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招生章程
2008年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招生章程
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招生章程
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是大庆石油学院举办,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确认的一所独立学院,学院实行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实施本科教育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代码为13299.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的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大庆石油学院华瑞学院学士学位。
我院坚持“专家治校,从严执教,科学管理,诚信教育”的办学理念。遵循“以教学质量求生存,以专业特色谋发展,以诚信育人创声誉,以科学管理上水平”的办学宗旨。我院坐落在北国名城哈尔滨的松北大学城。学院教育用地45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4753人,预计2008年我院在校生人数可达到6000余人。我院设有石油工程、化学工程、机械工程等9 个系,共计17个本科专业,另设职业技术大专部,有11个专科专业。我院以培养应用型全日制本科生为主、兼招高等职业技术专科生,师资力量雄厚,共有教师289人,其中拥有多年教学经验的教授32人、副教授65人。学院院长、教学院长为留学欧、日的博士、专家、教授、博士生导师。
<?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我院2008年有17 个本科专业面向黑龙江等12个省招生。其中,在黑龙江省投放17个本科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市场营销、英语、石油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土木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音乐表演。8个专科专业(石油与天然气开采技术、石油化工生产技术、电子商务、会计电算化、数控技术、焊接技术及其自动化、模具设计与制造、工业分析与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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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大庆石油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大庆石油学院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大庆石油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庆石油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大庆石油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大庆石油学院,英文名称为“ Daqingpetroleum Institute ”。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2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大庆石油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本科)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路199号 邮编:163318
分校区 (艺术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晚报大街5号 邮编:163311
分校区(高职专科)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06604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大庆石油学院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大庆石油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大庆石油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大庆石油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
2010年大庆石油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修改后)
大庆石油学院2010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大庆石油学院201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部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庆石油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大庆石油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大庆石油学院,英文名称为“ Daqingpetroleum Institute ”。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2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大庆石油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本科)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路199号 邮编:163318
分校区 (艺术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晚报大街5号 邮编:163311
分校区(高职专科)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06604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大庆石油学院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大庆石油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大庆石油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大庆石油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学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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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大庆石油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大庆石油学院2009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大庆石油学院2009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体现“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和教育部 以及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大庆石油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大庆石油学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大庆石油学院,英文名称为“ Daqingpetroleum Institute ”。
第四条 学校代码:10220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全国重点大学。 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是黑龙江省教育厅。
第六条 办学层次:学校具有博士、硕士、学士三级学位授予权,以培养全日制普通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为主。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大庆石油学院。
第八条 办学地点:校本部(本科)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路199号 邮编:163318
分校区 (艺术学院)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晚报大街5号 邮编:163311
分校区(高职专科)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550号 邮编:066044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 大庆石油学院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大庆石油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政策,讨论决定学校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大庆石油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大庆石油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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