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2017年司法考试不定项选择题解题方法与技巧”由出国留学网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能帮到你!
1、任意选择题的特点与答题要求
司法考试的任意选择题也叫不定项选择题。分布于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中的第81题至第100题,共20道,一题一分,每卷各20分。题型多表现为“套餐式”,即题干为一个案例,然后连续发问,每问给出ABCD四个选项,上下问之间的事物过程具有连贯性,前后问题具有关联性。任选题每一问即一小题,每小题至少有一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多选、不选或选错均不得分。任选题的正确概率是1/4—4/4.由于多选题上下连贯、密切联系,往往上问答错,下问也就跟着错,加上答案数目不确定,多答、少答或答错均不得分,故对知识掌握的准确、牢固程度和应用能力要求更高。
2、任意选择题的解题技巧
由于任选题与案例题具有许多共同的命题特征,因此考生有必要借鉴处理案例的方法来对待任选题,具体可参见以下解案例的方法与步骤。同时,任选题也有自己一些特有的命题规律和解题线索。在此我们向考生介绍几种较为实用的技巧:
①丝头是入口。
任选题有三种典型的命题方式:一是以“程序”为丝“步骤‘’为珠。如2002年试卷二任选第4题:大题干内容给出了一个一审判决]、题干则往下提出了上诉、二审的案卷移送、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二审的判决和原则、审判监督等步骤。它是以诉讼程序为丝串起各个步骤;二是以”过程‘’为丝“事件”为珠。如2000年试卷二第81— 85题:题干内容是甲向乙借款,丙、丁保证,戊抵押。小题干则围绕这一过程设计了签约、变更、放弃抵押、行使抵押权拍卖、追偿等一系列事件;三是“章节”为丝“内容”做珠。如2000年试卷二任选第3题。题于是:刑法分则第六章第七节规定了毒品犯罪,请根据该节的规定回答 91—95题,往下就是该节中规定的五个罪名。针对任选题“以丝串珠”的特点,解题中首先要找准第一个考点,头一个点好比是蚕茧的“丝头”,只有牵住了“丝头”才能顺利地抽丝剥茧。
②下问有答案。
由于任选题具有连贯性,所以后问中往往就隐含着前问的答案或线索。如2002年试卷四第9题的第一问是:本案医院与邮电局的争议属于民事争议还是行政争议?后一间接着是:原告的赔偿请求能否得到支持?大家知道,民事赔偿的原则是“填平补齐”,即凡是损失都得赔。然而,国家赔偿则是有限的,一般只赔直接损失而小赔间接损失。因此,只有国家赔偿才存在赔偿范围的问题。既然后问提出原告存在的损失能否赔偿,那么即可推定前问答案肯定是行政争议。这一特征在案例题中也有表现。
③上下可印证。
这一技巧更适用于考生在检查过程中。对于一些任选题可以前后对照,看答案之间是否矛盾、是否指向一致。如果不是就应当核查问题出在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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