感觉听了老师的课以后,知识的脉络清晰了很多,脑海中也有了完整的民法知识体系。终于摆脱了混沌状态。

  2、全面复习,重点突出全面复习的原因是司法考试的题量大,分值小,细节化。前三张试卷每卷100道选择题,每一道选择题不仅考一个知识点,而是考接近四个的知识点,这就意味着试卷的内容相当零碎,因此全面复习显得尤为重要。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

  一是传统重点。就是每一门课都有它固定的重点;

  二是新增内容。新增内容主要强调每年新颁布的法律及司法解释。

  三是热点问题,主要体现在每年的论述题中,这就要求大家对每年社会的热点问题有所了解。

  3、重视法条司法考试要保证答案唯一性,这个特点决定了法条的重要性。当然,在明确法条重要性的前提下,仍然不能忽视教材的意义。因为法典化的结果就是导致法律所蕴含的价值被吸收,如果没有相关教材的解释,将无法理解法条的真正含义,故掌握法学的一些基本理论对于复习司法考试,特别是复习法条是有助于理解的。

  4、大量演练真题通过对真题的学习和掌握,可以帮助考生把握考试重点。每年的考点在历年真题中的重复率大约在85%左右,因此通过对历年真题的把握,可以掌握今年考试的重点。老师常说,做历年真题就是做来年真题。此言可谓是司法考试中的“真理”。另外可以通过对历年真题的学习,把握出题者的思路及方法。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部分实际上包括了民事诉讼法和仲裁法两个板块。从历年真题来看,主要是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命制的,脱离法条完全从理论上命制的试题比较少。因此作为复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要求,需要大家熟悉相关的法律和司法解释。

  1.在理解的基础上记住法条在学习和复习民事诉讼法的法条时,如果一直无法想到具体的案例,不仅无法真正理解这些规定,也很难记住这些规定。要克服上述问题,必须结合具体的案例理解和记忆民事诉讼法的法条,考生复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任务就是在理解的基础上记住在整个民事诉讼中处于原则性和基础性地位的法条, 再结合民事诉讼法部分的大纲,在理解的基础上记住所有可能会...

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复习笔记: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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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精心整理提供“2017年司法考试卷三复习笔记:遗嘱继承”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了解更多相关详情,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一)遗嘱继承——立遗嘱人生前对其遗产所作的处分或对其他身后事务所作的安排,并在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

  特征:(1)单方行为(2)死因行为(3)要式行为

  注意:特殊的遗嘱继承——附义务的遗嘱

  指遗嘱人在遗嘱中明确规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继承或接受遗产应当履行一定的义务

  (1)附义务的遗嘱中所设定的义务,只能由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承担,不得对不取得遗产利益的人设定义务。

  (2)设定的义务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3)设定的义务必须是有可能实现的。

  (4)附义务的遗嘱中所规定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得超过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取得的利益。

  违反所附义务的效果【继承法第21条】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二)遗嘱的形式

  遗嘱有五种法定的形式:(继承法第17条)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公证

  1.口头遗嘱只能在情况紧急来不及订立其他遗嘱时才能使用,并且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采取其他形式订立遗嘱,否则口头遗嘱无效。

  2.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见证人的限制: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在这五种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若其他遗嘱的内容和公证遗嘱的内容冲突无论公证遗嘱订立的时间先后均优先适用。

  遗嘱的优先次序(1)公证遗嘱最优先(2)其他遗嘱以时间最后者为准

  (三)遗嘱的效力

  1、有效的遗嘱

  2、无效的遗嘱: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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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卷一复习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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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司法考试卷一复习攻略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为2016广大考生提供2016司法考试卷一复习攻略,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众所周知,司法考试第一卷的形式包括:法理学、宪法学、法制史、经济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德。这些法律中需要记忆性的比较多,考生如果4月份背过了,但是往往到9月份考试的时候,会把先前记忆背诵的全都忘记了,所以复习卷一的背诵记忆知识点最好在7、8月份来背诵记忆,这样到9月份的时候也不会忘记。

  对于第一卷的复习,总结以下几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第一,法理学、法制史、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这几部分集中复习参考书,其他部分集中复习法条。

  第二,应该将第一卷作为重点复习阶段和冲刺阶段的复习重点。由于这一部分外容的内在联系不多,可交叉在几大法的复习间隙,打算零星的岁月进行复习。

  第三,第一卷记忆性试题较多,所以记忆必定要无误,切忌含混其词。对于记忆量大而分值较小的知识点,可适当研商停止。

  第四,认真研究历年司法考试题,找出出题思绪和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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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司法考试卷二复习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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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司法考试卷二复习策略

  对于司法考试很多初学者来说,在复习之初都感觉十分茫然,不知道该如何入手。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给大家精心准备2016司法考试卷二复习策略,希望能给广大司考初学者一点帮助。

  刑法——吃透法条,和案例结合

  从历年真题分析,刑法无疑是考查理论性最深的学科之一,大多数问题并不是法条上直接体现出来的。如果再把这些问题掺杂在案例之中,难度就更大了。考生在复习备考时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1.在法条之外一定要看教材,甚至教材比法条更重要,因为教材可以补救盲点,而刑法考试最喜欢考盲点。对于重点问题,例如共同犯罪,虽只有五个法条,但是理论问题不计其数。例如考题中出现“共同过失犯罪”时,很多考生仅凭借“共同犯罪是共同故意犯罪,不存在共同过失犯罪”的模糊记忆而否定这一说法,但事实上,“共同过失犯罪”恰恰规定在该条第二款“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这就是记忆的盲点,没有共同犯罪的刑法理论的话,很难注意到这种盲点。

  2.在教材的基础上,自己预测考试重点、自己归纳。从考点预测的角度而言,要选择不很浅显、也不是过于玄虚的理论重点归纳,尤其是在理论争议之处。比如关于盗窃与侵占、抢劫与抢夺等罪的区分,诸种教材的解释可能不尽相同,在这种情况下,首先一定要结合历年考题思路,认真思考哪种说法更为合理,然后综合诸种教材,自己归纳这些罪名的区分要点。个人感觉老师对于这些问题的把握很有功力,对于考试很有帮助。

  3.遇到理论难题时,要从常人的思维出发,用常人的眼光看待问题。例如一个因为某次事故而聋哑的人,为了报复社会,故意驾车撞死撞伤数人,对其是否要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若只是简单地背了刑法第十九条,可能会认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从我们常人的思维出发,这个聋哑人在犯罪恶性、犯罪行为上与正常人并没有什么差别,凭什么要给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样思考就对了,因为即使依据刑法理论,结论也是一样的:这个聋哑人的“聋哑”并没有使其辨认控制能力减弱,不应当适用刑法第十九条。

  刑事诉讼法——熟背法条,区分程序

  虽然其在学术研究上是重要的科目,但是在司法考试中却是比较简单的科目。因为它考查的方式比较简单——大多数题目直接源自于法条。所以,备考的首要一点就在于熟背法条。在熟背的基础上,对比较重点的理论知识略作归纳即可。经过2012年的修改,新的刑事诉讼法法条更应重点关注。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立足理论,关注热点

  最大特点是内容琐碎,分值在主要的几部法律上均有分配。很多考生反映学习起来比较吃力。建议大家听一下老师的课,也许会让你对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有新的认识。另外,这部分内容有以下三个特征可以被我们所利用:

  1.在行政法学中出主观性试题是司法考试的一个规律,在第四卷中的考查有加大的趋势;而在第二卷中,则会维持对基本知识点、基本理论的考查,以与第四卷保持平衡。因此,第二卷要把重点放在法条上所体现出来的基本要点的熟记上。

  2.虽然分值在几部法律中均有分布,但是在各部法律之内,重点却是固定的。

  3.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往往追踪...

2016司法考试卷二复习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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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司法考试卷二复习攻略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专栏整理了各类复习资料以及考生心得,归纳以下几点关于2016司法考试卷二复习攻略,希望能对2016司考考生有所帮助。

  司法考试第二卷包括以下科目: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这三门法律在在司法考试的众多科目中算是非常重要的,难度相对也不小,刑法需要记忆的法条非常多;刑诉的期限、程序方面有很多易混淆的知识点;而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抽象性很强,对于一些没有公检法工作经验的考生或者一些非法学专业的考生来讲,理解和记忆起来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下面分别对这三门法律的复习方法加以分析,希望能够对大家备考2016年司法考试有一定的帮助。

  ☆刑法——吃透法条,和案例结合

  从历年真题分析,刑法无疑是考查理论性最深的学科之一,大多数问题并不是法条上直接体现出来的。如果再把这些问题掺杂在案例之中,难度就更大了。考生在复习备考时要采取相应的对策:

  1.在法条之外一定要看教材,甚至教材比法条更重要,因为教材可以补救盲点,而刑法考试最喜欢考盲点。对于重点问题,例如共同犯罪,虽只有五个法条,但是理论问题不计其数。例如考题中出现“共同过失犯罪”时,很多考生仅凭借“共同犯罪是共同故意犯罪,不存在共同过失犯罪”的模糊记忆而否定这一说法,但事实上,“共同过失犯罪”恰恰规定在该条第二款“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这就是记忆的盲点,没有共同犯罪的刑法理论的话,很难注意到这种盲点。这些内容,法律教育网的杨艳霞老师在他的授课中,介绍的都很详细。我的卷二能以高分通过,多亏了杨老师的指导。

  2.在教材的基础上,自己预测考试重点、自己归纳。从考点预测的角度而言,要选择不很浅显、也不是过于玄虚的理论重点归纳,尤其是在理论争议之处。比如关于盗窃与侵占、抢劫与抢夺等罪的区分,诸种教材的解释可能不尽相同,在这种情况下,首先一定要结合历年考题思路,认真思考哪种说法更为合理,然后综合诸种教材,自己归纳这些罪名的区分要点。

  3.遇到理论难题时,要从常人的思维出发,用常人的眼光看待问题。例如一个因为某次事故而聋哑的人,为了报复社会,故意驾车撞死撞伤数人,对其是否要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若只是简单地背了刑法第十九条,可能会认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是,从我们常人的思维出发,这个聋哑人在犯罪恶性、犯罪行为上与正常人并没有什么差别,凭什么要给他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样思考就对了,因为即使依据刑法理论,结论也是一样的:这个聋哑人的“聋哑”并没有使其辨认控制能力减弱,不应当适用刑法第十九条。

  ☆刑事诉讼法——熟背法条,区分程序

  虽然其在学术研究上是重要的科目,但是在司法考试中却是比较简单的科目。因为它考查的方式比较简单——大多数题目直接源自于法条。所以,备考的首要一点就在于熟背法条。在熟背的基础上,对比较重点的理论知识略作归纳即可。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立足理论,关注热点

  最大特点是内容琐碎,分值在主要的几部法律上均有分配。很多考生反映学习起来比较吃力。建议大家听一下法律教育网赵宏老师的课,也许会让你对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有新的认识。另外,这部分内容有以下三个特征可以被我们所利用:

  1.在行政法学中出主观性试题是司法考试的一个规律,在第四卷中的考查有加大...

2016司法考试卷一复习策略

司法考试复习经验 司法考试卷一复习经验 司法考试经验

  2016司法考试卷一复习策略

  对于司法考试很多初学者来说,在复习之初都感觉十分茫然,不知道该如何入手。以下是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给大家精心准备2016司法考试卷一复习策略,希望能给广大司考初学者一点帮助。

  司法考试的重点是刑法、民法、刑诉、民诉、行政法和行诉法,其中民法所占比重最大。因此许多考生“抓重放轻”把过多的精力放在教材第二卷和第三卷的复习上,而忽视第一卷的复习。其实此法是不可取的,因为民法、刑法尽管平常我们接触的多,似乎比较容易一些,但得高分难,即使再下功夫,也难有突破。而第一卷虽然知识点多,门类复杂,但有的考点较易掌握,容易得分,因此复习要全线出击,平衡发展 ,不可偏废。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避难就易,攻其薄弱,选择较易得分的卷一作为突破口。

  但是由于司法考试第一卷知识点多,门类复杂,不少考生有畏难心理。这部分知识点包括法理学、宪法、法制史、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等科目,知识点琐碎易混淆。下面我提供一种的复习思路,供大家参考。

  法理学——精学教材

  不少朋友感到法理教材较难理解,试题难以琢磨。建议大家先学好教材,把握基本概念、原理以及法律的基本理念和价值。法理学是以法律整体和部分及其关系作为研究对象的科学,大家不妨将法理学分为对法律的内部视角和对法律的外部视角。内部视角包括法的现象、本质、价值和特征;外部视角包括法与社会的关联、以及法律职业和法律思维等等。做题时,要尝试理解题目考核视角和考核的知识点,做题前要分析,做题后要总结。个人感觉法理有点儿高深莫测,高人指点是很有必要滴。当初听了老师的课确实受益匪浅,而且这位仁兄讲课十分有趣,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宪法——准确记忆法条

  除稍显简单的宪法原理之外,考核点还包括具体的宪法性法律,如《立法法》、《选举法》等。从历年真题看,对法条精确度要求较高,时效性较强。建议考生掌握宪法修正、选举方案、立法程序、法律位阶等方面的内容。

  法制史、法律职业道德——重点集中记忆

  法制史、法律职业道德考点密集,多为识记型试题,较为容易得分,因此,要做到基本上不失分,力争拿满分。复习考前2个月左右看一遍,考前1个月再看一遍,考前7天看一遍,这样能做到保证“十拿九稳”。

  国际法——优先掌握理论和制度

  国际法考查内容大都围绕国家所形成的一些基本概念和制度,包括国际法的主体、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对外关系等内容,主要是原则性和理论性问题。这部分内容多而杂。对没学习过的考生而言,有一定困难,大家要学好理论性内容,加深记忆和理解。

  国际私法——深刻理解主干内容

  这部分内容较难,如国际私法中的法律冲突适用、冲突规范及准据法的确定、识别,国际贸易中的贸易术语,海上货物运输与保险等内容,都不是短期内能掌握并运用。

  考生要重点复习:国际私法基本制度,其中着重掌握自然人与法人国籍住所的确定,冲突规范以及规范类型,准据法的适用、识别,反致和法律规避等;国际民商事法律适用,重点掌握我国民法通则第八章及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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