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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居家隔离场所涉疫垃圾处置通知(精选4篇)

隔离场所涉疫垃圾处置通知 居家隔离场所涉疫垃圾处置通知

  受疫情影响,有时候我们需要进行居家隔离,大规模居家隔离产生的涉疫垃圾应该如何处理?下面是由出国留学网编辑为大家整理的“2022居家隔离场所涉疫垃圾处置通知(精选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篇一:2022居家隔离场所涉疫垃圾处置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做好突发疫情期间我市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疫情期间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疫情期间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指导意见》,请你们参照执行。卫生健康部门另有防疫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疫情期间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疫情期间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确保危险生活垃圾规范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

  (一)危险生活垃圾界定

  疫情期间应急处理的危险生活垃圾主要有涉疫危险生活垃圾、应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置的医疗废物及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生活垃圾。原则上危险生活垃圾全部实行焚烧处置。

  1.涉疫危险生活垃圾:(1)居家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2)参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生活垃圾,包括集中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封控区、管控区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3)封控区、管控区产生的其他生活垃圾(不含参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生活垃圾)。

  2.应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置的医疗废物,包括医疗机构和核酸检测采样点产生的医疗废物。

  3.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生活垃圾。

  (二)处置流程及要求

  1.涉疫危险生活垃圾

  (1)居家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

  ①投放、收集:居家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不作分类要求,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由所在乡镇(街道)防疫工作人员负责统一收集,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密闭打包至指定场所。

  ②运输:由危险废物专门运输单位进行运输,当出现运输能力不足时,按照疫情防控办要求,可由环卫部门组织应急运输。涉疫危险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采用专门车辆,全程密闭直运至处置设施,运输时间应错开上下班高峰期,运输路线应避开人口稠密地区。押运人员及司机应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进行作业,运输期间严禁抛洒滴漏,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完毕必须消毒(参考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③处置:由专门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进行处置,当处理能力不足时,按照疫情防控办要求,按“五定”工作法(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定车运输、定点处置、定人管理)开展涉疫危险生活垃圾应急焚烧处置工作。做好作业人员防护工作,尤其是直接接触涉疫危险生活垃圾的装卸作业人员要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进行作业,防止发生交叉感染。焚烧厂卸料平台必须设置涉疫危险生活垃圾处置隔离区,设置明显标识,并落实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运抵焚烧厂的涉疫危险生活垃圾,卸料消毒后直接入炉焚烧,做到即到即处。应急焚烧处置场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对卸料大厅、抓吊、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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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提高垃圾处置能力刻不容缓

评论 垃圾处置 垃圾

  如何避免垃圾被抛入长江?就要从源头抓起,一味地靠防恐怕是不会取得很好的效果。作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评论:提高垃圾处置能力刻不容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的写作技巧请继续关注我们出国留学网的作文栏目。

  来源:东方网

  作者:郭文斌

  长江太仓段,江面开阔,江水浩荡,往来船只如梭。奔涌的江水,将少量漂浮垃圾冲向岸边。这个季节,相比于夏季洪峰时段,江面显得干干净净。但在一年前,也就是2016年12月13日,长江太仓段江面却铺满垃圾。一年后,江苏、浙江两地有关检察机关相继对这一生活垃圾非法倾倒案提起公诉,一条以生活垃圾为“资源”,套取垃圾处置费谋取暴利的犯罪链也由此被揭开。近日,记者在江浙两地就垃圾非法倾倒犯罪链进行了深度调查,发现生活垃圾处置监管存在严重漏洞,如招投标造假、接收处置证明造假、垃圾层层转包等。在“垃圾围城”背景下,案件暴露的这些问题对全国其他城市具有重要警示意义。(12月18日《经济参考报》)

  3万吨垃圾被抛入长江,这让人惊讶也让人痛心,但在利益驱使下,发生这样的事并不奇怪。近年,垃圾跨省非法倾倒事件频发,仅江苏就遭遇多起,如无锡市惠山区与锡山区垃圾倾倒案、苏州市太湖西山岛垃圾倾倒案、京杭运河徐州段垃圾倾倒案等等。问题是如何防止再次发生?

  3万吨垃圾被抛入长江,固然有相关人员的利益熏心之过,但一方面与地方垃圾源头处理能力不足有关。目前,不仅国内一些高速发展的大城市垃圾处置能力捉襟见肘,相当一部分县及县以下城镇生活垃圾处置也面临难题,以海盐县为例,这个县垃圾填埋场容量极其有限,每月约1.5万吨生活垃圾主要靠外运;另一方面监管不严也有关,或者说,监管存在严重漏洞。无论是在招投标环节,还是在领取生活垃圾处置费环节,只要相关地区环卫部门严格审核,哪怕只是给垃圾接收处置单位打个电话询问一声,都能发现这些垃圾没有运往其应该运到的地方,都能避免案件的发生。遗憾的是,相关监管部门并没有这么做。

  避免3万吨垃圾被抛入长江?首先,要提高地方垃圾处置能力。要加快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分类以及下辖各县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和扩容,要下功夫做好垃圾分类,通过垃圾分类,将大量可回收垃圾再利用,变废为宝,进而减少需要处置的垃圾量;其次,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对垃圾处理的各个环节进行严密的监管,监管手段亟须升级,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如物联网技术,建立生活垃圾储运、处理全程跟踪系统;再次,则提高惩罚力度。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这表明环境有价。3万吨垃圾被抛入长江,严重破坏了环境,就要受到最为严厉的处罚。

  如何避免垃圾被抛入长江?就要从源头抓起,一味地靠防恐怕是不会取得很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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