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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四川文轩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招生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校园占地面积巨大,办学实力雄厚。现有物联网应用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出国留学网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四川文轩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四川文轩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名称

  四川文轩职业学院(川招代码5656)。

  二、办学层次

  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三、办学性质

  依托国有资产办学的民办高职院校。

  四、办学地址

  成都校区:成都市大邑县锦屏大道9号。

  遂宁校区:遂宁市大英县学府大道9号。

  五、录取规则

  1.公平选拔、公平竞争、阳光招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不限制男女比例,应届生、往届生一视同仁。

  3.一般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时,无分数级差要求。

  4.相关科目成绩无特殊要求。

  5.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

  6.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生活能自理的残障考生,符合所报专业要求、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正常录取。

  7.录取信息按教育部和四川省的统一规定公布,考生也可通过学院电话或官网查询。

  8.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转录。

  9.空中乘务专业报考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匀称,无明显X、O型腿,形象气质佳;无色盲、色弱、斜视;面部、颈部、四肢无纹身、明显疤痕和胎记;身体健康无心脏病、其他传染性和心理疾患;女生身高:163cm-175cm;男生身高:173cm-186cm。

  六、收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备案标准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七、助学体系

  包括国家扶助金、企业扶助金、学院助学金三个大类八个项目,受助(奖)面可达60%以上。

  1.国家扶助金:①每年8000元的国家奖学金。②每年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③每年2100元、3300元、4500元三个档次的国家助学金。④每年12000元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2.企业扶助金: ①2000-8000元的企业奖学金。②4000-6000元的企业助学金。均由校企合作单位提供。

  3.学院助学金: 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经本人申请、当地政府出具证明、学院认定后,特困学生可全免学费,贫困学生每年可减免5000~8000元学费。

  八、毕业证书

  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九、其他事宜

  1.学院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2.我院未委托任何机构、中介进行招生,也未举办任何形式培训班。

  3.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028-69805888、 028-88391708、028-88267208(咨询);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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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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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国际代码:13812

学院名称: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层次为高职专科,隶属四川省商务厅。

二、 办学地址

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188号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招生政策、原则和规定,为国家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

2. 对于一志愿进档考生,实行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的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

3.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只能录取到未录取满额的专业,并严格按生源省投档原则录取。

4.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相加的总和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5.执行各生源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

6.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7. 休闲体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

8. 各专业没有男女生比例限制。

9. 无加试要求

10. 无外语语种限制,但非英语专业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11. 颁发学历证书名称:四川商务职业学院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四、奖学金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地方助学金等。

五、助学方式

就读我院的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是设有国家助学金、四川省政府助学金等;也可以参加学院“贫困大学生服务中心”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

六、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8—61935558、61935556、82996558

邮编:611131

传真:028—82996556

E-mail:scsyzb@163.com

网址:http://www.scswzj.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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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四川管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四川管理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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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管理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县安德镇彭温路399号。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我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公布为准,学校不预留招生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规定的各项加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主要依据。

2、调档比例:根据各省(市)生源情况及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的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在专业志愿优先的基础上按投档成绩进行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4、身体健康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铁道机车、铁道车辆、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及信息化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技术等铁道运输类及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听力正常,矫正视力5.0以上,无色盲色弱。

5、男女生比例:由于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工作性质和条件的特殊性,铁道机车和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专业只适合男生,铁道车辆、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及信息化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技术等铁道运输类及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主要适合男生,女生慎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其余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6、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学院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慎重。

7、由于用人单位在选录铁道机车、铁道车辆、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及信息化技术、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工程技术等铁道运输类及城市轨道交通类专业学生时对身高有一定要求,建议165cm以下的男生和158cm以下的女生慎报,以免影响个人就业。

8、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符合要求者,将按学院相关规定处理;新生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四、奖助贷体系

学院制定了完善的奖学金、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协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向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五、颁发学历证书

学生修读完四川管理职业学院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关专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由四川管理职业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六、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现将学院招生监督电话向社会公布如下:028—68939874。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8939880 、68939881

学院网址:http://www.scvi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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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江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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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江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全称: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二、部编代码:14323

三、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洛路828号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性质:民办

六、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七、学制:三年

八、录取原则:

(一)进档考生的专业录取原则:按总分优先、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即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次类推直至录取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专业分由高到低录取。专业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按折算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折算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分高者优先录取。

(四)航空服务专业录取原则:在文化成绩上线的基础上,均须参加我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五)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考生进校后大学外语公共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六)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数和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相等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1.与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2.英语分数高的考生;

3.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

(七)学院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八)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报考艺术设计类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报考酒店管理专业,建议男、女生身高分别应在1.68米/1.58米以上。报考航空服务专业,要求年龄17—20周岁,男生身高175—180cm,女生身高162—172cm,无“O”或“X”型腿;矫正视力C型表0.7以上,无色觉异常;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纹身;无遗传性疾病、无传染病。

(九)毕业颁证:学生在规定的修学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所列各课程,经考试合格,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四川长江职业学院具印注明有学生所在院(系)、就读专业等内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九、奖、助、贷资助体系: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贷款金额每人每学年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在新学期开始前,学生需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一般设在县教育局内)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新生入学报到时须向学院出具与当地银行(或信用社)签定的助学贷款协议书,这些材料经学院审查通过后,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2016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做好我院2016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部编代码14007。

三、学院性质及办学层次:国家教育部备案,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五、学制:三年制高职。

六、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审定,并经由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平行志愿不超过105%)。

3、按考生报考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进档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额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进档考生,以此类推。

4、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

(1)、艺术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线的,编导专业将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八、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身体健康。

九、我院招收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十一、学生在校期间无重大违纪行为,按教学计划修满学分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印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必要的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四、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校将在学院网站(http://www.scapi.cn)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在相关批次录取结束20天内下发录取通知书。

十五、我校招生工作由本校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不收取任何与招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十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61...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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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为贯彻“从严治校、依法治招、公正选拔、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维护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16年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全称:四川城市职业学院,英文译名为 Urban Vocational College of Sichuan,学院代码为14175。

第二条 学院地址:

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外东洪河大道洪河中路351号。

眉山校区:四川省眉山市岷东新区岷东大道南段1号。

第三条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是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院的举办方为四川新概念教育投资有限公司,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出国留学网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四川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成都西南航空港华创路1号,邮编:610207。

三、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工作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录取办法,并负责按照当年的招生录取政策处理与之相关的遗留问题。

2、对省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科竞赛获奖者”及有文体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3、严格执行省内为鼓励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而制定的各项“加分投档”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专业确定的主要依据。

4、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体检标准:女生低于1.58米、男生低于1.68米的考生慎报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专业;有色盲、色弱的考生慎报工业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

6、所有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且对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一视同仁。

7、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总分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当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依此类推;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还未满额的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8、对口高职专业录取原则:按总分排序,第一志愿优先,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配到时同类别其它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学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9、我院严格执行各生源地的各项加分(降分)政策,并以投档成绩作为是否录取和专业安排的依据。

10、对已录取的考生不退档、不换录。

11、招生录取期间,将在本院招生信息网的《录取查询》中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四、毕业证书发放:

我院各专业学生在校修读期间,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所列课程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毕业时由四川现代职业学院具印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五、奖、贷、助学措施

1、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奖学金主要有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以及覆盖率达到20%的校级奖学金。

2、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费用,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最高4000元)和校级贫困助学金。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帮助新考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的银行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贷款8000元。

4、学校也提供校级困难补助、勤工助学、贫困学生助学岗位等多项资助,学生还可获得由学校合作企业提供的学费、奖学金资助;另外,鼓励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六、联系方式:

电话:028-85879393、85879392

传真:028-85877005

网址:http:...

2018年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 高考招生章程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坐落于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是所三年制高职院校。出国留学网准备了2018年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供你参考。

  2018年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为了全面贯彻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的有关精神,做好我院2018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名称: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二、学院代码:部编代码14007。

  三、学院性质及办学层次:国家教育部备案,四川省人民政府主办,四川省文化厅、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地址:成都市温江区和盛镇星艺大道366号。

  五、学制:三年制高职。

  六、学院各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以社会人才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学院审定,并经由四川省教育厅批准后执行。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10%以内。

  3、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且无志愿分数级差。

  4、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5、艺术类专业考试与录取原则

  (1)、艺术类各专业统一认定各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文化考试成绩及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录取控制线的进档考生,编导专业将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艺术类专业将依据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专业成绩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八、不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的录取比例和男女生录取比例,要求身体健康。

  九、我院招收考生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只提供英语教学。

  十、在录取过程中,将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

  十一、学生在校期间无重大违纪行为,按教学计划修满学分且成绩合格者,颁发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印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四川艺术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必要的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四、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统一公布的录取信息外,我校将在学院网站(http://www.scapi.cn)上公布录取结果,并在相关批次录取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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