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栏目,提供与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16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吉林化工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吉林化工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路)4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吉林化工学院是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文学等学士学位授予权。符合《吉林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给水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

与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招生简章

2010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吉林化工招生简章
小编神速转载《2010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吉林化工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我校共有本科专业36个。2010年招生的本科专业36个。
第六条 2010年我校计划招生3289人。
第七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招生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外语等特殊专业限定语种外,其他专业一律不限语种。
    第九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录取不限定男女比例。
    第十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对患有精神类疾病和正患有传染疾病的考生,一般暂缓录取,待调查清楚后另行决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基本程序是:
一、按专业准确核实我院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如有误差,及时与教育厅及各省招办联系,申请更正。
二、确定调档比例:
根据我院文、理科的招生计划与录取线上报考我院考生数比例,在报考志愿充足的前提下,调档比例一般按招生计划的110%,并上载到各省招办投档处调档。
三、阅档
1、阅查考生电子档案材料
主要包括登记表,体检表、高考的成绩信息表等。以上材料如有遗漏,需由各省招办补充,否则不予录取。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政审:档案中有明显记载其品行不端的考生不予录取;评语含混不清的,可向省招办提出疑问,并进行调查,视情况而定。
(2)体检: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3)录取:按招生来源计划所列的专业顺序,将考生档案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分类排列,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并注意有关照顾考生的信息。
四、拟定录取名单:
1、依据国家、各省及学院的有关规定,参照考生的专业志愿以及阅档记录的有关情况,将不符合条件、规定的考生档案列为预退档案,并在阅档单上加以注明。
2、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其有关照顾条件、相关科目分数,按其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3、专业划分
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按一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选录取;...

与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2012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吉林化工招生简章
考研频道小编从官方网站转载《2012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一文,谢谢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吉林化工学院是由国务院授权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文学等学士学位授予权。符合《吉林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

2015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高职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路)4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吉林化工学院是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文学等学士学位授予权。符合《吉林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药物制剂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

2013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吉林化工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3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吉林化工学院是由国务院授权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文学等学士学位授予权。符合《吉林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

2011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吉林化工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11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吉林化工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 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本科院校
学校办学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由吉林化工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吉林化工学院是由国务院授权的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具有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文学等学士学位授予权。符合《吉林化工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化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油气储运工程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环境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安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热能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药物制剂专业学...

2022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

  吉林化工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学校以本科为主教育兼专科教育,共设有3所校区,设立13个院,专业设置涵盖6个学科门类,开展研究生、本科、高职教育,硕士授权一级学科4个、专业硕士授权专业5个,本科专业51个,专科专业17个,形成多层次办学格局,下面是出国留学网为大家整理的“吉林化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化工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2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化工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 次:本科

  第四条 龙潭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铁东街道化院社区承德街45号;

  双吉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经济开发区双吉街道双飞社区;

  丰满校区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石井街道江炼社区。

  第二章 学费标准

  第五条 本科学费标准

  油气储运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生物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飞行器制造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物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材料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飞行器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

2008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吉林化工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2008年吉林化工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吉林化工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简)<?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学院名称:吉林化工学院。

第二条、办学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承德街45号。

第三条、办学层次:四年制本科。

第四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招生范围: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

第六条、招生计划:见附表。

第七条、学位授予:学院具有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学士学位授予权,现设有工学学士学位、理学学士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管理学学士学位、文学学士学位。

第八条、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一、外语语种:除特殊专业限定语种外,其他专业一律不限语种。

二、男女比例:录取不限定男女比例。

三、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患有精神类疾病和正患有传染疾病的考生,一般暂缓录取,待调查清楚后另行决定。

第九条、录取规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录取考生,其基本程序:

一、按专业准确核实我院在各省的招生计划,如有误差,及时与教育厅及各省招办联系,提出更正。

二、确定调档比例:

根据我院文、理科的招生计划与录取线上报考我院考生数比例,在报考志愿充足的前提下,调档比例一般按招生计划的110%,并上载到各省招办投档处调档。

三、阅档

1、阅查考生电子档案材料

主要包括登记表,体检表、高考的成绩信息表等。以上材料如有遗漏,应立即向各省招办要求补充,否则不予录取。

2、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政审:档案中有明显记载其品行不端的考生不予录取;评语含混不清的,可向省招办提出疑问,并进行调查,视情况而定。

(2)体检: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