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资助高考贫困生商业化 慈善“很受伤”
高考过后,记者在河南漯河市某高中附近粗略数了一下,打着“助学”、“奖励”、“公益”类口号的企业宣传摊点足有10多家,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家企业还拿出了50万元成立基金会,奖励在校高中生,但是要想拿到这些钱却并不容易,现场一些声称设立“奖金”的商企,一般要求咨询者添加其微信号、填写调查表或散发资料、到该企业细谈、提供家庭贫困证明等,“通过审查”后才有可能拿到奖金。(6月27日央广网)
企业资助高考贫困学生,开出一系列的附加条件,再加上一个“内部审核”,让很多需要帮助的高中毕业生东跑西颠,对企业的“爱心”敬而远之。不少高中毕业生说,一些企业到高中学校资助学生,纯粹是为企业产品打广告。笔者也认为,“绑架爱心”的营销,只会让慈善“很受伤”,实不可取。
慈善是一种有益于社会与人群的社会公益事业,是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慈善实际上就是一种爱心,而企业打着资助高考贫困学生的口号,“绑架爱心”搞营销,有违慈善本意。
企业资助高考贫困学生,目的是为了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这样的资助是社会所需要的。而企业“绑架爱心”的营销,插入过多广告纯粹促销,就变成企业的一种商业炒作宣传,有悖于企业资助高考贫困学生活动的初衷,会让活动变味,最终将增大大家的抵触情绪,造成真正需要受助的人面临无人扶持的恶果,这真正会让慈善“很受伤”,也“伤不起”。
其实,企业资助贫困学生,可以搞一些发放仪式扩大影响,传播正能量,但不能有资助贫困学生的附加条件。做好企业和爱心人士资助高考贫困学生工作,去除“绑架爱心”的营销,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学校应该邀请依法成立的公益性慈善组织介入,也可引导资助企业和爱心人士将爱心资助钱物捐给慈善组织,对已收到的钱物进行梳理造册发放。
二是目前社会上有不少组织和公益基金都是热衷于教育服务的,可以邀请他们一道参与对企业和爱心人士资助高考贫困学生工作活动的管理,完善资助方式和流程,规范行为,公布资助信息,让企业和爱心人士知道自己的爱心到底落到了何处,使他们放心。
当然,企业和爱心人士资助高考贫困学生,更要自觉按照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规和一些相关政策,决不能以助学公益活动为名从事营利性活动,回归慈善本意,则更是要大力提倡的。(曹灿辉 作者系蒲公英评论独立评论员,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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