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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国庆节放假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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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一度的国庆节又要来临了,很多人关心的是国庆节放假安排、国庆节放假几天、国庆节的由来、等,以下是出国留学网提供的关于十一国庆节放假、演讲稿。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发布了2013年国庆节的放假通知。

  2013国庆放假安排: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国庆节介绍

  国庆节是指国家有在这个日子有喜庆的事情,在古代一般用于帝皇登基诞辰等喜庆之事,现在一般指一个由国家制定的用来纪念国家本身的节日,通常是法定的节日,又被称为国庆纪念日,通常是一个国家的成立,独立或是有着重大意义的周年特殊日子,它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标志,反映这个国家的国体和政体,承载了反映这个国家、民族的凝聚力的功能。在国庆日举行大规模的庆典活动,是政府动员与号召力的具体体现,很多国家都借着这个节日显示力量、增强国民信心,体现凝聚力,发挥号召力。很多个国家都自己的国庆节,包括我国在内,大约有30个国家以建国日为国庆节,例如圣马力诺的国庆节,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庆纪念日,美国的独立纪念日,苏联的独立日等,现在主要为大家介绍我国的国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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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庆节放假国家规定相关的十一国庆节

陪产假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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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产假国家规定

  陪产假是什么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男性陪产假并不是各个地方都有的。虽然个别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近似于陪产假的规定,但是,究竟如何实施,还要看当地的政策。

  “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后,晚婚晚育假均已取消,而产假及陪产假则做了相应延长,其中,广西的陪产假已增至25天之多。此外,广东、北京、山东、吉林、山西等地也相继出台各自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

  国家对于陪产假的相关规定

  2016年1月1日起,我国正式施行全面两孩政策。全国各地逐步完善再生育政策、增加符合规定生育的计划生育奖励假、配偶陪产假等福利待遇。陪产假国家规定2016年有了新变化:

  以广东省为例,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这就意味着丈夫能多获得5天带薪休假时间。30天的计生奖励假对于一孩、二孩都是适用的,对生二孩的妈妈来说,二孩产假也增加了30天,128天的产假可以休双份。

  计划生育新条例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规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将原来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所以,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不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都可以享受增加30天产假的优待。

  劳动法关于陪产假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第二十七条 育龄夫妻系城镇居民,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享受下列优待与奖励:

  1、在产假期满前领证的,女方产假增加50天,并给男方增加护理假5天;

  2、自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十六周岁止,每月给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并在其退休(职)时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安排就业、组织劳务输出时,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

  4、其独生子女优先入托、入园、入学、就医,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免费;

  5、对贫困的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发放或者适量增加社会救济金和生活困难补助费;

  6、其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由其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列为社会保障家庭,享受社会救济金等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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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国庆节放假国家规定相关的实用资料

病假国家规定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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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对病假工资是如何规定的呢?病假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2016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1]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短期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如下: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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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胎假国家规定2016

保胎假国家规定2016 保胎假国家规定

  广大女职工都十分关心保胎产假的问题,那下面出国留学网小编就给大家普及2016年女职工保胎产假规定,希望大家喜欢!

  2016保胎假国家规定

  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根据最新修订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具体延长生育假的天数和其他福利待遇,需要看地方修订的新计生条例。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产前工间休息: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可以请的假

  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如上海市规 定 “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产前假。”

  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

  产假98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

  授乳时间哺乳假

  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 生 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 保护办法第十六条)

  相关假期的待遇规定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

  原 市劳动局《关于<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关问题的解释》明确: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这 里的本人工 资是指按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的实得工资(不包括生产性津贴和奖金)计算。“在增加工资时应作出勤对待。”

  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

  女 职工产假期间,如已参加了生育保险,根据生育保险的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和医疗津贴,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生育生活津贴的标准是该年度本人缴 纳 社会保险的基数,有多长产假,就领多久的生育生活津贴。医疗津贴3000元。如员工所在单位没有参加生育保险,产假期间应当按规定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 工 ...

国家规定2017清明节放假安排【官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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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2017清明节放假安排【官方版】

  2017年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时间表(国务院官方版)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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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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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劳动合同

合同范本 离婚协议书

  全 日 制 劳 动 合 同 书

  (规范试用文本)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用人单位住所

  工商登记

  注册类型

  劳动合同

  履行地

  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籍所在地址

  现居住地 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社会(养老)保险号 码

  就业登记证号码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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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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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中国各地方和各单位对产假的长度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您整理的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欢迎查看!

  【国家规定产假多少天】

  中国各地方和各单位对产假的长度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要了解具体能休多长时间的产假,你需要了解相关法规、地方政策以及自己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但是中国的有关法律保证了女性职工享有带薪产假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根据最新修订并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出国留学网

  产假——延长30到60天不等

  新计生法取消了相关鼓励晚育的条款,但同时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于是,各地的产假怎么休,就成了外界关注的焦点。

  目前,广东的新计生条例中已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30日的奖励假。也就是说,加上基本的98天生育假,符合相关规定生育的女性至少可休128天产假。另外,天津、浙江、湖北三地的新计生条例中也已明确延长产假30日。

  在已出台新计生条例的省份中,安徽、江西、山西、宁夏、四川等地的产假延长天数高达60天,广西的产假延长天数也达到了50天。

  总之,要想具体了解当地的产假规定,还需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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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后的计生法规定,符合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有法律界人士认为,生育假延长,很可能影响到用人单位对女性尤其是未婚未生育女性的态度。

  北京大学教授陆杰华认为,有关部门在制定具体规定的时候,既要保证女性的生育假,也要考虑用人单位的诉求。“《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应作出相应修改,如果能够明确用人单位女性的比例,效果会更好。”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翟振武则建议,把女职工生育保险划入强制性范畴,无论用人单位是不是雇用女职工,都必须参加女职工生育保险。

  【避孕节育:是否以后能自己做主?】

  根据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计生法的决定,计生法第二十条修改为“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同时,将第三十六条第三项中规定的法律责任中删去“实施假节育手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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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国家规定2016年

哺乳假国家规定2016年 哺乳假国家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哺乳假是每个妈妈都应该享有的。但是部分孕妈并不了解哺乳假的相关知识,例如哺乳期规定,哺乳假是多长时间,哺乳假工资怎么算等。下面,出国留学网小编将为各位具有疑惑的妈妈们,回答这一系列关于哺乳假的问题。

  2016哺乳假国家规定

  哺乳假是什么

  也许很多妈妈都知道有产假,但是对于哺乳假却并不是很了解,那么,哺乳假是什么呢?哺乳假是在宝宝出生后的一年后,妈妈每天都可以享受在工作时间内两次0.5小时的哺乳时间。简单地来说就是不满1周岁宝宝的职场妈妈,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内享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合共1小时的哺乳假。哺乳假是每位妈妈都应该享有的权利。

  但是工作时间不够,此期间的工资是不是就没有了呢?非也。哺乳假也有工资的,其工资算法是按本人基本工资加职务岗位津贴、省直补贴的80%发给。

  另外,享受哺乳假还不会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

  为了保护母婴健康,降低乳幼儿死亡率,国际上已将保护、促进和支持母婴喂养作为妇幼卫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哺乳期保健为指导母乳喂养与哺乳期卫生,包括母乳分泌量、影响乳汁分泌量的因素,喂养方法及乳房护理,乳母饮食、休息、睡眠、断乳等。

  正常情况下,哺乳假时长为6个半月,在此期间,作为职场妈妈的你应该尽量安排好工作交接,合理安排好时间,尽量不要难为企业,互相理解为好。

  哺乳假规定

  之所以有哺乳假,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为了维护职场妈妈的合法权益,保护职场妈妈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那么,关于国家规定的哺乳假的规定是怎样的呢?具体如下:

  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

  1、生育第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哺乳假6个月,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照发(发至子女满14周岁)。

  2、生育第二个子女,哺乳假3个月(按计划生育条例允许生育第二个子女的)。

  3、有条件的单位,也可给独生子女的女职工哺乳假一年(包括产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照发,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不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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