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三、办学层次:本科
四、学校代码:13660
五、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8号,邮编:300384
六、学校基本概况: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商业大学和天津摩根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合作举办的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学制四年。
学院是以管理学、经济学和艺术学为主,兼有工学、文学的多科性独立学院。目前,设有国际工商管理系、涉外经济贸易系、外国语言文学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和艺术设计系,共有工商管理、会计学、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旅游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英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等19个本科专业。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四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设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2014年面向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规模以有关省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预留计划数不超过学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通过其它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录取过程中,预留计划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适当使用。
第七条 本科学费标准(参照往年标准):普通类专业15000-160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210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根据不同的住宿条件,住宿费为1000元/生•年-1500元/生•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或学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天津市政府对本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学院将执行调整后的学费标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专业考生成绩为专业课与文化课成绩之和)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若我院录取规则与相...