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网专题频道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栏目,提供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全称《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这是中国第一次制定的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两年中国政府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是在中国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下制定的。为制定好本行动计划,中国政府专门设立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联席会议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的牵头单位为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和外交部。2009年4月13日,经国务院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

  目 录

  导 言

  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一)工作权利

  (二)基本生活水准权利

  (三)社会保障权利

  (四)财产权利

  (五)健康权利

  (六)受教育权

  (七)文化权利

  (八)环境权利

  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一)人身权利

  (二)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特定群体权利

  (一)少数民族权利

  (二)妇女权利

  (三)儿童权利

  (四)老年人权利

  (五)残疾人权利

  四、人权教育和研究

  五、人权条约履行和国际交流合作

  六、实施和监督

  导 言

  2016—2020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实现中国人权事业持续稳定有序发展的重要时期。

  自2009年以来,国家先后实施了两期人权行动计划。中国政府不断加大各项人权保障力度,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高,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得到全面加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明显提升,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不断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事业迈上新台阶。

  但也应该看到,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仍然较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医疗、教育、养老、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环境等方面还有一些困难需要解决,人权保障的法治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实现更高水平的人权保障目标尚需付出更多努力。

  在总结第一、二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经验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遵循《世界人权宣言》和有关国际人权公约的精神,结合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国政府制定《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确定2016—2020年尊重、保护和促进人权的目标和任务。

  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将人权事业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结合起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将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中,使全体人民的各项权利得到更高水平的保障。

  制定和实施《行动计划》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推进,将人权事业纳入法治轨道;协调...

与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相关的实用资料

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