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卷三大纲解读
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栏目为考生整理关于2016司法考试中各个科目卷的大纲变化,希望对考生能有所帮助,欢迎考生们前来参考阅读。
第三卷:民事诉讼法有较大变化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新增5个考点 删除6个考点
根据新颁布的《民诉解释》,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新增5个考点,删除6个考点。主要是:
(1)删除“原告与被告的概念”、“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3个考点。
(2)第十章第四节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新增“调解的相关问题”1个考点。
(3)第十四章简易程序原“第二节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1个考点扩展为“第三节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包括“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小额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2个考点。
(4)第十七章第三节基于检查监督权的抗诉提起再审,新增“检察建议的审查程序”1个考点。
(5)第二十章第三节裁定,新增“裁判文书的查阅”1个考点。
(6)附录法规部分,删除1件、修订1件、新增4件。
删除1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意见。
修订1件: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新增4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北京总裁委员会总裁规则。
民法附录部分修订2件 新增6件
民法附录部分,修订2件、新增6件。
修订2件:(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2)商标法实施条例。
新增6件:(1)全国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与经济法重合);(3)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法修改决定施行后商标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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