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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考国务院国资委面试考生寄送材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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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2017年度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考录面试考生寄送材料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国务院国资委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关材料,具体如下:

  一、材料寄送

  入选考生须于2017年1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调配处(务必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其他快递单位无法签收;快递单备注栏中请注明报考厅局及职位名称):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或集体户口登记卡)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存档证明复印件和待业证明(待业人员)。

  4、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如未制发工作证,请单位人事部门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7、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贴照片)。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证书、英语资格证书等。

  9、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以上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二、相关注意事项

  1、我委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拟定于2017年2月22—24日进行。

  2、考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一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3、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4、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5、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本人联系邮箱里的通知,并按照要求在1月24日前寄送材料和回复(gzwkl@sasac.gov.cn)是否参加面试,如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

  6、未按时寄送材料或回复邮件者,均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7、请确保电话及邮箱联系畅通,并及时查阅我委网站及个人联系邮箱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10-63193744

  电子邮箱:gzwkl@sasa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政编码:100053

  附件:1.

与国考面试寄送材料相关的公务员面试

2016南京海关国考面试寄送材料和面试确认通知

国家公务员面试确认 国家公务员面试 国家公务员海关面试

  2016年南京海关国家公务员面试资格确认即将开始,如果你入围南京海关国考面试,同时想要参加面试那么一定要在1月20日下午前发送邮件或者致电确认参加面试,需要参加国家公务员南京海关面试的考生需要在1月24日前邮寄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喔,详情请看下文。出国留学网公务员考试网为你收集整理带来: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南京海关面试资格复审通知。

  南京海关关于2016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入围人员寄送材料和面试确认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6年度考录公务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已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上公布。为做好面试工作,现就入围面试考生寄送资格复审材料和面试确认等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于2016年1月20日(下周三)17时前主动向南京海关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请考生发送电子邮件到:njckaolu@customs.gov.cn,信件标题格式:“××职位××(考生姓名)面试确认”;信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和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报名时填报的各项信息如有变化,请在邮件正文中注明。

  入围面试的考生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务必于2016年1月20日前来电告知,并将由考生本人手写的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声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寄至南京海关(声明样式见附件、联系方式及地址见文末),否则视同随意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随意放弃面试的考生,有关情况将记入考生本人诚信档案)。

  二、寄送材料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认真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要求,并于2016年1月24日前将以下材料按照列明的顺序整理齐后,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南京海关(时间以邮戳为准),同时请在快件备注栏中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及本人准考证号码。未按时寄送材料者且未提前说明情况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名登记表原件(可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须为报考时提供的照片),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和工作经历(起止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2面均复印在1张A4纸内)。

  (三)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四)本人户籍证明复印件。户籍在家庭户籍上的,提供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籍在集体户口上的,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也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五)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的,请书面注明能取得的时间)。

  (六)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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