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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招生 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民办全日制专科大学,学校设有“三系两部”,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带大家了解一下“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2022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地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河东街道继水路1号。

  第三条 学院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行政主管部门为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业务主管部门为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院办学定位及人才培养目标

  院校代码:14633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制:三年

  人才培养目标:学院依托行业企业,致力于为交通运输(民航、铁路、航运)和文旅服务行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事业心、责任感、工匠精神、职业素养和创新意识,熟练掌握职业岗位专业基础理论,具备较强实践动手能力,能够在相关岗位从事各类型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五条 2022年,学院开设专业:

  应急救援技术(420905)、飞机机载设备装配调试技术(460605)、无人机应用技术(460609)、高速铁路客运服务(500113)、空中乘务(500405)、民航安全技术管理(500406)、民航空中安全保卫(500407)、机场运行服务与管理(500408)、通用航空器维修(500412)、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500606)、航空物流管理(530803)、旅游管理(540101)、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540106)、播音与主持(560201)等14个专业。

  第六条 学生学业成绩合格,可获得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所颁发毕业证书的名称为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常务副院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和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必备的办公设备、场所、设施。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

  1.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 根据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 制订本校招生章程;

  4.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 组织实施本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 对拟报考考生进行面试,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 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8. 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9.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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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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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校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电街59号
层    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外语语种:英语
身体健康状况: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录取规则:
1、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顺序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
3、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5、 若生源不足时服从调剂的优先或适当降分。
6、 无专业志愿间的级差分。
7、 本校动力工程系、电力工程系所设专业更适合男生学习和就业,但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学费标准:6000元/年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联系人:郭海涛
联系电话:0451---53681761    53681762
邮编:150030
网    址:http://hepotc.hl.sgcc.com.cn...

与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相关的考研招生简章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招生简章
05月06日讯,出国留学网(liuxue86.com)考研频道为您转载学校官方《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内容。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职(专科)学校  

校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23号

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身体状况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6、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本校土建类专业适合男生学习和就业,但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8、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451-86665036  57839230   

院校地址(本部):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23号

邮政编码:150081

电子邮件:htxyzhaoban@tom.com

网    址:www.htxy.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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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招生简章

招生简章 单招招生简章 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简章

  高考频道为大家提供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招生简章,一起来看看吧!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单招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千年文脉的金源古都哈尔滨市阿城区。学院是由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建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基础宽厚,质量一流。

  单招考生报考须知

  1. 单招性质:学院经教育部授权,独立确定入学标准、组织入学测试并实施招生录取。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和普通高考统招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在各方面待遇完全相同。

  2.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5日上午9:00时至2018年10月22日上午12:00时(含节假日)。

  3. 报名流程:

  步骤一: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www.lzk.hl.cn)进行网上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及缴费。

  步骤二: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在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步骤三:登录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habeihang.com)填报专业志愿及相关内容。

  4. 报名条件:

  符合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黑龙江省应、往届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历的退役军人。

  5. 报考专业:通用航空器维修(飞机维修)、空中乘务(空姐、空保)、机场运行(值机、安检、航空物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铁、地铁)

  6. 考试科目:文化课考试分为语文、英语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共计200分。综合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满分为100分。

  7. 考试时间:2019年3月中旬(以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为准)

  8. 考试地点: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来源: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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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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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国标代码: 12907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国家级骨干高职院校首批验收优秀院校

校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哈南第二大道与哈南十三路交口

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外语语种:学校开设英语、俄语课程。

5、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口吃,身体净高:男生175cm以上,女生165cm以上,更适合男生就业。

6、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口吃,身体净高:男生175cm以上,女生165cm以上,更适合男生就业。

7、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本校各专业更适合男生学习和就业。

8、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9、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451-51893230 51893286

院校地址: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第二大道20号

邮政编码:150060

电子邮件:htxyzhaoban@tom.com

网址:www.htxy.net

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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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哈尔滨职业技术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13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11。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是哈尔滨市政府确定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通过国家教育部注册认证。

第七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学院2013年面向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安徽、四川、广东、广西、贵州、甘肃、新疆、云南17 省、自治区招生。

第十二条 学院2013年在黑龙江省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和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按照黑龙江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外省只招收应届、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按照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黑龙江省按志愿清的录取方式进行录取,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外省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

2008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哈尔滨职业技术招生简章
05月06日《2008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来源于学校官方,请您放心阅读,本文未增删改一个字。小编说。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院招生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系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创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专科层次的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是哈尔滨市政府确定的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人才培养基地之一。

第三条、2008年继续招收具有高中学历的应届、往届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中专、技校毕业生,学生通过参加普通高考和全省中职升高职考试,按照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录取。进挡考生各专业之间和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均无级差分数要求。

第四条、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除航空服务专业外各专业均无特殊要求,考生语种不限,男女生比例不限。航空服务专业考生填报志愿前需经面试,报考本专业的考生请在填报专科志愿前与我院电话联系。本专业招收英语、日语考生,男生身高在<?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1.72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65米以上,男女比例不限。

第五条、2008年面向黑龙江省等八省区招生。

第六条、学院今年招收艺术类考生的专业有: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及现场管理方向)、环境艺术设计(会展艺术方向)、电脑艺术设计(平面设计方向)、电脑艺术设计(商业美工方向)广告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按照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课全省统考成绩录取,学院不再组织单独考试。

第七条、学院享有国家授权的中外合作举办学历教育、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及接收外国留学生资质,国际合作办学是学院整体办学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年中外合作招生专业有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电器应用与维修、建筑工程技术、电子商务、会计学、室内装饰技术等八个专业。

第八条、学费标准:艺术类各专业为7000元/年,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游戏软件)和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为6000元/年,与北大青鸟集团合作的软件工程师专业为8800元/年、与北大青鸟集团合作的网络工程师专业为8200元/年。航空服务专业为8000元/年。中外合作汽车检测与维修、电器应用与维修专业15000元/年,旅游管理、酒店管理9500元/年,其它各专业为9800元/年。

第九条、学院高度重视教育教学质量,把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作为主要目标。学生完成学业颁发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通过网上注...

2017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2017高校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依照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

  第三条 学校全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911。

  第四条 办学性质:综合性普通高等职业院校,由哈尔滨市政府创办、黑龙江省政府审批、国家教育部备案。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六条 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条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17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校主管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院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工作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 学院2017年面向黑龙江、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2017年招生计划,以黑龙江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第十二条 学院2017年招收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通过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考生报考条件按照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男女比例不限。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黑龙江省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外省考生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原则执行。成绩相同考生(同分末段)理科考生按照数学、理综、外语、语文成绩顺序录取,文科考生按照语文、文综、外语、数学成绩顺序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艺术类各专业2017年招收黑龙江省考生,文化课成绩按照2017年考生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成绩,专业课成绩按照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课省考成绩,学院不单独组织考试。艺术类考生的录取原则是在省招生考试院划定艺术类专科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参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七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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