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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考面试材料审核通知: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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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我委2017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名单已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公布。根据国家2017年度公务员招考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1、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于2017年1月22日17: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hwgwyc@qq.com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要求如下:

  邮件标题格式为“考生×××确认参加黄委×××××职位面试”,如“考生张三确认参加黄委濮阳黄河河务局工程管理科工程管理职位面试”;

  邮件正文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手机或固定电话等信息,联系电话与考生报名时的联系电话不一致的须注明。

  2、考生如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于2017年1月22日17:00前电话联系我单位,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2)等书面材料扫描为JPG电子版,发送邮件至邮箱hwgwyc@qq.com。

  二、邮寄材料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从考录专题网站下载)。要求贴好照片(与报考时照片一致),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大专及以上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5、职位要求的外语、计算机等级等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职位无特殊要求可不必提供。

  6、除以上材料外,考生按照身份不同,还需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均为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如学校放假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代替。

  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样本见附件3)。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待业人员,需提供待业证明复印件(样本见附件4)。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1月25日前(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将以上材料寄出,以其他方式送达的

  不予接收。

  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路11号,黄委人事劳动局公务员处收,邮编450003。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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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考国务院国资委面试考生寄送材料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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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参加2017年度国务院国资委公务员考录面试考生寄送材料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已公布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选名单。参加国务院国资委面试的考生需提供有关材料,具体如下:

  一、材料寄送

  入选考生须于2017年1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国务院国资委人事局调配处(务必以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其他快递单位无法签收;快递单备注栏中请注明报考厅局及职位名称):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或集体户口登记卡)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3、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存档证明复印件和待业证明(待业人员)。

  4、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如未制发工作证,请单位人事部门在《同意报考证明》中予以说明。

  5、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7、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贴照片)。

  8、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师证书、英语资格证书等。

  9、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6张,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并在每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报考职位。

  以上所提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二、相关注意事项

  1、我委面试、专业科目考试、体检拟定于2017年2月22—24日进行。

  2、考生参加专业科目考试、面试报到时,均须携带本通知第一项所列复印件的相应原件。

  3、考生应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取消该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4、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可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在规定位置粘贴彩照。所用照片须符合本通知第一项的要求。

  5、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本人联系邮箱里的通知,并按照要求在1月24日前寄送材料和回复(gzwkl@sasac.gov.cn)是否参加面试,如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告知。

  6、未按时寄送材料或回复邮件者,均视为自动放弃,由该职位其他考生按成绩顺序递补。

  7、请确保电话及邮箱联系畅通,并及时查阅我委网站及个人联系邮箱的后续通知。

  联系电话:010-63193744

  电子邮箱:gzwkl@sasac.gov.cn

  通讯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政编码:100053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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